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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部9月例行新闻发布会实录

来源:环保设备网
时间:2019-09-23 10:04: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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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部9月例行新闻发布会实录9月20日,生态环境部举行9月例行新闻发布会。生态环境部自然生态保护司司长崔书红出席发布会,向媒体介绍了我国自然生态保护有关情况。生态环境部新闻发言

9月20日,生态环境部举行9月例行新闻发布会。生态环境部自然生态保护司司长崔书红出席发布会,向媒体介绍了我国自然生态保护有关情况。生态环境部新闻发言人刘友宾主持发布会,通报近期生态环境保护重点工作进展,并共同回答了记者关注的问题。


■ 生态环境部推出20项优化营商环境具体举措,推动企业绿色发展


刘友宾:新闻界的朋友们,大家上午好!欢迎参加生态环境部9月例行新闻发布会。今天的新闻发布会,我们邀请到自然生态保护司崔书红司长,向大家介绍我国自然生态保护的有关情况,并回答大家关心的问题。下面,我先通报几项工作。


一、深化“放管服”改革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


为贯彻落实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把服务“六稳”工作放在更加突出位置,生态环境部近日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生态环境监管服务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从“放、管、服、治”四个方面,推出20项具体举措,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推动企业绿色发展。


一是加大“放”的力度,激发市场主体活力。进一步梳理生态环境领域市场准入清单,清单之外不得另设门槛和隐性限制,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持续推进“减证便民”行动,进一步减少行政申请材料。推进道路运输车辆年审、年检和机动车排放检验“三检合一”等。


二是优化“管”的方式,营造公平市场环境。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推动出台关于全面实施环保信用评价的指导意见。将在2020年年底前,各级生态环境部门实现“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常态化,全面推进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


三是提升“服”的实效,增强企业绿色发展能力。在全部行政审批事项“一网通办”基础上,持续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同时,积极推动落实环境保护税、环境保护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第三方治理企业所得税、污水垃圾与污泥处理及再生水产品增值税返还等优惠政策。


四是精准“治”的举措,提升生态环境管理水平。稳妥推进民生领域环境监管,分类实施“散乱污”企业整治,精准实施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统筹规范生态环境督察执法。


下一步,生态环境部将强化责任担当,健全保障机制,切实解决企业、群众关心的实际问题,推动实现环境效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共赢。


二、严厉打击涉消耗臭氧层物质非法行为,强化履约监督管理


9月16日,2019年国际保护臭氧层日纪念大会在山东省济南市举行,今年,国际保护臭氧层日的主题是“32年,不断修复”。大会的主题是“打击涉消耗臭氧层物质非法行为,强化国内履约监督管理”。


今年是中国加入《保护臭氧层维也纳公约》30周年。30年来,中国始终认真履行《保护臭氧层维也纳公约》和《关于消耗臭氧层物质的蒙特利尔议定书》的要求,坚持政策法规建设、生产削减、消费淘汰和替代品发展“四同步”的指导思想,综合运用技术、经济、法律以及行政手段协调推进履约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目前,中国已如期实现议定书规定的各阶段履约目标,累计淘汰ODS约28万吨,占发展中国家淘汰量一半以上。


中国政府把严格执法作为巩固履约成果的重要保障,始终以“零容忍”态度严厉打击涉ODS非法行为,已连续两年在全国范围开展ODS专项执法行动。2018年,排查相关企业1172家,对涉及非法生产和使用CFC-11的企业依法立案查处。2019年,进一步加强CFC-11主要原料的源头管控,对全部16家副产四氯化碳企业实施24小时驻厂监督,并实施在线监控。对11省市泡沫制品等企业开展执法检查,以实际行动坚决维护议定书。


下一步,中国政府将持续完善协作机制和政策法规体系,加强国家履约能力建设,保持对已淘汰ODS的严格监督管理,坚决履行好承诺。中国政府也愿与各缔约方、国际组织继续深入开展交流与合作,推动形成持续履约的体制和长效机制。


