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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减半、两次废标,万载县环卫一体化项目招标路漫漫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0-10-16 20:22:50   浏览次数:121
核心提示:关于预算减半、两次废标,万载县环卫一体化项目招标路漫漫的最新消息:环卫科技网讯,10月13日江西政府采购网发布江西省宜春市万载县城镇(乡)环卫一体化特许经营项目(第二次)电子化公开招标废标公告,这是该项目第二次废标,从5月28日第一次招标开始,万


讯,10月13日江西政府采购网发布江西省宜春市万载县城镇(乡)环卫一体化特许经营项目(第二次)电子化公开招标废标公告,这是该项目第二次废标,从5月28日第一次招标开始,万载县环卫一体化项目经历了预算减半,两次废标,可谓是“命途坎坷”。

该项目第一次招标时,预算金额为14.37亿元,服务期限20年。6月30日,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发布江西宜春万载县城镇(乡)环卫一体化特许经营项目中标结果,无锡市金沙田科技有限公司取得运营权,中标金额为13.21亿元。

8月3日,该项目因“监督检查中发现出现了《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第二项规定情形”废标,据《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第二项规定,在招标采购中,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应予废标。

笔者查询发现,废标当天,万载县财政局发布了一条万载县城镇(乡)环卫一体化特许证经营项目投诉及监督检查处理决定书。决定书中显示,碧桂园生活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投诉万载县政府采购中心及万载县城市管理局,提出项目立项流程、项目招标文件存在缺陷,项目评审专家抽取公正性存疑等问题。

万载县财政局对该投诉进行了答复,表示在项目监督审查过程中,发现项目属性选择错误、未落实节能环保政策、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等问题,并作出如下处理决定:

“以上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违法、违规行为影响了采购公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第二项的规定,应予废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七条及第七十一条,对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予以警告,责令采购人修改招标文件,重新组织采购。”

9月18日,万载县环卫一体化项目(第二次)重新开标,此次项目预算缩减为7.2亿,服务期限缩短为10年。

10月13日,由于投标人不足三家,万载县环卫一体化项目再次流标,历经4个多月,该项目又回到了“起点”,不知道接下来该项目能不能有所收获,让我们拭目以待。

 
关键词: 万载县 环卫 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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