甘肃省生态环境厅召开2022年第3次新闻发布会
来源:环保设备网
时间:2022-04-20 14:0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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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生态环境厅召开2022年第3次新闻发布会4月14日上午,甘肃省生态环境厅召开2022年第3次新闻发布会。 会议介绍了甘肃省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有关情况。 一是全面安排部署。
4月14日上午,甘肃省生态环境厅召开2022年第3次新闻发布会。
会议介绍了甘肃省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有关情况。
一是全面安排部署。印发《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甘肃省“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起草编制《甘肃省“十四五”持续改善空气质量行动计划》《甘肃省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攻坚方案》,向各市州分解下达“十四五”及2021年生态环境各项指标,为全省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奠定基础。召开大气污染防治推进会、调度会、“冬防”动员部署会,全面安排部署重点任务,督促市州加强大气污染防治管控,深化“冬防”攻坚,切实保障环境空气质量。
二是深入分析研判。紧盯空气质量变化情况,及时发布空气质量日报和空气质量周预报,严格落实省市县三级日调度、日分析、日通报、日督导机制。督促各市州充分发挥网格化监管作用,做到问题发现精准、处置落实有效、结果反馈及时,推动大气污染防治实现精细化管控。对空气质量超标市州,要求迅速排查污染源并采取有效应对措施,切实降低污染物浓度。
三是强化调度通报。定期调度各市州工作落实情况,指导各市州进一步夯实各项管控措施,推动空气质量持续改善。每月通报空气质量状况及大气污染防治重点任务进展情况,定期对空气质量进行排名,每月公布空气质量改善/恶化“红黑榜”。针对春节、元宵节烟花爆竹燃放和冬季供暖期散煤燃烧等可能造成的空气污染,及时向有关市州预警提醒,指导市州提前预防、精准施策。同时,当预测有不利气象条件或有周边污染通道传输时,及时预报预警,要求各市州科学做好应对。
四是加强帮扶指导。加强对各市州帮扶指导力度,结合实际派驻激光雷达走航车开展监测分析,协助做好污染溯源,指导做好空气质量预警监测和涉气重点污染源执法监管。会同省财政厅对兰州市冬季清洁取暖试点项目开展调研,指导加快推动项目建设,按期完成年度任务,为全省其他市州开展冬季清洁取暖工作探索经验,提供可以借鉴推广的模式路径。
五是实施精准管控。坚持抓重点、分层次、整体推进的工作思路,建立大气污染防治重点任务“九张清单”调度机制和“网格化”监管体系。做到不同时段采取对应措施,元旦、春节等节假日重点严管烟花爆竹燃放,春季施工场地开工前后全面防治扬尘污染,夏秋季全力遏制臭氧污染,冬季供暖期间坚决打好“冬防”攻坚战,实现对症下药、精准施策。坚持“冬病夏治”,非供暖期全面推进燃煤锅炉整治和煤质管控,在确保群众温暖过冬的前提下,最大限度减少散煤污染。注重空气质量组分网和微测网、走航监测、无人机航拍等科技手段的综合应用,将人防和技防有机结合,为靶向定位、精准治污、科学管控提供技术支撑和决策依据。
六是推进重点任务。以工业、燃煤、扬尘、机动车四类污染源管控为着力点,稳步推动大气污染防治重点任务有效落实。在工业污染治理方面,有序推进钢铁行业超低排放改造,组织开展挥发性有机物治理突出问题排查整治,实施挥发性有机物治理项目42个。在燃煤污染治理方面,完成燃煤锅炉综合整治291台1419.7蒸吨,建成运行煤炭经营市场3263个,抽检煤质达6066次。在扬尘污染防治方面,创新扬尘治理措施,探索推广使用新型环保抑尘剂并取得积极成效,施工场地“六个百分百”抑尘措施落实率达到98.5%,城市建成区机械化清扫率达到81%,县城达到73%。在机动车污染防治方面,理顺机动车监管体制机制,打破部门间信息壁垒,打通“天地车人”一体化监控网络系统,推动安检、环检、综检“三检合一”,实现服务方式便民化、监管手段科技化、尾气排放减量化的目标。
七是争取资金支持。2021年,我省共争取中央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7.75亿元(其中奖励2800万元),支持项目36个。2022年争取中央第一批大气污染防治资金7.82亿元(其中奖励4322万元,争取资金额度在各省份中排名第六位),支持兰州等9个市州29个项目。