三、国家生态环境科技成果转化综合服务平台开始发挥作用


生态环境科技对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动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带动生态环保产业发展、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作用。国家生态环境科技成果转化综合服务平台自7月19日上线以来,得到地方和企业等有关方面的广泛关注,目前平台共有注册用户近400人,总访问量近4万人次,日均访问量700人次左右。通过平台,用户提交需求200多项,平台工作人员和专家团队已对大部分需求做了线下对接,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同时,生态环境部还组织开展了系列生态环境科技成果线下推介对接活动,分别在成都、长沙举办了长江上、中游“打好长江保护修复攻坚战生态环境科技成果推介活动”,指导广东省和天津市举办生态环境保护技术供需对接交流活动。在这些活动中,累计推介污染治理技术670余项,共计300余家污染防治重点行业技术需求企业、3300余人参加了对接推介活动,汇集环境治理与管理需求共400余项。


下一步,生态环境部将持续完善平台功能,扩充技术成果数据信息,加强线上互动与线下对接服务,逐步增强平台对地方政府、企业在污染防治和生态建设中环境管理与环境治理等方面的技术支撑保障作用,帮扶地方和企业治理污染,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刘友宾:下面,请崔书红司长介绍情况。


■ 生态保护工作“成效明显,平稳推进,任务艰巨”


崔书红:谢谢新闻发言人!连续三年,在9月份例行新闻发布会上和各位记者朋友见面,感到非常高兴。首先欢迎大家的到来。其次感谢各位长期以来对生态保护工作的关心和支持。今天在座的,就有刚从现场采访生态文明示范创建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回来的记者朋友,大家辛苦了!


过去的一年,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的一年,是“三定”方案落地的一年,是贯通生态保护监管和污染防治监管的一年,是实现推进生态保护监督与污染防治监督并重的一年。


这一年,我们召开了党的十八大以后、“十三五”以来、生态环境部组建后的第一次全国生态保护工作会议,李干杰部长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描绘了生态保护工作“七个一”(即着眼一个目标,加快建立完善生态保护监管体系;守好一条红线,坚决维护国家生态安全;用好一把利剑,持续深入推进自然保护地强化监督;办好一个大会,不断强化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打造一批样板,大力推动生态文明建设试点示范工作;夯实一个基础,不断提高监管能力和水平;打造一支铁军,争做生态环境攻坚排头兵)的宏伟蓝图。这一年,我们的工作可以用“成效明显,平稳推进,任务艰巨”这十二个字来概括。


“成效明显”是指在国内,又涌现出一批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先进典型。过去一年,我们命名了第二批45个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和16个“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表彰了第二届中国生态文明奖35个先进集体和54名先进个人。国际上,《生物多样性公约》第十五次缔约方大会筹备正式启动,“生态文明:共建地球生命共同体”成为第十五次缔约方大会(COP15)的主题,这将是联合国首次以“生态文明”为主题召开的全球性会议。这个主题顺应了世界绿色发展潮流,表达了全世界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共建共享地球生命共同体的愿望和心声,彰显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鲜明世界意义。


“平稳推进”是指“三定”赋予生态环境部生态保护各项工作平稳推进,自然生态保护司适应新的监督职能要求,在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工作、自然保护地监管等方面完成阶段目标任务。启动了“绿盾2019”强化监督专项行动。联合国生物多样性公约第十五次缔约方大会筹备正在有条不紊地推进。


“任务艰巨”是指新“三定”下,全面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力推进“七个一”生态保护的任务要求,实现美丽中国美好愿景任务还十分艰巨。突出表现:一是在职能上要实现“四个转变”,即由管理向监督转变,由被动监管向主动监管转变,由结果监管向全过程综合监管转变,由生态系统结构数量管理向以生态系统服务功能为核心的综合监管转变。二是在生态保护监管体系上要做到“四个统一”,即统一政策规划标准、统一监测评估、统一监督执法、统一督察问责。三是在体制机制制度上要体现“一个贯通”,即贯通生态保护监管与污染防治监管,做到生态保护监督与污染防治监督并重,实现“污染减排与生态增容”协同发力。


