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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部部署2020年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攻坚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0-06-30 16:07:40   浏览次数:41
核心提示:关于环境部部署2020年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攻坚的最新消息:为确保完成“十三五”环境空气质量改善目标任务,降低O3污染,生态环境部在充分调研基础上制定了《2020年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攻坚方案》,部署在全国开展夏季(6-9月)VOCs治理攻坚行


为确保完成“十三五”环境空气质量改善目标任务,降低O3污染,生态环境部在充分调研基础上制定了《2020年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攻坚方案》,部署在全国开展夏季(6-9月)VOCs治理攻坚行动。(《方案》详细内容点击“《2020年VOCs治理攻坚方案》正式印发!7月1日后开展执法行动,严查10种行为!”)


攻坚行动统筹疫情防控、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和打赢蓝天保卫战重点任务,扎实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坚持“三个治污”“五个精准”,全面加强VOCs综合治理,推进产业转型升级和经济高质量发展。


坚持精准治污。在问题上聚焦当前VOCs治理中存在的无组织排放严重、治理设施简易低效、监测监控不到位等突出短板;在时间上聚焦O3污染高发的夏秋季;在区位上聚焦京津冀及周边地区、长三角、汾渭平原、苏皖鲁豫交界地区;在对象上聚焦VOCs排放的重点企业、重点园区和企业集群;在措施上突出源头减排和过程管理,对全流程、全链条、全环节分别提出管控措施。


坚持科学治污。我部将通过卫星遥感手段开展重点区域臭氧前体物遥感监测,筛选VOCs治理重点关注区域。充分运用走航监测、手工采样监测以及VOCs溯源分析等手段,确定重点控制的VOCs物质以及物种名录、行业名录、排放环节。


坚持依法治污。严格依法监管、依法治理,不涉及关停、错峰生产、应急管控等强制性措施,严格落实监督执法“双随机、一公开”,不搞“全覆盖”“一刀切”,对纳入监督执法正面清单的企业减少现场检查频次,最大限度减轻对企业正常生产的干扰。


按照攻坚方案要求,7月-9月,生态环境部将组织开展夏季O3污染防治强化监督帮扶,组织专家团队深入重点区域、苏皖鲁豫交界地区以及其他O3污染防治任务重的地区,指导地方优化VOCs治理方案;紧盯工业园区、企业集群和重点管控企业,对发现的问题实行“拉条挂账”式跟踪管理,督促地方建立问题台账,制定整改方案,确保整改到位。


此外,为加强对地方和企业的帮扶和指导,我部开展“送政策、送技术、送服务”活动。组织编写了面向企业的《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实用手册》、面向生态环境执法部门的《重点行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现场检查指南(试行)》、面向社会公众的《臭氧及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知识问答》等1套3本书籍,向全国生态环境保护系统发放,并在部网站提供电子版下载链接。


 
关键词: 挥发性 有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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