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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收利用率已超35%!广西南宁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体系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1-01-06 18:06:18   浏览次数:39
核心提示:关于回收利用率已超35%!广西南宁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体系的最新消息:南宁市日前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目前已基本建成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体系,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南宁市2020年第三季度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情况的通报》中,南宁市在46


南宁市日前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目前已基本建成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体系,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南宁市2020年第三季度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情况的通报》中,南宁市在46个城市中位居第一档,工作成效显著。截至2020年11月,居民小区垃圾分类覆盖率达100%。自2020年三季度末开始,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已超35%。

据了解,2017年南宁市被确定为全国垃圾分类重点城市后,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3年来全市共投入25.95亿元用于垃圾分类,按照“管行业就要管垃圾分类”的原则,条块结合,扎实推进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工作,探索出“固废大分流、垃圾小分类”模式,实现“回收利用率提高、分类覆盖率提高”两个目标。

一、加强规划引领,出台系列保障制度

南宁市从顶层设计着手,强化规划引领作用,先后出台了一系列法规制度,从根本上保障垃圾分类工作顺利推行。

编制配套政策。已编制完成《南宁市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处理专项规划》《南宁市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南宁市有害垃圾收运和处置方案》《南宁市可回收物分类收运和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建设方案》等40份相关配套政策。

完善标准体系。以广西地方标准形式发布《城市生活垃圾分类设施配置及作业规范》,用于指导南宁市及全区其他13个地市的垃圾分类投放、收运、处理作业。

强化立法保障。《南宁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已通过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审议,于2020年8月1日正式颁布施行。

建立考评机制。完善考评办法和实施细则,实行垃圾分类日检查反馈、月考核通报、年结果总评制度,连续3年将垃圾分类纳入市、城区两级绩效考核体系。

明确责任主体。组织开展全市垃圾分类责任主体名录信息收集工作,完整地摸清了全市建成区内公共机构、公共场所、住宅小区及相关企业等91288个垃圾分类责任主体,为精准开展考评工作提供了基础数据保障。

二、补齐设施短板,分类处理力提升

3年来,南宁市注重全流程补齐设施短板,前端投放收集、中端转运、终端处理的能力都得到了大幅提升。

补齐前端设施。3年来,各分类责任主体按照数量充足、设施完善、标识规范的要求新增采购垃圾收集容器约30.12万个、垃圾分类桶14.07万组、宣传设施1.9万个,有效补齐前端分类投放设施短板。

配套设施设备。在分类运输方面,配置厨余垃圾运输车125辆、有害垃圾运输车19辆、可回收物运输车36辆、其他垃圾清运车2174辆,为全市637辆大、中型其他垃圾运输车、96辆厨余垃圾运输车安装了GPS(全球定位系统)定位仪;在分类中转方面,建成小型其他垃圾转运站54座、大型综合垃圾转运站1座、可回收物分拣中心6个、有害垃圾暂存点10个,基本实现垃圾分类运输、计量、中转等功能。

提高终端处理能力。在其他垃圾处理方面,在市区东北面已建成日处理能力达3135吨的平里静脉产业园;在西北面已开工建设设计处理能力达3000吨/日的双定循环经济产业园。在厨余垃圾处理方面,已建成1个日处理能力达1000吨的南宁市餐厨垃圾处理厂、12个总处理能力达20吨/日的厨余垃圾就近就地处理设施、1个日处理能力达100吨的维尔利厨余垃圾处理厂。在可回收物处理方面,做好垃圾分类与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处置企业有效衔接工作,日处理能力达1359.99吨。在有害垃圾处理方面,全市4家工业源危险废物处置企业日处理能力达531吨,能基本满足生活源有害垃圾处理要求。

三、开展分类执法,不按要求投放将受罚

自《南宁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2020年8月出台以来,南宁市先后配套制定出台了《南宁市居民住宅区生活垃圾分类定时定点投放工作方案》等多个政策性制度性文件,为下一步执法工作奠定了基础。

考虑到南宁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尚处于起步阶段和全面攻坚阶段,2020年8月以来,该市依然以宣传督导为主、处罚为辅。自11月起,由南宁市垃圾分类办牵头、市综合执法局等多个部门组成联合督导组,开展了为期一个月的“厨余垃圾规范收运联合督查执法活动”,重点对商业综合体、居住区、公共机构厨余(餐厨)垃圾规范投放、设施配置、规范收运工作进行督查,对存在问题的下达整改通知书,对拒不整改的启动处罚程序。目前,已对第一批列入到点收运厨余垃圾的垃圾产生单位共628个单位(企业)开展桶边执法工作。

据了解,2020年12月20日,南宁市已启动生活垃圾分类专项执法活动。从2020年12月底至2021年3月,重点针对农贸市场、党政机关、学校、医院等单位开展专项执法;2021年3月~6月,重点针对宾馆酒店、商场超市、交通枢纽、公园广场等场所开展专项执法;2021年6月起,重点针对住宅小区及投放个人开展执法工作,并开展垃圾分类严管月行动,实施执法严管、处罚为主。

 
关键词: 南宁市 分类 垃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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