今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也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之年。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我们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紧紧围绕做好生态保护监管的核心任务,推动形成机制更加健全、监管更加有力、保护更加严格的生态保护监管新格局,为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和建设美丽中国提供坚实保障。


谢谢!下面我愿意回答大家的提问。


刘友宾:下面请大家提问。


■ 生态文明示范创建和“两山”实践创新基地建设有力推进了绿色发展


中国日报记者:据悉,生态环境部一直在开展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的创建工作,请问创建成效如何?两者在定位上有什么区别?形成了哪些“两山”转化的有效路径和模式?


崔书红:谢谢!2017年和2018年生态环境部先后组织开展并命名了两批共91个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和29个“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初步形成了点面结合、多层次推进、东中西部有序布局的建设体系,推动各地生态文明思想认识和实践不断深化,打造了一批生态文明建设和“两山”实践的鲜活案例和实践样本,有力推进了绿色发展,形成了一批具有借鉴意义的有效模式。


最近,我们配合宣教司组织媒体记者深入创建地区采访,亲身感悟创建地区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引领下,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定不移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改善生态环境质量、推动绿色发展等方面取得的实实在在成绩。有记者已经发回了采访报道,写得很生动,我读后很感动,再次谢谢大家的支持!


生态文明示范创建和“两山”实践创新基地建设两者在建设内容上各有侧重、互为补充,共同形成了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和有力抓手。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更加侧重于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是践行习近平总书记“两山”理念的实践平台,旨在创新探索“两山”转化的有效途径。具体成效体现在:


一是实现了“三个走在前列”。示范创建地区在改善生态环境质量、推动绿色发展转型以及落实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任务三个方面走在区域和全国的前列,有力支撑了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有效推动了区域高质量发展,为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提供了示范样板。


二是推动“三个显著提升”。示范创建显著提升了生态文明参与程度、人民群众获得感以及建设美丽中国的信心,人民群众对生态环境质量改善满意度显著提高;示范创建显著提升了党政领导干部绿色政绩观、绿色执政观、绿色发展观,企业依法治污排污、保护生态环境的法治意识、主体意识正在形成;示范创建显著提升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提供了一批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协同推进高质量发展与高水平保护的鲜活实证。


三是探索了一批“两山”转化的经验和模式。如,以提升生态资产为核心的“绿色银行型”,一批国家级贫困县通过生态资产的不断累积变现,实现脱贫致富,深刻诠释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生态兴则文明兴”的深邃历史观。如,以发展生态产业为核心的“生态市场型”,他们依托生态环境优势不断发展壮大生态产业,走出了一条生态优势向经济优势转化的生态经济发展道路。如,以产业转型为核心的“腾笼换鸟型”,他们对传统的工矿产业进行绿色化改造,实现了从牺牲生态到保护生态,从“吃山靠开矿”到“发展靠生态”的转变,生动实践了“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绿色发展观。如,以扩容提质为核心的“生态延伸型”,他们围绕已有的生态产业基础,创新优化生态价值实现机制,推动大生态与大健康产业、大数据产业、大旅游产业的融合发展。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扎实推进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和“两山”实践创新基地的创建工作,探索总结以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为载体全面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的经验模式,总结推广“两山”的转化路径,持续发挥创建工作的引领示范作用。


生态文明创建实践永无止境。我们欢迎各地符合条件的地区在实践中不断总结和丰富实践经验,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建设美丽中国作出贡献,奉献智慧!


■ 11月份完成对陕西河南甘肃25处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成效评估试点


人民日报记者:我们注意到,生态环境部近期发布了2017-2018年长江经济带120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评估结果,指出了这些保护区存在的主要问题,公布了前十名和后十名名单。请问,生态环境部准备如何应用这些评估结果促进自然保护区监督监管工作?2019年在自然保护区评估方面还将开展哪些工作?


