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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查处4起出具虚假机动车排放检验报告案

来源:环保设备网
时间:2020-06-12 10:0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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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查处4起出具虚假机动车排放检验报告案四川省生态环境厅近日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对4家违法违规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进行行政处罚,累计罚款近百万元。内江市安捷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违法所

四川省生态环境厅近日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对4家违法违规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进行行政处罚,累计罚款近百万元。


内江市安捷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违法所得260元,罚款26.63万元


案情: 2019年2月13日、3月14日,这家公司在对两台柴油车进行检测时,车辆最大轮边功率限值使用错误,且同一车辆初检、复检车辆基本信息不一致;2019年1月24日、5月29日,这家公司在对两台柴油车进行检测时,检验方法使用错误,且同一车辆初检、复检检验方法不一致。


处罚:经立案调查,上述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五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涉案的4台车检验数据、结果失实,4份检验报告属虚假排放检验报告。


2020年3月3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二条第一款及《四川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标准(2019年版)》规定,四川省生态环境厅实施行政处罚:没收违法所得260元,并处26.63万元罚款。


富顺平安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违法所得210元,罚款24.25万元


案情:2019年1月18日、2月11日,这家公司在对两台柴油车检测时,车辆最大轮边功率限值使用错误,且同一车辆初检、复检车辆基本信息不一致;2019年6月6日,这家公司对1台柴油车检测时,检验结论判定标准使用错误。


处罚:2020年3月4日,四川省生态环境厅实施行政处罚:没收违法所得210元,并处24.25万元罚款。


甘孜州安驰机动车综合检测有限责任公司:违法所得700元,罚款24.25万元


案情:2019年9月27日,这家公司在对两台柴油车检测时,车辆最大轮边功率限值使用错误,且同一车辆初检、复检车辆基本信息不一致;2019年10月10日,这家公司在对1台汽油车进行检测时,检验方法使用错误,且同一车辆初检、复检检验方法不一致。


处罚:2020年3月25日,四川省生态环境厅实施行政处罚:没收违法所得700元,并处24.25万元罚款。


眉山市彭山御顺机动车检测有限责任公司:违法所得360元,罚款14.75万元


案情:2019年8月19日,这家公司在对1台柴油车检测时,车辆最大轮边功率限值使用错误;2019年7月3日、9月25日、9月26日,这家公司在对3台柴油车进行自由加速法检测时,车辆实测转速未达到额定转速。


处罚:2020年3月26日,四川省生态环境厅实施行政处罚:没收违法所得360元,并处14.75万元罚款。


同时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排放检验加强机动车环境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国环规大气〔2016〕2号)的有关规定,生态环境部门将暂停上述4家检验机构机动车排放检验网络联接和检验报告打印功能。此外案件查处情况将通报省市场监督管理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