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以行政调解化解噪声纠纷
中山以行政调解化解噪声纠纷图为双方当事人赠送锦旗表示感谢。中山市生态环境局供图【讯】记者从广东省中山市生态环境局了解到,近期以来,中山市创新环境问题解决手段,积极推动相关环境信访、
图为双方当事人赠送锦旗表示感谢。中山市生态环境局供图
【讯】记者从广东省中山市生态环境局了解到,近期以来,中山市创新环境问题解决手段,积极推动相关环境信访、污染案件得到有效处置,进一步提升环境管理水平。
10月27日,在中山市生态环境局会议室里,两位企业当事人将一面印有“调解先行促和谐,主动担当暖人心”的锦旗递到了工作人员手里,对市生态环境局、石岐街道的多方协调表示衷心感谢,对信访工作人员主动担当表示肯定。
不久前,中山市生态环境局收到某KTV投诉,称楼下酒吧营业发出噪声(振动)影响其正常经营。中山市生态环境局、石岐街道马上响应,协调和劝导双方当事人。经双方当事人申请,中山市生态环境局于10月14日举行行政调解会,促使双方当事人平等协商、自愿达成协议,化解争议纠纷。
10月27日,噪声矛盾双方当事人在中山市生态环境局会议室签订行政调解协议书。这是《中山市生态环境局环境信访行政调解工作办法(试行)》出台以来,中山市完成的首宗环境信访案例行政调解。
“通过行政调解、友好协商等多元手段妥善化解噪声纠纷,是新《噪声污染防治法》提出的新理念。”中山市生态环境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今年8月2日,中山市生态环境局印发实施《中山市生态环境局环境信访行政调解工作办法(试行)》,以环境信访为切入点,在全省首创建立信访行政调解机制,积极探索环境纠纷化解新模式,开辟环境信访矛盾纠纷化解新途径。
“行政调解立足于‘早’、化解于‘小’、着力于‘解’,努力把矛盾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有效化解双方当事人的争议纠纷。”中山市生态环境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中山将继续完善环境信访行政调解相关制度,进一步发挥行政调解在环境信访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中的作用,做到“当调则调、能调尽调”。同时,防止将调解替代依法处理,预防出现“久调不决”现象,切实解决群众身边突出的生态环境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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