崔书红: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长江经济带“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指示精神,切实做好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保护工作,2017年-2018年,生态环境部联合相关部门组织开展了长江经济带120处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评估。评估结果表明,长江经济带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工作取得积极进展,但同时也存在一些共性问题,例如,部分地方政府重视程度仍然不高,落实保护区管理责任还不到位,以及人类活动负面影响仍然不同程度存在等。


目前,生态环境部正在根据评估结果进行深入分析研究,总结梳理好的保护区监管措施经验,为自然保护地监督监管政策制定等工作提供重要参考。对评估结果为“中”或“差”的后10名保护区,针对监管措施不到位的,我们督促地方政府及相关部门落实监督管理责任,扎实推进保护区内违法违规问题的查处和整改;针对监管能力薄弱的,开展帮扶指导,实施“三个一”帮扶措施,即“一个对口保护区、一名专业技术人员、一项监管专业技能”。后期,我们还将对这些保护区开展后评估工作,确保帮扶措施有效落地,逐步提升保护区和相关部门的监管能力。


2019年,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的指导意见》要求,生态环境部将从以下三个方面开展今年的评估工作:


一是从保护区管理评估转向成效评估。评估的重点从过去对保护区管理水平、管理能力的评估,转变为对生态系统完整性、主要保护对象动态变化、生态系统服务价值,以及主要威胁因素等方面内容的评估。


二是生态环境部正在组织开展评估试点,涉及陕西、河南、甘肃三省25处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拟于11月份完成全部评估工作。同时,在试点评估的基础上,生态环境部将制订《自然保护区成效评估指标体系》,逐步规范自然保护区成效评估工作。


三是发布自然保护区成效评估报告。评估完成后,生态环境部将根据评估情况,按程序向社会公布成效评估结果,并就相关保护区的具体问题提出整改意见,推动地方建立健全管理体系,强化保护区监管能力,提升保护成效。


■ 通过生态保护红线评估确保原来划定的面积不减、功能不降、性质不变


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央视记者:目前,自然资源部和生态环境部正在组织开展生态保护红线评估,这是否意味着要重新划定红线?目前评估工作进展如何?我们注意到一些地方在涉及红线项目的审批方面有顾虑,请问红线管理总的原则和要求是什么?


崔书红:谢谢!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是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是我国在国土空间管控方面的制度创新,是我国在实现联合国生物多样性保护“人与自然和谐共生”2050年愿景方面贡献的中国方案和中国智慧。


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工作已经完成阶段性目标任务。总体上,各方对生态保护红线划定的技术方法、方案是认可的。由于一些历史遗留问题、当时所用数据偏差和现在管控原则更新等原因,红线内存在少量不符合管控要求的生产建设用地,如永久基本农田、人工商品林、合规的矿产用地、基础设施用地和集中连片居民用地,需要用最新的数据和要求进行评估再识别,按“先减法再加法”的原则,对原有红线划定方案予以优化。今年年初,自然资源部和生态环境部共同决定部署开展生态保护红线评估工作,强调评估不是重新划定、推倒重来,而是针对问题、解决问题、优化完善,且通过评估要确保原来划定的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不减少、功能不降低、性质不改变。目前,各省正在两部委指导下推进评估工作,评估优化后的红线划定方案将更加符合管控要求。已经完成初评的几个省结果表明,评估不会对生态保护红线划定结果产生大的影响,生态保护红线总体格局不会发生变化。


现实中,一些地方认为生态保护红线是“禁区”,是“无人区”,任何项目都不能上,搞“一刀切”。这种想法是片面的,不正确的。中办国办印发的《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的若干意见》明确,“生态保护红线原则上按禁止开发区域的要求管理。”“因国家重大基础设施、重大民生保障项目建设等需要调整的,经省级政府组织论证,提出调整方案,经有关部门审核,报国务院批准。”这里,禁止开发区域管理要求是指在国土空间开发中禁止进行工业化城镇化开发。对于关系国计民生的重大项目,经过严格的审批是允许在红线中实施的。


