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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0年度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复查评估的通知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0-10-16 20:23:40   浏览次数:81
核心提示:关于关于开展2020年度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复查评估的通知的最新消息:关于开展2020年度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复查评估的通知山东潍坊滨海经济技术开发区、山东阳谷祥光生态工业园区、江苏常州钟楼经济开发区、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郑州经


关于开展2020年度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复查评估的通知


山东潍坊滨海经济技术开发区、山东阳谷祥光生态工业园区、江苏常州钟楼经济开发区、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

  

根据《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管理办法》(环发〔2015〕167号)的有关要求,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建设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对获得命名满3年的部分园区(见附件1)开展2020年度复查评估工作。

为规范和指导复查评估工作,现将《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复查评估工作方案》(见附件2)、《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自查报告编写提纲》(见附件3)和《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复查评估标准》(见附件4)印发给你们。请根据工作方案中的有关要求提前做好相关准备。现场评估时间另行通知。

   

联系人:生态环境部科技与财务司 刘勇华
   

电话:(010)65645390

附件:1.2020年开展复查评估的园区名单
     

2.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复查评估工作方案

     

3.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自查报告编写提纲

     

4.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复查评估标准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商务部办公厅  

科技部办公厅  

2020年10月10日

 
关键词: 复查 关于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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