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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环保督察通报国家能源局

来源:环保设备网
时间:2020-09-30 20:0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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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环保督察通报国家能源局2020年9月20日至24日,中央第六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下沉山西霍东矿区开展现场督察。督察发现,国家能源局审核把关不严,山西霍东矿区总体规划中缺乏对泉域保

2020年9月20日至24日,中央第六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下沉山西霍东矿区开展现场督察。督察发现,国家能源局审核把关不严,山西霍东矿区总体规划中缺乏对泉域保护的要求,矿区部分煤矿违规超采甚至无证开采岩溶地下水,对霍泉水源保护造成不利影响。


一、基本情况


霍东矿区地处沁水煤田西南部,位于山西晋中国家煤炭基地内,矿区总体规划面积约4110平方公里,煤炭资源总量366亿吨。规划区域生态环境和水环境敏感,属于主体功能区规划确定的限制开发区域,涉及霍泉泉域等重要生态环境敏感区域。


霍泉泉域面积1272平方公里,是山西省19个岩溶大泉之一,水质优良,是临汾市洪洞县重要的农业灌溉和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埋深大于500米的地下岩溶水是其主要补给水源。


为了保护泉域水资源,山西省1998年1月出台了《山西省泉域水资源保护条例》,明确规定泉域重点保护区内禁止打井,重点保护区以外范围应控制岩溶地下水开采,取水实行总量控制。


图1  霍东矿区与霍泉泉域重叠区域示意图


二、主要问题


一是矿区总体规划未体现泉域保护要求。矿区总体规划是规范资源开发秩序的指导性文件,对于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资源具有重要意义。霍东矿区与霍泉泉域重叠区域达360平方公里。2015年,地方上报的山西霍东矿区总体规划未提及霍泉泉域保护。当年,国家能源局在批复时没有提出异议。2016年12月,矿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指出这一问题后,国家能源局未跟进指导,有关地方未及时督促落实《山西省泉域水资源保护条例》相关要求。


二是无证开采、违规超采岩溶水问题突出。霍东矿区与霍泉泉域重叠区域内有26家煤矿,除3家未生产、1家未开采岩溶水外,其余22家全部存在开采岩溶水行为。抽查发现,临汾市古县老母坡煤业、蔺润煤业等6家煤矿在未取得取水许可的情况下,2018年以来非法开采岩溶水超60万立方米,仅老母坡煤业非法开采量就达25万立方米。调查还了解到,长治市沁源县黄土坡鑫能煤业、临汾市古县西山登福康煤业等16家煤矿虽然取得取水许可,但有11家存在超采行为,占比近七成,2018年以来超采量近100万立方米。其中,长治市沁新煤矿仅2018年就超采12.5万立方米,是许可取水量的2.7倍。


图2  沁新煤矿取水许可证


图3  沁新煤矿2018年岩溶地下水取水量


三是霍泉出水量受到不利影响。二十世纪80年代以来,霍泉泉域岩溶水水质和水位均呈下降趋势,出水量随之减少。2015年以来,煤矿岩溶地下水的过度开采,一定程度上加剧了这一趋势。据水利部门统计,2015年至2018年,霍泉年度总水量由9422万立方米减至9094万立方米,年平均流量由2.99立方米/秒降至2.88立方米/秒。


三、下一步工作考虑


对霍东煤炭矿区总体规划关注生态环境保护少,导致霍泉超采等问题,国家能源局高度重视,要求有关司局和单位吸取教训,举一反三,在今后的工作中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决贯彻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一岗双责”,正确处理好能源开发利用与生态环境保护的关系,切实将绿色发展理念贯穿于能源开发利用全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