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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公布14起生态环境领域典型案例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3-01-04 10:06:43   浏览次数:32
核心提示:关于湖南公布14起生态环境领域典型案例的最新消息:央广网长沙1月4日消息(记者欧峰)1月3日,湖南省生态环境厅对外公布了14起生态环境领域典型案例,其中多人被判刑,多家企业被罚。近年来,为有效打击污染环境违法犯罪、遏制环境污染违法


央广网长沙1月4日消息(记者欧峰)1月3日,湖南省生态环境厅对外公布了14起生态环境领域典型案例,其中多人被判刑,多家企业被罚。

近年来,为有效打击污染环境违法犯罪、遏制环境污染违法行为,湖南省生态环境厅联合省公安厅、省人民检察院,不断强化“两法衔接”机制,全省各级生态环境部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通力协作,查处了一大批生态环境领域违法犯罪案件。

在此次公布的典型案例中,就包括株洲醴陵市首例现场抓获嫌疑人的环境违法案例。2021年6月,株洲市生态环境局接群众举报,称有人在醴陵市左权镇东城大道与渌口区交界处非法倾倒固体废物。执法人员立即赶赴现场调查,发现了问题。

株洲市迅速成立由生态环境、公安、属地人民政府组成的专案组,醴陵市人民检察院依法提前介入,专案组通过调取交通视频监控、24小时蹲守等侦查措施,成功将犯罪嫌疑人张某、袁某、罗某等9人抓获。经查,本案倾倒的危险废物为废蒸馏残液、废蒸发盐渣污水处理污泥等,共计1079.9吨。

随后,株洲市生态环境局将此案移送公安机关侦查办理。醴陵市人民法院于2022年9月28日作出一审判决,判处主犯张某有期徒刑3年,其余参与犯罪人员也均获刑,判令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相关责任人赔偿生态环境损害修复费用128710元,目前污染现场已修复完成。

据悉,此次公布的案例中,既有严厉打击恶意违法犯罪行为的“组合拳”,也有体现监管与服务并重的“包容性”执法,依法依规在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领域践行宽严相济、罚教结合、包容审慎的监管理念,充分展示了湖南省生态环境执法的“力度”与“温度”。

2022年4月27日,根据“双随机、一公开”生态环境监管的工作安排,常德市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对常德市鼎城区某新型环保砖厂进行了执法检查,发现其隧道窑烟气采样结果二氧化硫折算浓度超过规定浓度限值的0.49倍。执法人员通过调取该厂的自动监测系统数据发现,该厂之前二氧化硫日均值均未超标,本次SO2超标排放持续时间为7小时,再次采样数据已恢复正常。

最终,在该厂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金缴入税务专户后,常德市生态环境局向该厂下达了《不予行政处罚决定书》,同时对该厂进行教育,要求该厂切实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严格遵守生态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

湖南省生态环境厅相关负责人表示,通过强化部门协作,实施跨区域多部门联勤联动,充分发挥了部门联合办案优势,及时查清违法事实,固定完整证据链,并深挖扩线,实现对涉嫌环境犯罪“全链条”打击,为严惩重处恶意环境违法犯罪行为提供了坚实的执法保障。湖南始终将生态修复的司法理念贯穿于办案始终,做到对环境利益保护的合法性、全面性、周延性,运用多种形式督促涉案企业和行为人积极履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环境权益。

 
关键词: 生态环境 典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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