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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三年秋冬季钢铁企业错峰生产文件对比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0-09-30 20:03:32   浏览次数:47
核心提示:2020年09月30日关于近三年秋冬季钢铁企业错峰生产文件对比的最新消息:随着《2020-2021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征求意见稿)》传出,Mysteel通过对《意见稿》的分析,并与《2017-2018年方案》和《2018-2019年方案

随着《2020-2021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征求意见稿)》传出,Mysteel通过对《意见稿》的分析,并与《2017-2018年方案》和《2018-2019年方案》进行了详细对比,归纳总结出三次《方案》存在的特点及变化。   总体要求:   2018-2019年:要求京津冀及周边地区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同比下降3%左右,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同比减少3%左右。   2019-2020年:要求京津冀及周边地区秋冬季期间(2019年10月1日至2020年3月31日)PM2.5平均浓度同比下降4%,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同比减少6%。   2020-2021年:充分考虑 2020年一季度空气质量的疫情影响。要求京津冀及周边地区、汾渭平原地区:   2021 年 1-3 月,京津冀及周边地区 PM2.5 平均浓度均控制在 86 微克/立方米以内,各城市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平均控制在 12 天以内;汾渭平原 PM2.5 平均浓度均控制在90 微克/立方米以内,各城市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平均控制在 13 天以内。   2020 年 10-12 月,京津冀及周边地区 PM2.5 平均浓度控制在 63微克/立方米以内,各城市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平均控制在 5 天以内; 汾渭平原 PM2.5 平均浓度均控制在90 微克/立方米以内,各城市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平均控制在 13 天以内。   变化:1、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同比减少幅度不同,2、区域不同,2020-2021年增加汾渭平原;3、之前10月至3月一个总体目标,今年分开,10-12月、1-3月两阶段执行。   文件的具体区别参考以下附表。     表1:2018、2019、2020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方案对比表   其中涉及唐山地区2019-2020年的空气质量情况如下表2及表3   表2:唐山市2019-2020秋冬季PM2.5月均浓度排名表     数据来源:工信部   表3:唐山市2019-2020秋冬季空气质量排名表     数据来源:工信部   由“2+26”城市2019-2020年秋冬季空气质量改善目标,要求唐山PM2.5浓度同比下降3%,重污染天数同比减少1天;   当前情况来看,跟踪城市重污染天数及目标,2019年10月1日至2020年3月31日期间,唐山地区重污染天数为10天,目标值12天。完成指标。PM2.5目标71微克/立方米,实际完成64微克/立方米,完成指标。   Mysteel将在后期密切关注各区域的政策方案落地以及企业的执行情况,并对其进行进一步的跟踪调研。
 
关键词: 天数 秋冬季 浓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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