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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2020年陕西省生态环境状况公报》发布

来源:环保设备网
时间:2021-06-07 14:02: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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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2020年陕西省生态环境状况公报》发布2021年6月5日,陕西省生态环境厅发布的《2020年陕西省环境状况公报》显示,2020年是全省大气环境质量实行国家新标准以来的最好年

2021年6月5日,陕西省生态环境厅发布的《2020年陕西省环境状况公报》显示,2020年是全省大气环境质量实行国家新标准以来的最好年份,重点流域Ⅰ——Ⅲ类水体比例达92%,优于国家考核指标20个百分点,全面消除劣V类水体。超额完成“十三五”减排任务全省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2020年,陕西生态环境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精神,围绕秦岭和黄河流域生态保护、汾渭平原大气污染防治、南水北调水源安全等重点任务,扎实推进污染防治攻坚战,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实现“十三五”圆满收官。
  环境空气质量
  2020年,全省10个设区市、韩城市、杨凌示范区和西咸新区按照《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监测与评价城市环境空气质量。
  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 13个市(区)环境空气质量由好到差依次是安康、商洛、延安、汉中、榆林、宝鸡、铜川、杨凌、韩城、西咸、西安、渭南、咸阳。
  13个市(区)PM2.5平均浓度43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0.4%;优良天数平均287.8天,同比增加22.5天;重污染天数平均7.5天,同比减少9.6天。与上年相比,全省13个市(区)空气质量均有所改善。
  水环境质量
  2020年,全省河流水质总体优,Ⅰ——Ⅲ类水质断面比例为90.0%,较上年提高7.2个百分点;Ⅳ——Ⅴ类水质断面比例为7.2%,较上年下降6.1个百分点;劣Ⅴ类水质断面比例为2.8%,较上年下降1.1个百分点。
  50个国考断面中,达到2020年考核目标的48个,超过考核目标的2个,国考断面Ⅰ——Ⅲ类优良比例为92.0%,优于国家年度考核目标20.0个百分点;无劣V类断面,达到水环境质量年度考核目标。
  黄河中下游(陕西段)水质总体良好,与上年相比水质有所好转;陕北延河水质良好,无定河水质优;关中渭河干流水质良好,渭河支流总体良好;陕南汉江、丹江、嘉陵江水质优。
  4个湖库中,石门水库、瀛湖水质优,王瑶水库良好,红碱淖重度污染。与上年相比,瀛湖、红碱淖、王瑶水库水质无明显变化,石门水库上年缺测不比较。
  声环境质量
  区域环境噪声:10个设区市区域环境噪声平均等效声级范围为51.0——59.5分贝,平均55.0分贝,铜川、宝鸡、汉中、榆林和安康5个城市区域声环境质量为二级(较好);西安、咸阳、渭南、延安和商洛等5个城市区域声环境质量为三级(一般)。与上年相比,区域环境噪声平均等效声级下降1.2分贝,声环境质量等级上升一级。
  功能区噪声:10个设区市各类功能区噪声昼间点次达标率为94.8%,夜间点次达标率为82.8%。各功能区间比较:4a类区昼间达标率与上年相比不变,为100%,夜间下降5.4%;4b类区昼间、夜间达标率与上年相比不变,均为100%。总体来看,昼间声环境质量好于夜间。
  道路交通噪声:10个设区市开展了道路交通噪声监测,监测路段429条,总长883.7公里,平均等效声级介于62.5——69.4分贝之间,平均为67.1分贝,与上年相比平均等效声级下降0.6分贝,声环境质量等级为一级(好),全省道路交通声环境质量保持稳定。
  农村环境质量
  开展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的70个村庄,空气质量优良率为90.4%;开展地表饮用水源地水质监测的32个村庄,水源达标率93.8%;26个县(区)对辖区内的33条河流(湖库)开展监测,共布设监测断面(点位)46个,水质达标率87.0%。
  70个监测村庄所属的60个县域农村环境状况指数差异较大,农村环境状况空间差异明显。县域中农村环境质量综合评价为优良的主要集中在陕南地区,该地区农村生态状况基本良好,生物多样丰富,植被覆盖度较高;评价为一般的主要集中在关中和陕北地区。
  辐射环境质量
  2020年全省辐射环境质量总体良好。陕西环保大厦等7个辐射环境自动监测站的空气吸收剂量率均属于正常环境水平;西安市沙坡等全省23个陆地监测点累积剂量测得的空气吸收剂量率属于正常环境水平;我省20个土壤监测点样品中放射性活度浓度属于正常环境水平;
  长江、黄河两大水系流经我省支流的9个断面、26个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及1个地下水水体样品中放射性活度浓度属于正常环境水平;
  西安市钟楼等65个电磁环境监测点、13个电磁场源周围环境监测点监测结果正常;陕西省放射性废物收贮管理中心废物暂存库周围辐射环境质量状况良好。
  生态状况
  按照最新评价要求,2020年陕西省生态状况指数(EI)为69.79,生态质量为“良”。
  全省10个设区市及杨凌示范区EI值范围为47.34——84.62,生态质量为“优”(EI≥75)的4个,“良”(55≤EI<75)的5个,“一般”(35≤EI<55)的2个。
  全省107个县(市、区)EI值范围为30.32——92.01。生态质量为“优”的37个、“良”的34个、“一般”的30个、“较差”的6个。
  全省生态质量空间分布南高北低:“良”及以上的县(市、区)集中分布在陕南地区、关中大部和陕北南部;“一般”及以下的县(市、区)集中分布在关中中东部和陕北北部。
  2020年秦岭生态状况指数(EI)为88.23,评价等级为“优”。全省森林覆盖率达到46.39%,森林蓄积量6.68亿立方米。
  2020年陕西生态环境保护亮点工作
  落实助推高质量发展20条措施,下放环评、辐射、固废等审批事权60%以上,大幅压缩审批时间,助力“六稳”“六保”。
  推动出台9部地方性法规和15项地方标准。
  组织开展全省区域空间生态环境评价,明确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建立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推进生态环境保护系统化、精准化、科学化。
  全面开展黄河流域排污口排查,有序推进问题排污口整治。
  开展重点排放单位碳排放报告核查和审核,积极参与全国碳市场建设,64家企业纳入首批履约。
  以“乱排乱放”为重点深入开展秦岭生态环境整治,持续开展“绿盾”专项行动,排查并打击保护区破坏生态环境违法行为94起。
  积极推进排污许可制度改革,全省发放排污许可证6671家,限期整改通知书518家,登记管理企业41348家,是全国第一个实现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发证登记全覆盖的省份。
  推动完成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及“回头看”整改任务
  开展秦岭生态保护、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固体废物非法转移等专项执法检查和整治,17万余人次开展督查帮扶,检查企业6万余家次
  太白县、留坝县、岚皋县被命名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平利县被命名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
  陕西省参加全国生态环境执法大练兵的10支队伍中,9支被评为表现突出集体;9名执法人员中,8名被评为表现突出个人;执法大练兵全国排名第四,受到生态环境部通报表彰。
  全省突发环境事件发生10起,较上年同期减少16起,连续7年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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