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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共性整改任务第22项)验收的公示

来源:环保设备网
时间:2022-09-01 15:0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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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共性整改任务第22项)验收的公示中央生态环保督察整改任务(共性整改任务第22项)南阳市承担的整改工作已完成。按照《河南省中央生态环境保护整改工作机

中央生态环保督察整改任务(共性整改任务第22项)南阳市承担的整改工作已完成。按照《河南省中央生态环境保护整改工作机制》关于验收销号的要求,现将该项任务整改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任务

农村环境污染防治任务艰巨,部分地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闲置问题突出。

二、整改措施

(一)按照《河南省集中式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调查评估和分类整治提升工作指南》要求,对全市现有的集中式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进行拉网式排查,逐个逐项核查填报,建档立卡,做到“一站一表”。

(二)在全面排查基础上,因村施策分类进行整治,对未正常运行设施一站一策制定整改措施。结合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加大资金投入,对需要配套管网、改进治理技术的设施进行整治完善;对无整治提升价值的设施按程序进行处置。

(三)拓宽融资渠道,强化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资金保障,明确责任部门、运维主体、资金渠道和管理办法,建立运维管护长效体制机制。

三、整改完成情况

(一)按照《河南省集中式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调查评估和分类整治提升工作指南》要求,对全市集中式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进行全面拉网式排查,已全部建档立卡,“一站一表”;共排查出392座集中式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设施182座,其中:2019年后正常运行81座;未正常运行有改造价值设施194座,其中:2019年后新建成有改造价值的集中式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58座;无价值提升设施16座,无水毁设施。

(二)在全面排查基础上,我市印发了《南阳市集中式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分类整治提升实施方案》(宛环攻坚办〔2022〕1号)指导各县(市、区)针对不同类型设施有序开展整治。截止2022年6月,我市2019年后新建集中式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58座,已完成整治50座,2019年后新建的集中式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率94.2%。

(三)我市结合美丽乡村建设、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要求各县(市、区)加大资金投入,对需要配套管网、改进治理技术的设施分类进行整治,对无整治提升价值的设施按程序进行处置,强化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资金保障,明确责任部门、运维主体、资金渠道和管理办法,建立运维管护长效体制机制。

如果对该任务整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2年8月25日至2022年9月7日,共10个工作日)向省生态环境厅反映。

联 系 人:省生态环境厅 杜东昕 申国彦

手机号码:18838973277

固定电话:(0371)66309522

电子邮箱:nyncgjz@163.com

南阳市人民政府

2022年8月24日

【来源:南阳市生态环境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