八是坚持试点示范。推动机动车黑烟抓拍体系全覆盖。从2021年开始,我省计划利用两年时间,分3期建设黑烟车抓拍系统280余套,覆盖全省86个县市区和兰州新区。该项目是全国首个由省级统一组织实施并覆盖全省范围的机动车监管能力提升项目,建成运行后将为推进机动车污染防治奠定坚实基础。推进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提质增效。印发《甘肃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贯彻落实全面深化“放管服”改革推动机动车尾气排放检验机构便民服务的通知》,在全国率先由省级层面组织技术力量研发“甘肃省机动车环保检测污染防治便民服务平台”微信小程序,免费为广大车主及各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性能维护机构提供各类信息公开平台、开展普法宣传和机动车排放检验预约服务,解决广大车主在机动车尾气检测工作中耗时长、多头跑、非法中介扰民、乱收费等问题。积极开展冬季清洁取暖试点建设。2021年,经我省指导推荐和积极争取,兰州市成功入选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试点城市,连续三年得到中央大气污染防治资金合计21亿元。目前,国家已下达兰州市两批资金合计11.2亿元,各类项目正有序实施。
通过全省各方努力,2021年,全省空气质量总体趋稳向好,可吸入颗粒物(PM10)年均浓度为55微克/立方米,较2020年下降1.8%;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为23微克/立方米,较2020年下降11.5%;平均优良天数比率为90.2%,剔除沙尘影响后,达97.9%,较2020年增加1.1个百分点。
下一步,重点工作将在这几方面落实:
一是突出重点,深入打好冬防、臭氧和柴油货车三大攻坚战。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方面,聚焦秋、冬季细颗粒物污染,加大结构调整和污染源治理力度,实施分区差异化精准管控。指导兰州市全面开展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行动,金昌市、白银市、嘉峪关市、天水市重点加强工业企业排放监管,武威市、张掖市严防秸秆焚烧,平凉市、庆阳市关注通道传输污染,临夏州强化县市区联防联控,各地加强散煤管控,做好节日烟花爆竹禁限放。
二是紧盯关键,深入治理工业、燃煤、机动车、扬尘四类污染源。深入推进工业污染深度治理,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污染项目盲目发展,加大钢铁、焦化、电解铝等重点行业落后产能淘汰和过剩产能压减力度。实施涉气产业集群综合整治,对新建产业集群严把源头准入关,对现有产业集群制定专项整治方案并启动整治工作。
三是统筹兼顾,协同治理其他污染源。开展多污染源协同控制,推进餐饮油烟、恶臭异味专项治理,加强餐饮油烟污染治理和执法监管,综合治理恶臭污染。加强氮肥、纯碱等行业氨排放治理,强化工业源烟气脱硫脱硝氨逃逸防控。
面对沙尘天气,甘肃省做到:
一是加强预报预警。我厅和省气象局加强沙尘天气会商,充分发挥甘肃省环境空气质量预警预报系统及沙尘立体监测网作用,每日发布环境应急监测信息,及时发布空气质量重污染预报快报,随时关注空气质量变化情况,指导各市州提前做好应对。今年截至目前,共发布环境应急监测信息103期,发布空气质量重污染预报快报27期。
二是强化宣传引导。指导各市州充分利用电视、广播、网站等新闻媒体,加大公众宣传,发布沙尘天气预警或温馨提示,引导居民做好防护措施,减少非必要出行,保障身心健康。
三是严格防尘措施。督促各市州严管施工场地,落实防尘措施,要求工地道路、裸露土方全覆盖并洒水抑尘,施工采取湿法作业。扩大喷雾范围,采取高频次、不间断的高空喷雾作业,加快空中降尘速度。全方位开展机械化湿法清扫,对城市主次干道地面积尘及时清理。强化人工保洁,开展背街小巷抑尘保洁和除尘作业。沙尘天气结束后,立即开展“全民洗城”行动,最大限度防止二次扬尘污染。沙尘期间,全省各市州均积极行动,全力应对沙尘天气过程,保障人民群众身心健康。
同时,在机动车污染防治方面也能够做到:
一是夯实机动车污染防治管理基础。制定出台“三检合一”和机动车排放检验与维护制度(I/M制定)两项政策文件,在全国率先由省上组织推动完成省市县双闭环管理,完成环保-公安-交通后台模块安装,打通三部门数据电子传输系统。
二是规范机动车排放检验行为。建立了机动车环检机构积分制管理制度,对环检机构不规范检测行为按分计罚,累计突破限值后实行相应惩罚,有效规范了机动车环保检测环节检测行为。同时,积极开展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检测抽测。2021年,全省累计开展机动车环保检测235.9万辆,合格率为92.6%,非道路移动机械注册登记29186辆,抽测16155辆,合格率为64.5%,各项工作均达到预期进度。
