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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长荡湖里非法捕捞,15人受审判赔156万余元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2-09-08 09:02:16   浏览次数:57
核心提示:2022年09月08日关于常州:长荡湖里非法捕捞,15人受审判赔156万余元的最新消息:【讯】长江十年禁渔,长荡湖也被纳入长江流域重点保护水域。然而陈某某等人却在长荡湖里采取电鱼方式非法捕捞。日前,常州市金坛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陈某某等15名被告人分别以非法捕捞水产品罪


【讯】长江十年禁渔,长荡湖也被纳入长江流域重点保护水域。然而陈某某等人却在长荡湖里采取电鱼方式非法捕捞。日前,常州市金坛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陈某某等15名被告人分别以非法捕捞水产品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提起公诉,同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

去年5月到9月,陈某某等11人组成团伙,在常州市金坛区长荡湖水城使用由电瓶、逆变器、抄网等组成的“电捕鱼”工具,多次非法捕捞以白条鱼为主的水产品,共计价值50万余元。被告人张某某等4人明知水产品是非法捕捞,依然收购。

常州市金坛区人民检察院第五检察部副主任林依辉:“他们形成了一定的规模,几乎雷打不动隔三差五就一块进行电捕鱼,分工也比较明确,包括鱼贩子和上线捕鱼的人形成默契的完整链条。”

据了解,该案是近年来长荡湖水域涉非法捕捞水产品犯罪规模最大、涉案人数最多的案件。常州市金坛检察机关坚持刑事案件审查起诉、公益诉讼证据调查和生态资源损害修复评估同步展开,并首次探索适用《民法典》惩罚性赔偿条款,提高被告人违法犯罪成本,实现对公益的一体保护。

经江阴人民法院一审判决,15名被告分别被判处拘役三个月缓刑五个月至有期徒刑一年十一个月等,并处罚金。

公益诉讼部分要求被告人赔偿渔业资源损失费156万余元,并分别承担5000元到10000元不等的惩罚性赔偿:“包括后续的生态修复我们也联系了渔业部门和管委会,对生态修复金缴纳后的宣传包括展览和司法说理的法治宣传会跟进。”

 

 
关键词: 被告人 水产品 公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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