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公开第二轮山东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及南四湖流域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整改落实情况
济宁市公开第二轮山东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及南四湖流域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整改落实情况2021年4月8日至28日,省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对我市开展了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及南四湖流域生态环
2021年4月8日至28日,省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对我市开展了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及南四湖流域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7月21日,省督察组反馈了督察意见。济宁市委、市政府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高度重视省生态环保督察整改工作,作为全面补齐生态环境短板的重要抓手。全市各级各部门坚持问题导向,全力全速强力推进整改工作见底到位,协同推动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和经济高质量发展。截至2022年6月底,督察组进驻期间交办的852件信访件已全部办结。第二轮省级生态环保督察反馈意见21项整改任务中,已整改完成7项,其他14项均已达到序时进度。
(一)坚决扛牢生态环保督察整改政治责任。我市把抓好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作为树牢“四个意识”、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要求和具体行动,作为重大政治任务、重大民生工程、重大发展问题,进一步增强使命感、责任感和紧迫感,以高度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抓好整改落实。一是自觉提高政治站位。全市上下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往深里走、往实里做,全力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坚持问题导向,树立底线思维,对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问题全面梳理分析,逐条逐项确定整改目标、整改措施,逐一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和完成时限,科学制定整改工作方案,有序推动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二是强化“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依托济宁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建立健全责任、考核和奖惩机制。成立市中央和省生态环保督察整改工作指挥部,市委书记、市长任总指挥,分管市长任常务副总指挥,4位副市长任副总指挥,统筹领导全市督察整改工作,全面负责整改工作的推进、调度、协调、督导;市县生态环保督察整改工作指挥部办公室均抽调业务骨干集中办公,实现实体化运作。坚持“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管发展必须管环保、管生产必须管环保”的工作原则,形成各负其责、密切配合的工作合力。三是加强生态文明理论学习。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论述及中央和省相关决策部署纳入党委理论学习计划。把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纳入党校主体班次教学内容,常态化开设《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专题课程,开发《践行“两山”理论,生态“伤疤”变财富—邹城市构建“生态修复+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的探索与实践》案例教学课程,通过身边的鲜活案例,教育引导全市党员干部树牢新发展理念。
(二)全面推动新一轮“四减四增”行动。强化源头治理,全面落实“四减四增”措施,着力在“去”上抓落实,以去促调、以减促调,为高质量发展腾出空间;着力在“转”上下功夫,加速推动新旧动能转换。2020年,我市“四减四增”三年行动获得全省考核第一名的成绩。一是改善产业结构。加快建设“制造强市”,聚焦“231”产业集群,创新开展“干部助企攀登”活动,上半年新增“四上”企业1120家、居全省首位。893个新旧动能转换产业项目加快实施、完成投资7600亿元,“四新”投资占比达到58%。省级以上科创平台达到481家,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占比提高10.8个百分点,在全省率先建成产业技术研究院,获评国家创新型城市。二是改善能源结构。大力发展清洁能源,加快渔光互补、农光互补等项目建设,截至2022年7月底,全市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装机规模达357.66万千瓦,占电力总装机的24.69%,提前完成年度目标任务。三是改善交通运输结构。持续放大京杭运河“黄金水道”优势,去年全市港口货物吞吐量突破4600万吨,同比增长10%,稳居全省内河首位,并成功超越威海、潍坊、滨州等沿海城市大港,跃居全省港口第5位;今年上半年完成货物吞吐量2831.6万吨、增长30.2%,集装箱吞吐量2.3万标箱、增长168.9%。华能济宁高新区热电有限公司铁路专用线已竣工运营;鲁西发电有限公司煤炭地下气化发电项目配套铁路专用线工程正在加速实施。四是改善农业投入结构。推广农药、化肥减量增效新技术,着力降低化肥、农药使用量,开发推广高效实用的有机肥和生物农药,推广绿色循环种养农业,提高绿色生态用地质量。推广生态循环农业技术,推广农作物秸秆“五化”利用,实施“稻+”生态种养项目,推广水稻旱直播。2021年全市完成稻田退水治理9.3949万亩,涉及10个乡镇、66个行政村。2022年在13个乡镇、254个村开展,治理38.0396万亩。
(三)精准施策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坚持精准、科学依法治污,强力推进生态环保督察整改攻坚战,坚决打赢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一是强力攻坚大气治理。建立大气污染防治“十条工作线”,研究制定大气污染防治技术导则16项。累计投资4.2亿元建设智慧环保平台,科技治污成效明显,利用大数据和云计算技术,推动“人防”到“技防”的转变,实现环境监管更精准、执法更高效。治理无组织排放重点企业233家,“一厂一策”综合治理涉VOCS重点企业492家。2021—2022年秋冬季,我市重污染天数减少12天,改善幅度在全国59个重点城市中位列第一。二是强力攻坚水环境治理。与周边地市建立联防联控机制,济宁辖区内入湖河流全部实行“一河一策”治理,新建77个水质自动监测站,109个断面建立断面包保责任制,签订了48个上下游联防联控协议和47个横向生态补偿协议。修订完善11项水污染防治行业导则,33家企业总投资16.8亿元实施高盐水治理工程,日处理能力达33.2万吨。攻坚船舶水治理,53家港口企业全部高标准建设了船舶污染物接转处设施。三是强力攻坚土壤治理。加快国家“无废城市”创建,推进国家地下水污染防治试验区建设,开展非法开采地下水专项清理整顿,完成化工集聚区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估,全市农用地、建设用地安全利用率100%。
下一步,我市将坚决落实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大力倡树“严真细实快”工作作风,锚定“督察整改提升走在前、生态文明建设开新局”,协同推动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和经济高质量发展,以生态环境保护的实际成效,为美丽山东建设做出济宁贡献。
中共济宁市委 济宁市人民政府
2022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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