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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实施生态环境分区管控

来源:环保设备网
时间:2020-07-02 10:03: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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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实施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四川省人民政府近日出台《关于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制定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实施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并同时公布《四

四川省人民政府近日出台《关于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制定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实施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并同时公布《四川省环境管控单元分布图》和《四川省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

  

未来,四川将把全省行政区域从生态环境保护角度划分为优先保护、重点管控和一般管控三类环境管控单元,在一张图上落实生态保护、环境质量目标管理、资源利用管控要求,按照环境管控单元编制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建立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并监督实施。

  

为何实施分区管控?

  

筑牢长江、黄河上游重要生态屏障

  

为何实施分区管控?《通知》指出,建立实施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旨在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加快建设美丽四川,助力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筑牢长江、黄河上游重要生态屏障,协同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

《通知》明确了四川实施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主要目标,到2020年,全省生态环境质量总体改善,主要污染物总量大幅减少,环境风险总体有效管控,生态环境保护水平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相适应;初步建立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和数据应用系统。

  

到2025年,全省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污染物排放总量得到持续降低,水和大气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土壤环境质量保持稳定,长江、黄河上游生态屏障建设取得新的成效;建立较为完善的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和数据应用系统。

  

到2035年,全省生态环境质量实现根本好转,水、大气、土壤环境质量全面改善,节约资源和保护生态环境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总体形成,美丽四川目标基本实现;建成完善的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制度。

  

如何划分?

  

立足五大经济区,按三类环境单元实施管控

  

《通知》明确,按照四川省委“一干多支、五区协同”的区域发展战略部署,立足五大经济区的区域特征、发展定位及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将全省行政区域从生态环境保护角度划分为优先保护、重点管控和一般管控三类环境管控单元。

  

其中,优先保护单元指以生态环境保护为主的区域,主要包括生态保护红线、自然保护地、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应以生态环境保护优先为原则,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严守生态环境质量底线,确保生态环境功能不降低。

  

重点管控单元指涉及水、大气、土壤、自然资源等资源环境要素重点管控的区域,应不断提升资源利用效率,有针对性地加强污染物排放控制和环境风险防控,解决生态环境质量不达标、生态环境风险高等问题。

  

一般管控单元指除优先保护单元和重点管控单元之外的其他区域,主要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基本要求。

  

此外,建立全省统一的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数据应用系统,将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具体要求,系统集成到数据应用系统,实现共建共享,动态更新。

  

主要任务是什么?

  

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高水平保护

  

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通知》要求,省政府有关部门、各市(州)人民政府在相关政策制定调整中要将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作为参考依据。各类开发建设应将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等管控要求融入决策和实施过程。以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

  

支撑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通知》要求,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应将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作为推进污染防治、生态保护、环境风险防控等工作的重要依据和生态环境监管的重点内容。各级生态环境部门应强化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在环评、排污许可、生态、水、大气、土壤、固体废物等环境管理中的应用,严格落实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

  

深化环评“放管服”改革。已实施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市(州),辖区内产业定位不涉及石化、化工、化学合成类制药、印染、酿造、制浆、冶炼、典型涉重产业(专业电镀、铅蓄电池制造、再生铅等)、含前工序的集成电路、放射性同位素生产(核技术利用)的产业园区,原由生态环境厅审查(审核)的规划环评和跟踪评价调整为由园区所在市(州)生态环境部门审查(审核)。已完成规划环评审查的园区,园区内建设项目环评内容可依法适当简化。市(州)人民政府对辖区内条件成熟的园区可试点推进环评审批“告知承诺制”改革。

  

据悉,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将实施动态更新调整。四川省生态环境厅原则上每5年牵头组织1次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数据评估与调整工作。

  

五大经济区如何管控?

  

根据区域特征、突出环境问题,实施差别化管控

  

《四川省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明确,在全省总体生态环境管控要求的基础上,根据五大经济区的区域特征、发展定位和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明确各区域差别化的总体生态环境管控要求。

  

成都平原地区:针对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大力优化调整产业结构,实施最严格的环境准入要求。加快地区生产总值(GDP)贡献小、污染排放强度大的产业(如建材、家具等产业)替代升级,结构优化。对重点发展的电子信息、装备制造、先进材料、食品饮料、生物医药等产业提出最严格的环境准入要求。岷江、沱江流域执行《四川省岷江、沱江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优化涉危险废物、涉危险化学品产业布局,严控环境风险,保障人居安全。

  

川南经济区:优化沿江、临城产业布局,明确岸线 1 公里范围内现有化工等高环境风险企业的管控要求。促进轻工、化工等传统产业提档升级,严控大气污染物排放。对区域发展产业提出高于全省平均水平的环境准入要求,对白酒产业和页岩气开发提出高水平的环境管控要求。岷江、沱江流域执行《四川省岷江、沱江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针对内江、自贡等缺水区域,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对高耗水项目提出最严格的水资源准入要求。

  

川东北经济区:控制农村面源污染,提高污水收集处理率,加快乡镇污水处理基础设施建设。建设流域水环境风险联防联控体系。提高大气污染治理水平。

  

攀西经济区:提高金沙江干热河谷和安宁河谷生态保护修复和治理水平。提高矿产资源综合利用率,加强尾矿库污染治理和环境风险防控。合理控制钢铁产能,提高钢铁等产业深度污染治理水平。


川西北生态示范区:限制工业开发等明显破坏生态环境的活动,严控“小水电”开发,合理控制水电、旅游、采矿、交通等建设活动,引导发展生态经济。保障区域重要生态功能和水源涵养功能。加强生态保护与修复,强化山水林田湖草系统保护与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