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印发《2021年全省生态环境监测工作要点》和《2021年全省生态环境监测方案》
江苏省印发《2021年全省生态环境监测工作要点》和《2021年全省生态环境监测方案》为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科学规划、统筹安排2021年全省生态环境监测工作,由江苏省环境监测中心
为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科学规划、统筹安排2021年全省生态环境监测工作,由江苏省环境监测中心配合省厅监测处编制的《2021年全省生态环境监测工作要点》和《2021年全省生态环境监测方案》日前获江苏省生态环境厅正式发布。
《监测工作要点》是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历届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苏重要指示讲话精神以及省委十三届九次全会精神,围绕2021年全省生态环境监测重点工作而制定的指导性文件,对全省2021年生态环境监测工作提出了总体的工作目标和重点任务;《监测方案》则是依据《2021年国家生态环境监测方案》以及我省生态环境管理需求,对2021年全省生态环境监测工作如何开展提出了明确要求,主要包括空气质量、水环境质量、土壤和地下水环境质量、生态和生物环境质量、海洋生态环境质量、农村环境质量和污染源监测等工作内容。
站在“十四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今年的监测工作要点和监测方案具有鲜明的特点:
一是推进生态环境监测体系和监测能力现代化建设。结合《江苏省“十四五”生态环境监测监控体系与能力现代化建设规划》的实施,《监测要点》提出要全面推进环境质量自动监测网络项目、污染源在线监控网络项目、生态遥感及生物监测项目建设,加快推进实验室标准化项目建设,加强“质量链”工程建设以及大数据应用基础项目建设,并重点加强设区市生态环境监测监控管理,围绕建设规划、工作清单、能力建设等方面做出相应的要求。
二是高度关注环境热点问题。以问题为导向,满足发展所需、回应民生所盼,对遴选的12个生态环境热点问题,提出要按照计划要求,开拓创新,高质量完成研究任务,提升监测研究的前瞻性和科学性。比如,针对当前日益突出的农村环境问题,《监测方案》在往年农村环境例行监测、千吨万人饮用水源地水质监测、农田灌溉水质监测、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出水水质监测工作的基础上,提出开展农田退水水质监测、农村黑臭水体监测以及规模化养殖场自行监测工作。又如针对污染源监测部分,《监测方案》增加了工业园区专项监测;针对海洋生态环境监测部分,增加了海洋大气污染物沉降试点监测和海洋微塑料监测等内容。
三是加强生态环境监测队伍能力建设。监测队伍是监测事业的宝贵财富,是提升监测能力的重要保障。《监测要点》再次强调要完善人才队伍体制机制,引进、培养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开展人才交流和培训,举办2021年全省生态环境监测技术人员大比武,不断提高监测队伍技术水平。
监测工作要点和监测方案的印发,将科学高效的组织我省2021年度生态环境监测工作的开展,为全省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提供技术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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