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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运河浙江余姚段屡遭白色泡沫污染 辖区街道被怀疑指使泵站开闸排污

来源:环保设备网
时间:2021-01-06 16:03: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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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运河浙江余姚段屡遭白色泡沫污染 辖区街道被怀疑指使泵站开闸排污姚江,古称舜江,发源于浙江余姚市大岚镇夏家岭,是世界文化遗产大运河浙东运河的重要组成部分,也被称为余姚的母亲河。而这

姚江,古称舜江,发源于浙江余姚市大岚镇夏家岭,是世界文化遗产大运河浙东运河的重要组成部分,也被称为余姚的母亲河。而这条孕育了河姆渡文化的母亲河,近年来却多次因企业偷排被污染。

1月4日,上游新闻(报料微信号:shangyounews)记者在浙江省宁波市余姚市长安街段姚江流域看到,水面上漂浮着大量白色泡沫状物质,且伴有难闻气味。据周围居民提供的视频显示,每到泵站开闸时就有黑色污水流入姚江水域,污水与河水形成了“泾渭分明”的景象。

近年来,宁波市、余姚市两级政府在“五水共治”的背景下曾出台过多个有关姚江治理的措施,但当地居民称,企业偷排、街道默许已成为姚江污染的主要原因,反映多次却始终不见成效。

1月5日,被指纵容排污的阳明街道党政办工作人员表示对排放情况不予回答。宁波市生态环境局余姚分局执法队负责人王坤回应表示,针对反映的情况会立即到现场核实。截至发稿,暂未得到核实结果。

居民投诉辖区街道指使泵站开闸排污

姚江,全称余姚江,又称舜江、舜水。发源于浙江省宁波市余姚市大岚镇夏家岭村东的米岗头东坡,干流全长107.4公里,流域面积1934.1平方公里。其中下姚江从蜀山大闸至市区三江口河段,长约47.3公里,流经余姚、海曙、江北等3个区(市),与奉化江汇流后由甬江东流入海,是世界文化遗产浙东运河的重要组成部分。

对于姚江的历史文化意义,宁波市官方介绍称,这里有展示7000多年前的新石器时期文化的河姆渡遗址,有讲述1600多年前爱情传说的梁祝文化公园,现场还保留着“祝英台上岸地”,三江口还有庆安会馆、海上茶路启航地等。因此,姚江也被称为余姚的母亲河。

但是,这条母亲河却多次因为偷排而被污染。据余姚市民提供的视频及图片显示,余姚市长安街延伸段锦江华园南侧姚江水面上流淌着浓浓的黑水,与原本清澈的水面形成了泾渭分明的景象。多名市民表示,黑水经过的地方都散发着刺鼻的臭味,且该现象已持续多日。

上游新闻记者注意到,在2020年12月28日上午拍摄的视频中,姚江锦江华园段附近的泵站正在开闸放水,而闸口排放出来的水颜色发黑,上面还漂浮着油脂类的物质和垃圾。而泵站附近水域的河面及堤坝上也分布着大量垃圾,闸口水流经过垃圾堆后流入姚江,与姚江水汇合后形成鲜明对比。市民们称,被污染的水域长度超2公里。

“10月份就出现了,当时有市民现场报警并给环保部门打电话,但从早晨等到中午都没人来处理。”周围居民表示,该闸口不止一次向姚江排污水。泵站工作人员曾透露,所排污水以企业和生活废水为主,每到下雨时街道会下令将污水排放到姚江,闸口开合均是按照街道要求。

有企业直接向姚江排污

1月4日,上游新闻记者在锦江华园附近姚江水域看到,此前排污的泵闸已经关闭,黑色污水明显减少。但在不远处的一条支流上,漂浮着大量白色泡沫状物质,并散发着刺激性气味。航拍画面显示,白色泡沫物质在占据了支流大部分水面后,顺水流入姚江水域,又在姚江主水域上继续流淌。

循着白色泡沫向上追溯,上游新闻记者看到,在一段被杂草、杂物掩盖的较窄河段,隐藏着一根排污管道,大量含有白色泡沫的污水正在排出,并流入主河道。因管道被杂草和建筑板材刻意遮盖,很难察觉。继续追溯后,发现排污管道出自锦江华园西北侧的浙江富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舜科技”),管道上方的铁栅栏上还悬挂着该公司“禁止攀爬、翻越围墙”的警示牌。