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工作,指出要划定生态保护红线,为可持续发展留足空间,为子孙后代留下天蓝地绿水清的家园;强调划定并严守生态红线,不能越雷池一步,否则就应该受到惩罚。生态环境部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的要求,建立“事前严防”“事中严管”“事后奖惩”生态保护红线全过程监管体系,确保红线划得实、守得住、可持续。


一是将生态保护红线纳入国土空间规划和政府综合决策,确立生态保护红线在国土空间开发保护中的优先地位,禁止新增工业化和城镇化建设项目。


二是建立和完善生态保护红线监测网络,加快推进国家生态保护红线监管平台建设,实现常态化监管。


三是加强执法监督,建立常态化执法机制,定期执法,依法处罚违规违法行为,切实做到有案必查、违法必究。


四是开展评估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评价及责任追究、离任审计的重要参考。


五是建立奖励机制,对于保护成效好的,在生态保护补偿、政策扶持等方面予以倾斜奖励。


同时,我们也将公开生态保护红线有关信息,畅通监督举报渠道,加强政策宣传,积极发挥媒体、公益组织、志愿者、社会公众的力量,形成全社会共守生态保护红线的良好氛围。谢谢!


■ 秋冬季攻坚行动坚决反对“一刀切”,严格依法依规、科学施策、因地制宜


路透社记者:请问今年秋冬季攻坚行动方案与去年相比有哪些调整?生态环境部是否担心一些地方会无法达成目标?另外,对于去年秋冬季已经达标的城市,今年目标和措施是否会与没达标城市有所区别?


刘友宾:在社会方方面面的共同努力下,我国大气环境质量整体上呈现出稳中向好、持续改善的态势。同时我们也应该看到,重点区域秋冬季期间大气环境形势依然严峻,已经成为影响我国大气环境质量的主要矛盾和突出短板。


近年来,为了有效应对秋冬季期间的重污染天气,切实改善秋冬季大气环境质量,让人民群众享受更多蓝天,呼吸更多清洁空气,生态环境部联合有关部门和地方,开展了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在这几年的实践中,我们积累了应对秋冬季大气污染的有效经验和做法,也取得了明显成效。


今年秋冬季,我们将继续按照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的有关要求,联合有关部门和地方开展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攻坚行动总体的思路是继承过去一些行之有效的经验和做法,聚焦影响秋冬季区域环境空气质量的主要矛盾和关键问题,立足于产业结构、能源结构、运输结构和用地结构调整优化,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强调标本兼治、综合施策,同时强化组织保障,严格监督执法,确保责任落实,有效改善秋冬季空气质量。


2019年-2020年秋冬季城市环境空气质量改善目标,是按照巩固成果、稳中求进的总要求科学设定的,充分考虑延续性、公平性与可达性。一是考虑上个秋冬季PM2.5浓度值,浓度值高的目标相应高。二是考虑过去两个秋冬季累计下降幅度,降幅小的目标相应高。三是对于去年PM2.5年均浓度达标的城市进行豁免,不设置空气质量改善目标;对秋冬季PM2.5浓度较低的城市,要求其巩固成果。


与去年相比,攻坚行动措施的主要变化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一是更加强调依法依规。坚决反对“一刀切”,方案中,强制性错峰生产、大范围停工停产等要求一律没有涉及,坚决反对“一律关停”“先停再说”等敷衍应对做法,严格依法依规。最近个别自媒体把秋冬季攻坚行动和停产停工划等号,这是不符合实际的。


二是更加突出科学施策。实施差异化应急管理,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各地根据《关于加强重污染天气应对夯实应急减排措施的指导意见》,进一步完善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夯实应急减排措施,实施企业分类分级管控,达到A级的企业重污染天气应急期间可不采取减排措施,B级企业适当少采取减排措施。


三是更加注重因地制宜。分类施策,推动工业企业深度治理,加强对地方和企业的差别化指导,结合本地产业特征、发展定位等,科学确定治理方案。


目前,《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9-2020 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正在向相关部门、地方、专家等征求意见,待攻坚行动方案正式印发后,生态环境部将向媒体朋友通报,同时指导重点区域各城市依法治污、精准治污、科学治污,做好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


■ 形成全社会共同推进生物多样性保护和可持续利用的氛围


光明日报记者:联合国生物多样性公约第十五次缔约方大会即将在中国举办,请问目前大会筹备进展如何?怎样让公众了解生物多样性,意识到自己与生物多样性的密切联系,从而主动参与保护生物多样性?