三是提高为广大车主服务水平。从去年开始,我省全面取消二手车转入凡进必检限制,对转入我省的在环保检验周期内的二手车不再进行环保检测,直接登记即可,大大节省了车主检测成本。截至目前,共减免二手车80864辆,累计为车主节省检测费用2830.3万元。
(全文实录至附件)
原标题:全文实录丨甘肃省生态环境厅召开2022年第3次新闻发布会相关资料下载:
会议介绍了甘肃省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有关情况。
一是全面安排部署。印发《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甘肃省“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起草编制《甘肃省“十四五”持续改善空气质量行动计划》《甘肃省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攻坚方案》,向各市州分解下达“十四五”及2021年生态环境各项指标,为全省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奠定基础。召开大气污染防治推进会、调度会、“冬防”动员部署会,全面安排部署重点任务,督促市州加强大气污染防治管控,深化“冬防”攻坚,切实保障环境空气质量。
二是深入分析研判。紧盯空气质量变化情况,及时发布空气质量日报和空气质量周预报,严格落实省市县三级日调度、日分析、日通报、日督导机制。督促各市州充分发挥网格化监管作用,做到问题发现精准、处置落实有效、结果反馈及时,推动大气污染防治实现精细化管控。对空气质量超标市州,要求迅速排查污染源并采取有效应对措施,切实降低污染物浓度。
三是强化调度通报。定期调度各市州工作落实情况,指导各市州进一步夯实各项管控措施,推动空气质量持续改善。每月通报空气质量状况及大气污染防治重点任务进展情况,定期对空气质量进行排名,每月公布空气质量改善/恶化“红黑榜”。针对春节、元宵节烟花爆竹燃放和冬季供暖期散煤燃烧等可能造成的空气污染,及时向有关市州预警提醒,指导市州提前预防、精准施策。同时,当预测有不利气象条件或有周边污染通道传输时,及时预报预警,要求各市州科学做好应对。
四是加强帮扶指导。加强对各市州帮扶指导力度,结合实际派驻激光雷达走航车开展监测分析,协助做好污染溯源,指导做好空气质量预警监测和涉气重点污染源执法监管。会同省财政厅对兰州市冬季清洁取暖试点项目开展调研,指导加快推动项目建设,按期完成年度任务,为全省其他市州开展冬季清洁取暖工作探索经验,提供可以借鉴推广的模式路径。
五是实施精准管控。坚持抓重点、分层次、整体推进的工作思路,建立大气污染防治重点任务“九张清单”调度机制和“网格化”监管体系。做到不同时段采取对应措施,元旦、春节等节假日重点严管烟花爆竹燃放,春季施工场地开工前后全面防治扬尘污染,夏秋季全力遏制臭氧污染,冬季供暖期间坚决打好“冬防”攻坚战,实现对症下药、精准施策。坚持“冬病夏治”,非供暖期全面推进燃煤锅炉整治和煤质管控,在确保群众温暖过冬的前提下,最大限度减少散煤污染。注重空气质量组分网和微测网、走航监测、无人机航拍等科技手段的综合应用,将人防和技防有机结合,为靶向定位、精准治污、科学管控提供技术支撑和决策依据。
六是推进重点任务。以工业、燃煤、扬尘、机动车四类污染源管控为着力点,稳步推动大气污染防治重点任务有效落实。在工业污染治理方面,有序推进钢铁行业超低排放改造,组织开展挥发性有机物治理突出问题排查整治,实施挥发性有机物治理项目42个。在燃煤污染治理方面,完成燃煤锅炉综合整治291台1419.7蒸吨,建成运行煤炭经营市场3263个,抽检煤质达6066次。在扬尘污染防治方面,创新扬尘治理措施,探索推广使用新型环保抑尘剂并取得积极成效,施工场地“六个百分百”抑尘措施落实率达到98.5%,城市建成区机械化清扫率达到81%,县城达到73%。在机动车污染防治方面,理顺机动车监管体制机制,打破部门间信息壁垒,打通“天地车人”一体化监控网络系统,推动安检、环检、综检“三检合一”,实现服务方式便民化、监管手段科技化、尾气排放减量化的目标。
七是争取资金支持。2021年,我省共争取中央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7.75亿元(其中奖励2800万元),支持项目36个。2022年争取中央第一批大气污染防治资金7.82亿元(其中奖励4322万元,争取资金额度在各省份中排名第六位),支持兰州等9个市州29个项目。
