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住建厅:高质量统筹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广东省住建厅:高质量统筹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广东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垃圾分类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系统谋划、全力落实,聚焦关键、全链提升,法治保障、全程管理,示范带
广东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垃圾分类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系统谋划、全力落实,聚焦关键、全链提升,法治保障、全程管理,示范带动、全域推进,广泛发动、全民参与,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2020年12月10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在广州市召开全国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现场会。
一、强化组织领导,全力抓实抓细垃圾分类工作
高位统筹加强顶层设计。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多次召开省委常委会会议、省政府常务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垃圾分类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研究贯彻落实意见。省委、省政府召开全省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推进会,省委书记出席会议并全面动员部署,全省3.8万余人参会。省人大常委会针对垃圾分类工作开展《广东省城乡生活垃圾处理条例》执法检查,并及时启动修法工作。省委常委会年度工作要点、省《政府工作报告》、省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等都将垃圾分类列为重要任务。省政府成立由省长任组长的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21个地级市均成立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的领导小组,印发实施方案,召开推进会,加大推进力度。
上下联动压实各级责任。针对区域发展差异,指导各地因地制宜,建立健全垃圾分类工作机制。省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主动靠前,在政策宣传、源头减量、资源回收利用等领域协同部署推进。各地落实主体责任,建立“以块为主、条块结合”的市、区、街道、社区四级联动机制。
党建引领破解治理难题。探索建立“党建+”垃圾分类模式,以社区为着力点,以基层党组织为核心,以镇街网格化管理体系为基础,构建社区党组织、居委会、物业服务企业、志愿者、居民等广泛参与的社区治理共同体。将垃圾分类纳入党员回社区报到服务事项,党员、领导干部和公职人员带头先行,有效凝聚各方力量。垃圾分类正逐步从基层治理难点变成撬动社区治理的有力支点。
二、聚焦关键环节,完善提升全链条垃圾分类体系
着力建立简便易行的分类投放和收集体系。加强技术指导,及时编制垃圾分类投放与收集设施设置指引、主要场所垃圾分类工作指引,指导各地科学合理设置投放点和收集容器,规范作业程序,完善配套措施,让群众分得明白、分得方便。
着力建设完善匹配的分类运输体系。根据前端分类收集和末端处理能力情况,逐步配置专用垃圾收运车辆,科学布局并及时升级改造垃圾压缩站、转运站等设施,提升机械化作业水平和分类收运能力。
着力建设能力充足的分类处理体系。截至2020年10月,全省已建成生活垃圾处理设施167座,总处理能力为14.32万吨/日。已建成25座规模化集中式厨余垃圾处理设施和一批小型处理项目,总处理能力0.8万吨/日。全省实际焚烧和生化处理垃圾占比达67.8%,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99.95%。2016年以来,全省新建72座其他垃圾处理设施、22座厨余垃圾处理设施,新增处理能力8.7万吨/日,现有处理能力是“十二五”期末处理能力的2.5倍。
着力推动源头减量和资源循环利用。探索“引导”和“倒逼”机制,制定加强塑料污染治理实施意见,建立快递包装绿色治理任务台账,开展“限塑”专项整治行动。18个地级市建立源头减量机制,重点推进快递、旅游、餐饮、制造等行业源头减量。建设完善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全省经商务部业务统一平台备案的再生资源回收企业超过5100家,供销系统建成再生资源城乡回收站点4849个、分拣中心64个。
三、突出示范创建,形成全域推进良好态势
整体安排、分类推进。按3个层次分类施策,因地制宜推进垃圾分类,不搞一刀切。广州、深圳建立了比较完善的法规政策和标准技术体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逐步完善。珠三角地区其他城市均已建成厨余垃圾处理示范项目,初步建立大件垃圾和园林垃圾收运处理体系。粤东、粤西和粤北地区城市垃圾分类工作体制机制逐步完善,支撑保障能力有效提升。
典型引路、示范带动。广州市通过建立“全链条提升、全方位覆盖、全社会参与”“家里分好类、定时拎下楼、定点精准投”机制,提升垃圾分类工作质量。深圳市实行“大分流、细分类”垃圾分类法,并通过“蒲公英计划”提高社会公众垃圾分类意识。东莞市通过“行走东莞”活动,推进垃圾分类精细化管理。通过总结推广示范片区、先行地区经验,切实发挥典型引路、示范带动作用。
城乡统筹、以城带乡。借鉴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有效做法,印发农村垃圾分类实施方案,稳妥推进农村垃圾分类工作,加快建立符合农村实际、方式多样的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在珠三角地区城镇化率较高、条件较为成熟的广州、深圳、珠海、佛山、东莞、中山6市,试点推行垃圾分类城乡一体化制度,初步形成“户投放、村收集、镇转运、市县处理”的垃圾分类处理模式。
齐抓共管、合力推动。省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司其职、协同推进垃圾分类工作。省委宣传部建立垃圾分类宣传联席会议制度;省财政厅设立垃圾分类专项资金,2020年投入1.3亿元对经济基础薄弱城市进行奖补;省生态环境厅大力推进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处理设施建设;省商务厅制定专门方案推进垃圾分类与再生资源回收体系“两网融合”。
四、夯实法治基础,健全全程管理长效机制
强化法治刚性约束。新修订的《广东省城乡生活垃圾管理条例》于2020年11月27日经省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将于2021年1月1日正式施行,进一步强化城乡统筹、源头减量等刚性约束。广州、深圳、珠海等6个地级市出台垃圾分类相关地方性法规或政府规章,其他10个地级市正在制订相关法规规章,垃圾分类法治保障体系正在加快形成。
完善政策配套体系。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广东省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明确“全程怎么分、城乡怎么统、设施怎么建”等关键问题。省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针对各地反映集中的重点难点问题,聚焦全程分类体系建设关键环节,制定餐厨垃圾处理指导意见、垃圾分类示范创建指引、评估办法等配套政策,强化全方位、全流程技术支撑。
健全督导评价机制。将垃圾分类纳入省督查考核年度计划,牵头部门组成5个联合检查组,省政府督查室参与,开展垃圾分类专项检查。对珠三角地区其他城市和粤东、粤西和粤北地区城市设定不同的指标评价体系,每季度分层次评估,及时向地级市政府通报结果,层层传导压力。评估排名与省级垃圾分类专项资金分配挂钩,加大奖补支持力度。
五、广泛宣传动员,构建全民参与共治格局
全面宣传发动。广东广播电视台、南方网、“学习强国-广东学习平台”等媒体或网络平台积极开展全方位、立体式宣传,推出垃圾分类宣传报道8.2万条(次),原创稿件、网评、融媒体产品1.2万余篇(条)。
精准教育培训。将垃圾分类作为市委书记(县委书记)和市长(县长)城建专题研究班培训课程,邀请专家专题授课。举办全省垃圾分类培训会,重点对各地主管部门负责同志进行培训。组建省垃圾分类培训学院,针对基层垃圾分类管理者、环卫作业人员、物业服务企业人员、志愿者等精准培训。大力开展“小手拉大手”活动,全省创建省级校园垃圾分类教育基地87所。
助力疫情防控。把垃圾分类融入到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大局,发布生活垃圾处理、废弃口罩管理指引。在垃圾分类区域,实行“楼层撤桶+定时定点”投放模式,有效切断病毒传播途径。各地垃圾分类基层社区宣传员、监督员、志愿者、党员先锋岗直接转化为社区疫情防控的中坚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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