崔书红:谢谢。这是联合国首次以“生态文明”为主题召开全球性会议,彰显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鲜明世界意义。


我国政府高度重视这次大会的筹备。今年3月,习近平主席首访,与法方发表联合声明,明确提出“两国将共同努力,推动全球采取行动应对生物多样性丧失,迎接2020年底在中国召开的第十五次缔约方大会”。今年2月13日,由韩正副总理主持召开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国家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了第十五次缔约方大会筹备方案。会议决定成立第十五次缔约方大会筹备工作组织委员会和执行委员会,要求把第十五次缔约方大会办成一届成功的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大会。目前,第十五次缔约方大会筹备工作机制已经建立,并投入全面运转,各项筹备工作正在有条不紊地进行。


下一步,我们将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与《公约》秘书处保持密切沟通,切实履行东道国义务,积极推进框架文件制定进程,全面做好大会宣传,细致开展会务准备,确保将大会办成一届圆满成功、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大会。


生物多样性保护与我们的衣食住行息息相关,需要我们共同参与。让公众有更强的代入感、参与感也是我们近年来做好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一直努力的方向。第一,减少对野生动植物栖息地的影响,自觉与过度砍伐森林、破坏植被、滥捕乱猎、滥采乱伐等行为做斗争。第二,保护物种多样性,杜绝猎杀珍稀动物,停止野生动植物的贩卖交易,不吃野味,不穿野生动物皮毛做的衣服,不把野生环境的龟、鱼、鸟等作为宠物喂养等。第三,提高对生物多样性保护的意识,野外摄影和游览时,不惊扰野生动物,促进生物多样性的自我修复和保护。第四,提高节能减排意识,比如尽量采用天然光照明、出门关掉不用的电器;选择绿色出行方式;不购买过度包装的商品;不过度消费;不浪费食物,光盘行动;闲置物品与朋友交换或捐赠给有需要的人,平时生活生产中减少污染。第五,进一步推进垃圾分类,逐步推广禁塑令,购物自备购物袋,使用电子账单;外出自带水壶,少购买瓶装饮品;减少垃圾对环境和野生动物的影响。


明年第十五次缔约方大会将在我国举办,这是公众参与生物多样性保护的重要机遇。要充分利用好传统媒体和新媒体矩阵,加强对社会公众的宣传教育,加大力度宣传生物多样性保护和可持续利用的成功案例,提升全社会保护生物多样性的自觉性和参与度,培育自然保护后备力量,形成全社会共同推进生物多样性保护和可持续利用的氛围。希望我们能携起手来,共同保护我们的绿水青山。


■ 切实加强日常监管,从源头上解决急时“一刀切”问题


新京报记者:请问如何看待近期山东临沂出现的治污“一刀切”问题?下一步针对“一刀切”将有哪些举措?


刘友宾:平时不作为、急时“一刀切”是典型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表现,既损害党和政府的形象、公信力和合法合规企业正当权益,也危害生态环保工作的正常开展,违背生态环保工作的初心和使命。对此,人民群众深恶痛绝,生态环境部一直以来态度鲜明、坚决反对。


在环境执法过程中,我们一直强调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依法办事。针对部分地区出现的环保“一刀切”问题,我们相继出台多份文件严加防范、严格禁止。在中央生态环保督察中,我们坚持“双查”,既查不作为,也查乱作为,并通报了个别地方“一刀切”典型案例。