八是坚持试点示范。推动机动车黑烟抓拍体系全覆盖。从2021年开始,我省计划利用两年时间,分3期建设黑烟车抓拍系统280余套,覆盖全省86个县市区和兰州新区。该项目是全国首个由省级统一组织实施并覆盖全省范围的机动车监管能力提升项目,建成运行后将为推进机动车污染防治奠定坚实基础。推进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提质增效。印发《甘肃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贯彻落实全面深化“放管服”改革推动机动车尾气排放检验机构便民服务的通知》,在全国率先由省级层面组织技术力量研发“甘肃省机动车环保检测污染防治便民服务平台”微信小程序,免费为广大车主及各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性能维护机构提供各类信息公开平台、开展普法宣传和机动车排放检验预约服务,解决广大车主在机动车尾气检测工作中耗时长、多头跑、非法中介扰民、乱收费等问题。积极开展冬季清洁取暖试点建设。2021年,经我省指导推荐和积极争取,兰州市成功入选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试点城市,连续三年得到中央大气污染防治资金合计21亿元。目前,国家已下达兰州市两批资金合计11.2亿元,各类项目正有序实施。
通过全省各方努力,2021年,全省空气质量总体趋稳向好,可吸入颗粒物(PM10)年均浓度为55微克/立方米,较2020年下降1.8%;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为23微克/立方米,较2020年下降11.5%;平均优良天数比率为90.2%,剔除沙尘影响后,达97.9%,较2020年增加1.1个百分点。
下一步,重点工作将在这几方面落实:
一是突出重点,深入打好冬防、臭氧和柴油货车三大攻坚战。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方面,聚焦秋、冬季细颗粒物污染,加大结构调整和污染源治理力度,实施分区差异化精准管控。指导兰州市全面开展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行动,金昌市、白银市、嘉峪关市、天水市重点加强工业企业排放监管,武威市、张掖市严防秸秆焚烧,平凉市、庆阳市关注通道传输污染,临夏州强化县市区联防联控,各地加强散煤管控,做好节日烟花爆竹禁限放。
二是紧盯关键,深入治理工业、燃煤、机动车、扬尘四类污染源。深入推进工业污染深度治理,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污染项目盲目发展,加大钢铁、焦化、电解铝等重点行业落后产能淘汰和过剩产能压减力度。实施涉气产业集群综合整治,对新建产业集群严把源头准入关,对现有产业集群制定专项整治方案并启动整治工作。
三是统筹兼顾,协同治理其他污染源。开展多污染源协同控制,推进餐饮油烟、恶臭异味专项治理,加强餐饮油烟污染治理和执法监管,综合治理恶臭污染。加强氮肥、纯碱等行业氨排放治理,强化工业源烟气脱硫脱硝氨逃逸防控。
面对沙尘天气,甘肃省做到:
一是加强预报预警。我厅和省气象局加强沙尘天气会商,充分发挥甘肃省环境空气质量预警预报系统及沙尘立体监测网作用,每日发布环境应急监测信息,及时发布空气质量重污染预报快报,随时关注空气质量变化情况,指导各市州提前做好应对。今年截至目前,共发布环境应急监测信息103期,发布空气质量重污染预报快报27期。
二是强化宣传引导。指导各市州充分利用电视、广播、网站等新闻媒体,加大公众宣传,发布沙尘天气预警或温馨提示,引导居民做好防护措施,减少非必要出行,保障身心健康。
三是严格防尘措施。督促各市州严管施工场地,落实防尘措施,要求工地道路、裸露土方全覆盖并洒水抑尘,施工采取湿法作业。扩大喷雾范围,采取高频次、不间断的高空喷雾作业,加快空中降尘速度。全方位开展机械化湿法清扫,对城市主次干道地面积尘及时清理。强化人工保洁,开展背街小巷抑尘保洁和除尘作业。沙尘天气结束后,立即开展“全民洗城”行动,最大限度防止二次扬尘污染。沙尘期间,全省各市州均积极行动,全力应对沙尘天气过程,保障人民群众身心健康。
同时,在机动车污染防治方面也能够做到:
一是夯实机动车污染防治管理基础。制定出台“三检合一”和机动车排放检验与维护制度(I/M制定)两项政策文件,在全国率先由省上组织推动完成省市县双闭环管理,完成环保-公安-交通后台模块安装,打通三部门数据电子传输系统。
二是规范机动车排放检验行为。建立了机动车环检机构积分制管理制度,对环检机构不规范检测行为按分计罚,累计突破限值后实行相应惩罚,有效规范了机动车环保检测环节检测行为。同时,积极开展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检测抽测。2021年,全省累计开展机动车环保检测235.9万辆,合格率为92.6%,非道路移动机械注册登记29186辆,抽测16155辆,合格率为64.5%,各项工作均达到预期进度。
三是提高为广大车主服务水平。从去年开始,我省全面取消二手车转入凡进必检限制,对转入我省的在环保检验周期内的二手车不再进行环保检测,直接登记即可,大大节省了车主检测成本。截至目前,共减免二手车80864辆,累计为车主节省检测费用2830.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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