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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3.7亿 湖南省邵阳市洞口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工程总承包(EPC)资格预审公告

来源:环保设备网
时间:2021-05-02 13:0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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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3.7亿 湖南省邵阳市洞口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工程总承包(EPC)资格预审公告湖南省邵阳市洞口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工程总承包(EPC)资格预审公告发布,项目总投资为37151

湖南省邵阳市洞口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工程总承包(EPC)资格预审公告发布,项目总投资为37151.32万元。详情如下:
  1.项目概况
  1.1 审批、核准或备案情况
  项目名称洞口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文名称及编号以湘发改能源【2020】492号核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邵阳泰达环保有限公司,主要建设内容洞口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工程总承包(EPC),项目总投资为37151.32万元,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1.2招标项目概况
  1.2.1 招标项目或标段(以下简称:招标项目)名称:洞口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工程总承包(EPC);
  1.2.2 建设地点:邵阳市洞口县花古街道江南村与高沙镇飞山村交界处;
  1.2.3 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生活垃圾焚烧总规模1000吨/天,分两期建设,其中一期规模600吨/天,二期规模400吨/天。一期建设生活垃圾处理量为300吨/天的生产线2条,配备300吨/天的焚烧炉2台,12兆瓦凝汽式汽轮发电机组1套及相应配套环保设施等。
  1.3 工期要求:总工期420日历天(其中,设计周期:60日历天,施工工期:360日历天,从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机组完成72+24h试运行进入商业运营期)
  1.4 招标范围:负责完成本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试运行、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等,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1)设计部分: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方案设计优化、初步设计、勘察、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预算编制、施工图审核及施工过程中的设计服务至保修期结束的后续服务。
  (2)采购部分:垃圾接收、存储与运输系统、垃圾焚烧系统、余热锅炉系统、汽轮发电机系统、烟气处理系统、灰渣处理系统、电气系统、仪表与自控系统、除盐水处理系统、污水收集处理系统、渗滤液处理系统、厂区给水排水系统、环保教育基地及其它配套设施等所有专用系统设备材料、备品备件的购置。不包含红线外的电力接入系统、取水系统、场外道路等厂外工程设备。
  (3)施工部分:①用地红线外1米为分界线,分界线以内为本项目的施工范围,包括厂前区、主厂房、烟囱、高架引桥、车间、辅助用房、各类池、站、库房、室外总图内容、通用设备的安装、绿化、环保教育基地及二次装修等建安工程;②所有采购范围内各系统的安装工程;
  (4)总承包管理及试运行服务:总承包管理是指组织设计、勘察、设备购置、建筑安装施工及总承包管理工作。试运行服务费是指派驻具有相应资格和经验的人员,并提供所需要的其它临时辅助设备、设施、工具和器具及相应的准备工作。
  (5)工程建设其他内容:包括场地准备费及临时设施、工程保险(仅限承包方部分)、规划方案、施工图审查、设备成套技术服务、设备监造、工程建设检测、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调试、联合试运行等所需的工作内容和服务。项目移交及技术服务,包括:①项目达到移交要求后按时交付招标人;②设计使用年限内提供技术服务。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上述工程的设计、施工建设、设备采购供应、安装、调试、试运行期间的技术指导和技术服务等内容。
  1.5 质量要求:
  设计质量标准:满足国家、省、市、县相关行业规范及施工需求,并通过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审查。
  设备质量标准:符合国家或行业相关规定,满足招标人的功能需求和品质需求。
  施工质量标准:达到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要求。
  1.6 保修要求:施工按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2017年第687号令)及国务院2000年第279号令相关规定保修;设备及材料符合国家及行业最新标准和相关要求。
  1.7标段划分:划分为1个标段。
  2.资格要求
  2.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2.2 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1)施工资质: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同时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2)设计资质: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环境卫生工程)专业甲级资质或环境工程(固体废物处理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
  2.3 拟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可兼任施工项目负责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或建筑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无在建工程。
  2.4 拟任施工项目负责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或建筑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拟任施工技术负责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或建筑工程或机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不得同时在其他建筑工程项目中任职。
  2.5 拟任设计项目负责人具备市政工程或建筑工程或机电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
  2.6 本次资格预审
  ■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联合体申请资格预审的相关要求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2.7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不要求
  ■要求,企业承担过(施工和设计)各1项类似工程;
  投标人(独立承包或联合体形式承包均可)近五年内(指投标截止时间前60个月内)至少承担过一个采用机械炉排炉日处理生活垃圾500吨(含)以上的垃圾焚烧发电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类似工程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协议书,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备注:若为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各方均需具有相应业绩。)
  2.8本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编制单位及其评估单位:
  □不得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允许提出资格预审申请,且招标人在发布招标文件时同步公开已经完成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其中设计图纸须提供可编辑的CAD设计图纸。
  2.9其他要求:
  申请人资格具体要求详见第二章申请人须知。
  3.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
  4.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2021年4月30日至2021年5月7日17:00时前(北京时间,下同)自行从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网上下载资格预审文件及相关资料,通过网络下载的资格预审文件,与书面资格预审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资格预审文件售价400元/套。在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时须同时递交本项目网上支付凭证并加盖单位公章。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5月12日10时00分。地点: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邵阳市双清区邵阳大道行政中心附属楼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具体开标室见当天开标电子屏)。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或未按本项5.1款规定的时间和方式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6.3投标人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近半年内连续3个月的养老保险证明)。联合体投标的其委托代理人参加的须提交联合体协议书及联合体牵头人签署并盖单位公章的授权委托书。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洞口建设信息网(/)上发布。
  8.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洞口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9.联系方式
  招标人:邵阳泰达环保有限公司;
  地址:洞口县花古街道江南村;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建智达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湖南省长沙县星沙街道华润置地广场一期第12栋40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