急时“一刀切”的一个重要原因在于平时不作为。自9月1日起,生态环境部开展了为期3个月的专项整治行动,重点解决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生态破坏和环境污染问题不闻不问、敷衍整改等平时不作为行为,同时坚决纠正一些地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中存在的不分青红皂白的“一刀切”行为。生态环境部9月4日通报的临沂“一刀切”问题,就是在专项行动中发现的反面典型。生态环境部已要求当地立即整改,汲取教训、举一反三,依纪依法严肃问责。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紧盯不放“一刀切”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严肃追责,绝不姑息。同时,我们也将保持定力,坚持严格执法、依法办事,履职尽责,督促平时不作为的地方和部门切实加强日常监管,从源头上解决急时“一刀切”问题,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环境权益和守法企业的正当权益。


■ 自然保护区不仅是美丽中国的精华所在,也是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重要根基


澎湃新闻记者:我们发现很多自然保护区在划定之初就存在不规范、不合理的问题,导致一系列历史遗留问题。请问有哪些政策去解决这些问题?


崔书红:感谢您的提问。这个现象是存在的,但这个说法不是完全准确的,对此我想谈4点看法:


第一,我国自然保护区的建设管理总体上是比较科学规范的。《自然保护区条例》《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调整管理规定》等一大批法规,明确了自然保护区设立调整的各项要求。尤其是在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设立上,国家建立了科学考察、规划论证、省级政府申报、材料初审、实地考察、遥感监测、评审委员会审查、公示征求意见、意见反馈、社会公告等一整套比较完善的制度,所有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均由国务院审定批准建立。地方级自然保护区也是参照这套程序设立的。


第二,由于受成立时科学技术条件、资金投入等限制,加上我国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开发和保护的矛盾日益突出,对自然保护区管理工作科学化和精细化的要求也不断提升,一些自然保护区,尤其是早期在“抢救性保护”方针指导下设立的自然保护区确实存在着设立不够规范、科学考察不深入、范围和功能分区不科学不合理的情况。这些问题需要历史、辩证地看待,但不影响自然保护区整体保护效果。


第三,在各级政府、有关部门和广大自然保护区工作者长期不懈的努力下,自然保护区建设成效斐然。今天占陆地国土面积近15%的自然保护区保护了全国超过90%的陆地自然生态系统和89%的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种类以及大多数重要自然遗迹,部分珍稀濒危物种野外种群得到逐步恢复。最典型的就是大熊猫和朱鹮。自然保护区不仅是美丽中国的精华所在,也是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重要根基。


第四,当前最根本、最迫切的措施,是按照中办、国办《关于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的指导意见》要求,开展自然保护地勘界立标并与生态保护红线衔接,健全国家公园体制,推动自然保护地整合归并优化,完善自然保护地体系的法律法规、管理和监督制度,加快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为自然保护地建设和管理提供更为全面的保障。


我们将依据职能,制定出台并实施各类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的监管制度,持续开展“绿盾”自然保护地强化监督工作,切实为我国自然保护地健康可持续发展建立起一道防火墙。


■ 截至9月10日,全国共计核发火电、造纸等重点行业排污许可证6.7万余张


封面新闻记者:我们注意到,近日长江经济带11省(市)、环渤海13个城市完成污水处理厂排污许可证核发工作。请问排污许可工作总体进展情况如何?下一步有何打算和安排?


刘友宾:制定实施排污许可制度是中央生态文明体制改革部署的重要任务,也是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重要基础。目前,排污许可制度各项改革正在有序推进。


一是加强法规制度建设。起草完成《排污许可管理条例》(草案),修订《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共计发布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48项、污染源源强核算指南18项、自行监测指南14项、污染防治可行技术指南7项,正在逐步健全完善排污许可法规标准体系。


二是组织开展固定污染源清理整顿试点。今年3月生态环境部组织开展固定污染源清理整顿试点工作,对已发证的24个重点行业开展清理排查,对符合核发条件的发放排污许可证,对不符合核发条件的实行分类处置,提出整改要求。目前,北京、天津、河北等8个省(市),先行先试,基本完成清理整顿试点工作,实现了24个重点行业企业全部纳入排污许可管理。


