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生态文明建设释放“生态红利”
山东生态文明建设释放“生态红利”盛夏时节,漫步在山东省莒县沭河边,河水清澈见底,岸边绿意盈盈、花团锦簇,三三两两的市民或步行健身,或静坐聊天,怡然自得,这是莒县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盛夏时节,漫步在山东省莒县沭河边,河水清澈见底,岸边绿意盈盈、花团锦簇,三三两两的市民或步行健身,或静坐聊天,怡然自得,这是莒县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持续释放的“生态红利”。
近年来,莒县积极推进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创建工作,编制了《莒县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规划》,召开了创建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动员大会,对照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36项指标,把创建任务指标细化、量化、层层落实,不断提升生态文明建设水平,努力推进“生态名城”建设。
创建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省级“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正成为山东省各地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有力抓手。
提升规范化制度化水平,树立生态文明建设标杆
为充分发挥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的典型引领作用,山东省修订了《山东省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管理规程》(以下简称《规程》)、《山东省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指标》(以下简称《指标》),为推动和加强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建设管理打下了良好基础。
山东省生态环境厅一级巡视员葛为砚告诉记者:“修订《规程》和《指标》是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创建工作的基础,是加快生态文明建设制度创新的需要。而适时进行修改完善,形成能够长期指导示范建设的制度性文件,则是提升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管理规范化、制度化水平的基础,这将为树立更多生态文明建设标杆、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提供有力保障。”
据了解,修订后的《规程》共包括总则、规划实施、申报、核查与命名、监督管理、附则等六章,从创建主体范围、申报流程以及相关部门的主要任务等方面进行了详细规定;除了聚焦市、县两级外,还增加了乡镇和各类开发区等其他创建主体,并对其申报流程进行了规定。此外,新《规程》对框架结构进行了调整,将技术评估和考核验收过程压缩为一个核查过程,有效简化了创建程序。
修订后的《指标》分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和生态文明建设示范乡镇3个部分。
示范市从生态制度、生态安全、生态空间、生态经济、生态生活、生态文化6个领域,目标责任体系与制度建设、环境质量状况、生态系统保护、环境风险防范等十大任务出发,共设置38项建设指标。
示范县同样从以上6个领域、十大任务出发,共设置36项建设指标。
示范乡镇从生产发展、生态环境、生态生活、生态制度4个领域出发,共设置20项指标。
山东省生态环境厅生态保护处处长王清对记者说:“修订后的指标,新增了‘完成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任务的行政村比例’这一特色指标,并对‘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提高幅度’等指标进行了调整优化。此外,与原省级指标相比,修订后的《指标》新增‘河长制’‘ PM2.5浓度下降幅度’等指标,引导示范作用明显加强。”
探索更具北方特色的“两山”转化模式,激发创建活力
为继续探索更具北方特色的“两山”转化模式,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制定了《山东省省级“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建设管理规程(试行)》(以下简称《管理规程》),鼓励全省各县(市、区)及包括乡镇、街道、村、各类开发区、林场等在内的其他主体积极开展省级“两山”基地创建,努力探索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的高质量发展新路子。
葛为砚对记者说:“《管理规程》为促进‘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思想在山东省实践创新,推动‘两山’基地建设管理工作指明了方向和路径。目前,全省正在加速推进新旧动能转换工程,高质量发展全面起势,以‘两山’基地创建为抓手,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两山’转化模式,使全省生态文明发展迈上新境界。”
据了解,《管理规程》共6章24条,明确了省级“两山”基地的创建流程。与国家级“两山”基地相比,《管理规程》清晰明确了“两山”基地建设责任主体的职责分工,简化了工作流程和内容。同时,明确规定“两山”基地建设流程经过申报、遴选命名、建设实施、评估管理4个环节。
《管理规程》指出,“两山”基地应当因地制宜,加强“两山”转化路径探索,创新制度实践,并在全域范围内推广建设经验,总结凝练形成具有地方特色的“两山”转化模式。“两山”基地应当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实施方案推进落实,建立监督考核和长效管理机制。
《管理规程》还对“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林草覆盖率”等指标的目标参考值进行了适当放宽,并更新了指标解释和数据来源。
实行动态监督管理,满三年组织复核、评估
《规程》确定,对获得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称号的地区实行动态监督管理,山东省生态环境厅根据情况进行抽查。对公告满3年的地区参照建设指标进行复核。复核合格的创建地区,省生态环境厅按程序审议通过后,其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称号有效期延续3年。
在2019年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差异化评价实施方案中,记者看到,获得国家级、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的,分别可加10分、5分。对未及时完成排污许可证核发等生态环境保护重点工作任务的,发生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或生态破坏事件的,因重大生态环境问题被生态环境部、省委省政府及省生态环境厅约谈、挂牌督办或实施区域限批的,未通过省市级生态环境部门组织的复核或在复核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地区,山东省生态环境厅撤销其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称号。
《管理规程》规定,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对“两山”基地实行后评估和动态管理。对获得“两山”基地称号满3年的地区,省生态环境厅适时组织开展“两山”基地建设评估工作。
据了解,对发生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或生态破坏事件的,或中央和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及“回头看”发现存在重大问题的;因重大生态环境问题被生态环境部、省委省政府及省生态环境厅约谈、挂牌督办或实施区域限批的;生态环境质量出现明显下降的;评估要求整改,但未能有效完成的;在评估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将撤销其省级“两山”基地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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