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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新污染物治理,如何为POPs公约贡献“加速度”?

来源:环保设备网
时间:2023-05-18 09:0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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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新污染物治理,如何为POPs公约贡献“加速度”?【讯】当前,POPs公约受控化学物质增至34种类。2023年5月1日至12日,《关于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斯德哥尔摩公约》(又称PO

当前,POPs公约受控化学物质增至34种类。2023年5月1日至12日,《关于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斯德哥尔摩公约》(又称POPs公约,以下简称《公约》)第十一次缔约方大会在瑞士日内瓦召开。

“本次大会中,甲氧滴滴涕,得克隆和紫外线吸收剂UV-328三种化学物质增列进入《公约》的附件A,大会保留了得克隆和紫外线吸收剂UV-328的特定豁免。同时,公约讨论了近10年的遵约机制在本次会议中通过,将帮助各方履行环境和人类健康方面的义务。”生态环境部对外合作与交流中心履约三处主任专家姜晨介绍了《公约》的宝贵进展与突破。

图为大会现场。

为得克隆全球范围管控,贡献出中国“加速度”

本次大会审议通过增列的一项化学物质——得克隆,对于熟悉新污染物治理相关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者而言,并不陌生。

得克隆及其顺式异构体和反式异构体,简称得克隆,其主要是作为一种阻燃剂广泛用于高分子聚合物中。

本次大会能够顺利推动得克隆的增列及其在全球范围内的控制,与中方的努力与贡献密不可分。

据了解,全球范围内,仅有中国的1家企业在生产得克隆,主要是用作添加型阻燃剂,其产品90%以上用于出口,国内市场用量较小,且有成熟替代品。

记者注意到,我国已将得克隆列为重点管控的新污染物。今年3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清单(2023年版)》中明确,自2024年1月1日起,禁止得克隆生产、加工使用、进出口。同时,对相关废弃物处置做出要求。

“我国做出这一决定之后,获得了全球绝大多数的国家的赞赏和支持。而且,我国通过自我管控要求停止得克隆生产,也使得大会也未保留得克隆特定生产的豁免。”姜晨说。

她解释,如某一类化学物质被《公约》批准后,在一年左右的时间内会对全世界签约国家生效。如果这类物质仍有特定生产豁免的话,《公约》生效后,还会有5年的豁免期,这意味着,这一物质在5—6年内还可以继续生产。

“但由于我国家已明确在2024年起禁止生产、加工、进出口得克隆,大会最终就没有保留得克隆生产的特定豁免,而是保留了使用的特定豁免,已经生产出来的产品还可以在有限的行业与时间去使用。”姜晨说。

结合新污染物治理,可提前为增列物质管理做准备

除得克隆外,本次大会还审议通过了将甲氧滴滴涕、紫外线吸收剂UV-328(以下简称UV-328)列入《公约》管控。

这两种化学物质分别涉及哪些行业?列入《公约》管控对于我国会产生何种影响?

甲氧滴滴涕,是一种有机氯农药,最初是作为滴滴涕的替代品开发的。甲氧滴滴涕主要是用作杀虫剂来防治害虫,通常用于农业和兽医实践中。早在1987年,国际癌症研究机构将甲氧滴滴涕归类为第3类致癌物。

姜晨介绍,甲氧滴滴涕曾在我国90年代短暂使用之后,就不再使用了。因此,其增列至《公约》,对中国而言影响并不大。

另一增列物质UV-328是一种苯并三唑酚,用作紫外线吸收剂,防止各种表面在紫外线/阳光下变色和老化。其主要用途是油漆和涂料,以及作为各种塑料的添加剂,包括食品包装的非食品接触层。在汽车行业,UV-328用于油漆、涂料和密封剂,以及安装在车辆上的液晶面板和仪表、用于车辆内部和外部部件的树脂等。在食品包装中,它被用作塑料、印刷油墨和黏合剂的添加剂。

记者了解到,一项化学物质的增列在《公约》历届缔约方大会中,一直都是谈判的难点和焦点。往往在各方进行长期激烈的讨论后,才能确定相关物质是否增列,以及是否能在谈判过程中保留特定豁免。

UV-328的广泛用途中,汽车涂料、轨道交通涂料、工程机械涂料、大型钢结构涂料、偏光片中的三醋酸纤维素酯(TAC)膜、相纸的应用,是未来一段时间内对于我国发展仍高度关联的用途。

“为争取这些豁免用途,早在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审查委员会进行审查时,我们中方的工作人员提前扎实做好了国内行业的调研‘摸底’。在审查阶段,提出我国需要的豁免需求,推动这些需求顺利平稳地落实在最终决定中。”姜晨说。

姜晨告诉记者,目前新增列物质距离正式对全球生效还需1年左右的时间。此后,这些物质增列修正案正式对我国生效还需由国务院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批准,待审议批准后增列修正案才能对我国正式生效。

“这个流程可能还需要较长的一段时间。”她表示:“我国新污染物治理的方案已经印发,相关管控手段也不断在升级中。所以在报请国务院审批的过程中,有条件的地方可以将《公约》已经批准的要求,有意识地逐步纳入新污染物治理工作中,早做准备。”

姜晨同时呼吁,涉及增列物质的企业应尽快加强替代品和替代技术的研发。“在3—5年内,相关企业需找到更加环保的替代品和替代技术以促进产品达到类似的性能要求,这是企业现在就要抓紧攻克的问题。

生态环境部对外合作与交流中心在本次展览上举办了“中国履约在行动(CombatingPOPs:SustainedEffortsinChina)”专题展览

顺利通过遵约机制CRP.15,将监督跟踪签约国履约行动

除了增列物质外,大会最重要的历史性突破之一,还体现在各方讨论了近10年、迟迟未决的遵约机制CRP.15在本次大会中伴随着掌声得以通过。

记者了解到,这一机制将更注重落实层面,支持履约国家履行其义务。

这项机制不仅强调所有签约国家履行其对减少和控制POPs的承诺,同时,也将建立更有雄心的监测和报告机制,以确保相关国家的履约行动得到监督和跟踪,从而有助于保护全球生态系统的可持续性发展。

本届斯德哥尔摩公约缔约方大会主席加德纳(Gardiner)评价,遵约机制早就应该完成。BRS三公约执行秘书罗尔夫·帕耶RolphPayet赞扬了各方对这一成功做出的贡献。他说:“你们已经向世界表明,在致力于解决地球上的持久性有机污染物问题。”

事实上,中国政府持续高度重视国际公约履约工作,从政策法规、能力建设、技术示范、宣传教育和国际合作等全面展开POPs履约工作,取得了一系列重要履约成就。并通过POPs履约带动了化学品环境管理水平提升,促进了产业绿色发展,为全球POPs淘汰做出了重要贡献。

姜晨介绍,我国不仅全面淘汰了包括林丹、硫丹、六溴环十二烷等在内的20种类POPs类物质,全面禁止了全氟辛基磺酰氟类的生产,在环境无害化方面,还处理处置了历史遗留的上百个点位10万余吨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废物。此外,全面排查、下线、处置含多氯联苯电力设备,积极主动地提前完成了2025年履约目标。

“今后,我们将持续做好《公约》履约的保障工作,助力减少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生产和环境排放,积极探索和实践POPs污染治理,推动环境中POPs含量水平总体呈下降趋势,并彰显大国担当,继续为全球环境治理贡献中国智慧。”姜晨说。

生态环境部对外合作与交流中心工作团队在大会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