三是推进衔接整合生态环境管理制度。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强化环评、排污许可、执法之间有机衔接,基本构建环评管准入、许可管排污、执法管落实的环境管理体系。


截至9月10日,全国共计核发火电、造纸等重点行业排污许可证6.7万余张,登记企业排污信息4.3万余家。管控大气污染物排放口24.89万个、水污染物排放口5.14万个。


同时,为打好长江保护修复攻坚战、渤海综合治理攻坚战、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攻坚战,长江经济带11个省(市)和环渤海沿岸13个城市的生态环境部门于8月底提前完成污水处理厂排污许可证核发任务,共计发放4860张,实现了对工业废水集中污水处理厂和城镇污水处理厂排污许可管理全覆盖。


下一步,生态环境部将坚持以推进排污许可制改革、强化排污者责任为核心,加快推进重点行业排污许可证核发,开展“核发一个行业、清理一个行业”固定污染源清理整顿,强化证后检查和监管执法,逐步实现固定污染源全过程多要素的“一证式”环境管理。


■ “绿盾”已成为生态环境强化监督的品牌,震慑了自然保护区内的违法行为


南方都市报记者:请问“绿盾2018”专项行动曝光的自然保护区问题目前整改情况如何?“绿盾2019”专项行动还将有哪些安排部署?


崔书红:谢谢。“绿盾”已经成为生态环境强化监督的品牌,有效震慑了自然保护区内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有效提升了自然保护区的管理质量和水平。遥感监测数据显示,与往年比较,2018年,自然保护区内出现了新增人类活动问题点位和面积“双下降”的可喜局面。截至目前,“绿盾2018”查处涉及采石采砂、工矿企业、核心区缓冲区旅游设施和水电设施等4类聚焦问题2518个,整改完成率71.4%。“绿盾2017”发现问题的整改率已由2017年年底的63%提高至2018年年底的81%。


今年7月4日,生态环境部、水利部、农业农村部、中国科学院、国家林业和草原局、中国海警局6部门联合召开“绿盾2019”自然保护地强化监督工作部署视频会议,标志着“绿盾2019”自然保护地监督检查专项行动全面启动。这次行动,范围上覆盖全部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长江经济带11省(市)地方级自然保护区以及长江干流和雅砻江、岷江、嘉陵江、乌江、汉江、沅江、湘江、赣江等8条主要支流和鄱阳湖、洞庭湖、洪泽湖、太湖、巢湖等五大湖区五公里范围内的其他各类自然保护地(不含五公里范围内自然保护地面积占保护地总面积30%以下的其他自然保护地)。


内容上,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重点核查采石采砂、工矿用地、核心区旅游设施和水电设施4类焦点问题;长江经济带11省(市)自然保护地内重点核查采矿采石、采砂、设立码头、开办工矿企业、挤占河湖岸、侵占湿地以及核心区内旅游开发和水电开发8类焦点问题,以及对“绿盾2017”“绿盾2018”专项行动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4类焦点问题的整改“回头看”。


步骤上或时间安排上,一是由生态环境部组织开展人类活动变化遥感监测,并将问题线索移交地方。这项工作三四月份已经做了安排。二是地方8月底前落实问题排查、整改、问责的主体责任,建立并补充完善本行政区域内各类人类活动点位总台账、焦点问题台账和实地核查问题台账3本台账。三是于10月组织6部门参加生态环境部组织的2019年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强化监督,针对“绿盾2019”问题开展实地督查。四是11月份,将对查处和整改问题不力,存在较大问题的自然保护区、保护地所在市县级政府及省级相关主管部门进行公开重点督办,督促整改。五是12月份,编制“绿盾2019”自然保护地强化监督工作总结报告,上报国务院。


有关情况,我们将向社会及时通报。也欢迎记者朋友们跟踪报道。


刘友宾:今天的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各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