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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收利用率已超35%!广西南宁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体系

来源:环保设备网
时间:2021-01-06 18:0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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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收利用率已超35%!广西南宁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体系南宁市日前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目前已基本建成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体系,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南宁市2020

南宁市日前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目前已基本建成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体系,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南宁市2020年第三季度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情况的通报》中,南宁市在46个城市中位居第一档,工作成效显著。截至2020年11月,居民小区垃圾分类覆盖率达100%。自2020年三季度末开始,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已超35%。

据了解,2017年南宁市被确定为全国垃圾分类重点城市后,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3年来全市共投入25.95亿元用于垃圾分类,按照“管行业就要管垃圾分类”的原则,条块结合,扎实推进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工作,探索出“固废大分流、垃圾小分类”模式,实现“回收利用率提高、分类覆盖率提高”两个目标。

一、加强规划引领,出台系列保障制度

南宁市从顶层设计着手,强化规划引领作用,先后出台了一系列法规制度,从根本上保障垃圾分类工作顺利推行。

编制配套政策。已编制完成《南宁市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处理专项规划》《南宁市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南宁市有害垃圾收运和处置方案》《南宁市可回收物分类收运和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建设方案》等40份相关配套政策。

完善标准体系。以广西地方标准形式发布《城市生活垃圾分类设施配置及作业规范》,用于指导南宁市及全区其他13个地市的垃圾分类投放、收运、处理作业。

强化立法保障。《南宁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已通过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审议,于2020年8月1日正式颁布施行。

建立考评机制。完善考评办法和实施细则,实行垃圾分类日检查反馈、月考核通报、年结果总评制度,连续3年将垃圾分类纳入市、城区两级绩效考核体系。

明确责任主体。组织开展全市垃圾分类责任主体名录信息收集工作,完整地摸清了全市建成区内公共机构、公共场所、住宅小区及相关企业等91288个垃圾分类责任主体,为精准开展考评工作提供了基础数据保障。

二、补齐设施短板,分类处理力提升

3年来,南宁市注重全流程补齐设施短板,前端投放收集、中端转运、终端处理的能力都得到了大幅提升。

补齐前端设施。3年来,各分类责任主体按照数量充足、设施完善、标识规范的要求新增采购垃圾收集容器约30.12万个、垃圾分类桶14.07万组、宣传设施1.9万个,有效补齐前端分类投放设施短板。

配套设施设备。在分类运输方面,配置厨余垃圾运输车125辆、有害垃圾运输车19辆、可回收物运输车36辆、其他垃圾清运车2174辆,为全市637辆大、中型其他垃圾运输车、96辆厨余垃圾运输车安装了GPS(全球定位系统)定位仪;在分类中转方面,建成小型其他垃圾转运站54座、大型综合垃圾转运站1座、可回收物分拣中心6个、有害垃圾暂存点10个,基本实现垃圾分类运输、计量、中转等功能。

提高终端处理能力。在其他垃圾处理方面,在市区东北面已建成日处理能力达3135吨的平里静脉产业园;在西北面已开工建设设计处理能力达3000吨/日的双定循环经济产业园。在厨余垃圾处理方面,已建成1个日处理能力达1000吨的南宁市餐厨垃圾处理厂、12个总处理能力达20吨/日的厨余垃圾就近就地处理设施、1个日处理能力达100吨的维尔利厨余垃圾处理厂。在可回收物处理方面,做好垃圾分类与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处置企业有效衔接工作,日处理能力达1359.99吨。在有害垃圾处理方面,全市4家工业源危险废物处置企业日处理能力达531吨,能基本满足生活源有害垃圾处理要求。

三、开展分类执法,不按要求投放将受罚

自《南宁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2020年8月出台以来,南宁市先后配套制定出台了《南宁市居民住宅区生活垃圾分类定时定点投放工作方案》等多个政策性制度性文件,为下一步执法工作奠定了基础。

考虑到南宁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尚处于起步阶段和全面攻坚阶段,2020年8月以来,该市依然以宣传督导为主、处罚为辅。自11月起,由南宁市垃圾分类办牵头、市综合执法局等多个部门组成联合督导组,开展了为期一个月的“厨余垃圾规范收运联合督查执法活动”,重点对商业综合体、居住区、公共机构厨余(餐厨)垃圾规范投放、设施配置、规范收运工作进行督查,对存在问题的下达整改通知书,对拒不整改的启动处罚程序。目前,已对第一批列入到点收运厨余垃圾的垃圾产生单位共628个单位(企业)开展桶边执法工作。

据了解,2020年12月20日,南宁市已启动生活垃圾分类专项执法活动。从2020年12月底至2021年3月,重点针对农贸市场、党政机关、学校、医院等单位开展专项执法;2021年3月~6月,重点针对宾馆酒店、商场超市、交通枢纽、公园广场等场所开展专项执法;2021年6月起,重点针对住宅小区及投放个人开展执法工作,并开展垃圾分类严管月行动,实施执法严管、处罚为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