工商登记信息显示,富舜科技是由香港上市公司富士高实业控股有限公司与余姚舜台工贸实业有限公司于2000年合资创立,主要从事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家用电器研发;电力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元器件制造;通信设备制造;照明器具制造;医疗器械销售等,涉及通信、新能源配件、电线电缆、进出口等多个领域。曾被评为宁波市环保模范(绿色)工厂,同时为浙江省知名品牌。

上游新闻记者注意到,在富舜科技所在的长元路上,分散着多个包括电器、空调设备、塑模、塑料等行业在内的公司及车间。居民们表示,不排除富舜科技以外的企业也在偷排污水的可能。

1月5日,针对街道纵容排污、企业私自排污姚江的情况,余姚市阳明街道相关负责人表示,经查勘该区域没有产生污染源的企业。而造成该河段水质时常发黑的原因,第一是受七里浦河前期换水的影响,第二可能是这边经常有大型的船只通行,会造成河底的淤泥上翻,引起河水发黑。但对于航拍画面中水面有白色泡沫状物质的情况,该负责人未作出说明。

而对于企业偷排的情况,在收到现场视频及图片后,宁波市生态环境局余姚分局执法队负责人王坤回应表示,企业排污均由辖区环保所负责监管,会马上安排执法人员到现场进行核查。截至发稿暂未得到回复。

市委书记曾提出保护治理好姚江是最大的政绩

实际上,自2015年起,有关企业向姚河排污的现象就屡次被曝光。2015年8月,余姚陆埠镇被曝光有黑色的污水从一个口径60至70厘米的排水口倾泻入河,约20米的河道没几分钟就成了阴阳河,而这条河道直接汇入姚江。同时,曝光内容称,该流域附近有从事冷镦和发蓝工艺的企业排污,而沿岸居民浣洗几乎都从河中取水。

被曝光后,陆埠镇政府曾回复称环保部门已去现场调查,但对于最终处理结果,陆埠镇政府并未公布。

随着投诉事件的不断发生,近年来,每每涉及姚江水污染都会在余姚市、宁波市引起不小的关注,而越来越多的余姚人也自发加入到了保护姚江的行列。在余姚市民看来,无论是生活污水还是工业废水,直接排入姚江都是对姚江生态的巨大破坏。

对于水域治理,在2013年11月29日浙江省委十三届四次全会就提出,要将“五水共治”(治污水、防洪水、排涝水、保供水、抓节水)作为推进浙江新一轮改革发展的关键之策。作为大运河浙东运河的重要组成部分,姚江的治理就显得尤为重要,特别是对宁波和余姚而言,姚江的治理是实现“五水共治”的重中之重。

2014年5月1日,宁波市新修订的《宁波市甬江奉化江余姚江河道管理条例》实施,同年7月,宁波市政府建立了三江河道管理联席会议制度,市、区两级合力推进,强化姚江管理。此后,宁波市又出台了《姚江(蜀山大闸—三江口)水环境综合治理实施方案》,并在2017年出台了第二阶段的治理方案,还在2019年出台了《姚江河长制2019年工作要点暨美丽河湖创建方案》。

上游新闻记者注意到,2017年,余姚市委书记奚明曾在调研时特别提到,要以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态度,把保护好、治理好姚江作为最大的民生、最大的政绩。

私自排污或将被限制高消费

上游新闻记者梳理发现,在余姚市打造“五水共治”文明城的背景下,私自排污被处罚的案例也屡见不鲜。2017年初,余姚市辖区内一家废塑料加工点,未经环评审批擅自投入生产使用,废气废水直排外环境,严重影响周边群众生产生活。接到群众举报后,该加工点被余姚市环保部门查处,并被处以罚款8万元、责令立即停产的行政处罚。后经多次催缴,当事人拒绝缴纳罚款,环保局遂向余姚市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此案例也成为余姚治理偷排的典型案例。

《浙江省水污染防治条例》规定:排污单位造成严重水环境污染的,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可以依法对有关设施、设备和物品采取查封、暂扣措施。排污单位继续违法生产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可以作出停止向其供水、供电的决定。

对于私自排污或不符合排污标准的企业,浙江省规定,由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或限期治理,处应缴纳排污费数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信用宁波官方通报显示,私自排污或将被限制高消费。

在如此严苛的规定下,为何违法排污依然在余姚市时有发生?余姚市多名从事环保工作的热心市民表示,姚江保护和治理是一项全民工程,而政府重视是关键所在。对于企业偷排,执法部门加强巡查是一方面,更重要的是杜绝“护短”的情况发生。此外,街道作为政府派出机构,更应该加强自我管理,不能图工作方便而纵容或指使违法行为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