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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落实〈京津冀及周边地区、汾渭平原2020—2021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实施细则》印发

来源:环保设备网
时间:2020-11-20 16:05: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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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落实〈京津冀及周边地区、汾渭平原2020—2021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实施细则》印发2020年11月20日,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召开新闻发布会,省生态环境厅副

2020年11月20日,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召开新闻发布会,省生态环境厅副厅长周杰出席并介绍《山东省落实〈京津冀及周边地区、汾渭平原2020—2021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的相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周杰介绍说,近日,经省政府同意,省生态环境厅等9部门联合印发了《实施细则》。《实施细则》结合《京津冀及周边地区、汾渭平原2020—2021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明确了各市空气质量改善目标,规定了重污染天气应急、清洁取暖建设、产业结构调整、工业污染源治理、移动源污染管控、面源污染管控6大重点任务,并提出了相应工作要求。

 

周杰指出,《实施细则》的总体目标综合考虑2020—2021 年秋冬季横跨“十三五”和“十四五”两个阶段,以及2020 年一季度空气质量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实际情况,对7个传输通道城市分阶段提出了空气质量改善目标要求,同时也对9个非传输通道城市提出达到相应年度空气质量改善目标的要求。《实施细则》的六大重点任务

 

一是强化重污染天气应对。实施差异化应急管控,修订并公开应急减排清单;加强区域应急联动,对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等提出具体措施。

 

二是大力推进清洁取暖。要求加快推进散煤替代工程,确保气源电源稳定供应。对已经实施散煤替代的地区开展巡查,严防散煤复烧;对暂未实施清洁取暖的地区,严厉打击劣质煤销售,确保行政区域内使用的散煤质量符合标准要求。

 

三是大力调整产业结构。要求全省钢铁、焦化、地炼、化肥等产业完成压减过剩产能和淘汰落后产能任务,建立项目台账。对“散乱污”企业实施动态清零,坚决防止死灰复燃、异地转移现象。

 

四是加强工业污染源治理。依法依规加大燃煤锅炉淘汰整治力度,加快淘汰产能落后炉窑;全面加强钢铁、建材、有色、焦化、铸造等重点行业企业无组织排放治理,坚持“夏病冬治”,持续推进挥发性有机物治理。

 

五是强化移动源污染管控。继续推进“公转铁”重点工程,对非道路移动机械继续实行编码登记;持续打击和清理取缔黑加油站点、流动加油车,查处生产、销售环节的劣质油品,对不达标的在用车用油品进行追踪溯源。

 

六是严控面源污染。继续强化各类施工扬尘管控措施,加强企业堆场、港口码头扬尘污染控制。

 

《实施细则》要求,各市、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细化分解目标任务,明确时间表和责任人,积极落实相关任务要求。秋冬季期间,将对每季度空气质量改善幅度达不到目标任务、重点任务进展缓慢的市,实施公开约谈和量化问责。

 

发布会由省生态环境保护宣教中心主任王明远主持,省生态环境厅大气环境处,执法局,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预报室负责人参加发布会并回答了记者提问。《大众日报》、山东卫视、中新社山东分社、山东综合广播、山东广播电视台、生态环境频道山东工作站、 山东交通广播、《经济导报》、《山东商报》、《济南日报》《济南时报》等14家新闻媒体记者参加了发布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