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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差异化分类监管常态化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1-04-15 19:06:32   浏览次数:38
核心提示:关于江西差异化分类监管常态化的最新消息:今后,江西将通过强化现场检查计划制度、建立实施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制度、推行非现场监管方式等18项具体工作,让执法有力度的同时,不断提升服务企业生产的温度。日前,江西省生态环境厅印发《


今后,江西将通过强化现场检查计划制度、建立实施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制度、推行非现场监管方式等18项具体工作,让执法有力度的同时,不断提升服务企业生产的温度。

日前,江西省生态环境厅印发《优化生态环境保护执法方式提高执法效能实施方案》,为更好地服务于企业正常生产,积极推进差异化执法监管常态化。

“对一些污染小和涉及民生的企业,在没有投诉的情况下,通过调看监测数据方式排查是否存在违法,尽量不到企业开展现场检查执法。对一些污染大或存在投诉的企业,我们将加大现场检查执法力度。”江西省生态环境厅执法局负责人介绍。

2020年,江西试行生态环境保护分类监管办法,按照污染程度、行业类别、环境风险程度、环境信用、区域流域环境质量状况等因素,在对排污单位进行分类的基础上实施差异化分类监管。对污染轻、环境风险低、守法意识强、环境信用好、所处区域流域环境质量良好的企业,减少监管频次,做到无事不扰;对污染重、环境风险高、群众投诉反映强烈、违法违规频次高、所处区域流域环境质量差的企业,加密执法监管频次,依法惩处违法者。目前,全省共纳入分类监管污染源29260家。

同时,为引导企业自觉守法,江西实施企业生态环境保护公开承诺制度,要求企业就履行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标准、落实各项管理制度等6方面作出承诺,并向社会和企业职工公开,接受监督。各级生态环境部门将企业承诺情况纳入环境信用评价动态管理,根据企业环境信用评价等级实施联合激励、惩戒,促进企业自觉守法。目前,全省共有2616家重点排污单位作出公开承诺。

此外,去年江西省生态环境厅与省公安厅、省检察院联合印发《江西省生态环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实施细则》,建立落实信息通报、案件移送、案件咨询、联席会议、信息发布、联合调查、联合督办等工作机制,严厉打击污染环境犯罪行为。

目前,江西正在加紧制订生态环境专项执法检查计划,实现“进一家门,查多项事”,解决多头执法、重复检查问题,切实减轻企业和基层负担。此外,江西还将出台跨区域跨流域生态环境联合执法暂行办法,省、市和县级执法部门将联合打击跨区域、跨流域的突出生态环境违法行为,解决区域性、流域性生态环境突出问题和环境污染纠纷。

 
关键词: 常态 差异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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