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全面开展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清理整顿和发证登记
重庆全面开展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清理整顿和发证登记近日,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印发《重庆市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清理整顿和发证登记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全面做好排污许可清理整
近日,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印发《重庆市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清理整顿和发证登记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全面做好排污许可清理整顿和发证登记工作,加快推进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证全覆盖。
2020年,重庆将通过“摸、排、分、清”四个步骤,全面摸清重庆固定污染源污染物排放状况,排查无证、分类处置、整改清零。建立健全以排污许可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一证式”管理制度,推进生态环境领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建设山清水秀美丽之地。
《实施方案》明确提出围绕生态环境部部署的2020年排污许可证核发覆盖所有固定污染源的工作总目标,开展清理整顿和做好排污许可发证登记工作,摸清固定污染源污染物排放状况,建立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管理库,夯实生态环境“一证式”管理的基础。一方面是清理2017年至2019年已完成排污许可证核发任务的33个行业情况,排查无证排污单位,做到排污许可证应发尽发;另一方面是全面完成《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简称《名录(2019年版)》)规定的其他所有行业发证登记工作。
根据《实施方案》,4月25日前,按照分类处置原则开展发证和登记工作,2017年至2019年已发证的33个重点行业发证率、登记率达100%,全面完成固定污染源清理整顿工作。 9月20日前,按照分类处置原则开展发证和登记工作,2020年重点行业发证率、登记率均要实现100%。
9月21日—12月10日,再次核查基础信息清单,确保全面性;完善发证和登记清单,确保准确性。
此外,环境执法部门将排污单位落实排污许可制度纳入日常监管,分别在2020年4月30日、9月30日后,对2020年前发证行业和2020年发证行业开展证后监督检查。依法从严查处无证排污等环境违法行为,对排污单位是否按证排污、是否落实自行监测、执行报告、管理台账等环保主体责任进行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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