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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生态环境厅2020年4月例行新闻发布会

来源:环保设备网
时间:2020-04-28 18:02: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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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生态环境厅2020年4月例行新闻发布会为了让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了解全省2019年度水环境质量目标完成情况,2020年4月27日,云南省生态环境厅召开新闻发布会,厅新闻发言

为了让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了解全省2019年度水环境质量目标完成情况,2020年4月27日,云南省生态环境厅召开新闻发布会,厅新闻发言人副厅长普利锋就云南省2019年度碧水保卫战重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了通报。中央驻滇部分新闻媒体和省级部分新闻媒体、生态环境厅相关处室及有关单位参加发布会。
  普利锋副厅长介绍了云南省2019年度水环境质量状况  一是全省河流总体水质为良好。其中:红河水系、澜沧江水系、怒江水系、伊洛瓦底江水系水质优;珠江水系水质良好;长江水系水质轻度污染。26个出境、跨界河流监测断面均达到水环境功能要求,达标率100%,与上年持平。
  二是九大高原湖泊中,抚仙湖、泸沽湖符合Ⅰ类标准,水质优;阳宗海、洱海符合Ⅲ类标准,水质良好;滇池草海、程海(氟化物、pH除外)符合Ⅳ类标准,水质轻度污染;滇池外海、杞麓湖、异龙湖符合Ⅴ类标准,水质中度污染;星云湖劣于Ⅴ类标准,水质重度污染。抚仙湖、泸沽湖、滇池草海达到水环境功能要求。
  三是2019年全省共监测369个国控省控河流断面及湖库点位,水质达到Ⅲ类标准以上、水质优良的断面占81.3%,与上年持平;劣于Ⅴ类标准、水质重度污染的断面占4.6%,比上年下降0.8个百分点;达到水环境功能要求的断面占82.1%,比上年提高0.8个百分点。
  四是全省县级以上饮用水水源水质总体稳定。2019年,按单因子评价,36个地级水源中34个水源满足或优于Ⅲ类水质要求;176个县级饮用水源中174个水源满足或优于Ⅲ类水质要求。
  普利锋副厅长对2019年碧水保卫战重点任务完成情况进行了通报  一、地表水劣Ⅴ类断面整治专项行动取得阶段进展
  01 按照“一个断面、一个方案”的原则,组织昆明市“通仙桥、富民大桥”、楚雄州“西观桥”等3个劣Ⅴ类断面所在州(市)政府全力推进劣Ⅴ类水体整治工作;
  02 与劣Ⅴ类断面所在州(市)政府进行省级水环境达标形势会商,进一步压实地方主体责任;
  03 加大水环境保护资金投入,按“1个劣Ⅴ类断面安排1亿元专项资金”的标准,在2019年度对上述3个断面分别给予1亿元中央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支持。
  通过国家采测监测数据表明,2019年,昆明市“富民大桥、通仙桥”断面水质为Ⅴ类、楚雄州“西观桥”断面水质为Ⅳ类,实现稳中有升。
  二、水源地保护攻坚战取得显著成果
  01 完成了全部县级及以上地表水型饮用水水源地清理整治工作;
  02 完成县级及以上不达标水源水质达标方案分类制定工作;
  03 全省327个千吨万人饮用水水源已完成308个保护区划分方案专家审查;
  04 完成千吨万人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排查工作。全省15个州(市)(迪庆州无千吨万人饮用水水源)共排查上报534个问题,涉及73个县(区、市)的248个千吨万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
  05 初步完成全省千吨万人饮用水水源“一张图”第一阶段数据集成,为下一步实现全省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一张图”奠定了重要基础。
  三、工业园区污水处理设施整治专项行动稳步推进
  全面开展省级及以上工业园区污水处理设施整治工作,将“水十条”和国家专项行动中涉及我省的94个工业园区全部纳入排查整治。截至目前,全省所有具备集中治理条件的园区,均已采取自建或依托方式,实现污水集中治理。其中,2019年我省国家级工业园区整治任务已全面完成。2020年将在巩固国家级工业园区整治成效的基础上,持续推进省级工业园区污水处理设施专项整治工作。
  四、入河排污口设置管理工作平稳过度有序衔接
  01 依据相关法律和标准规范,及时编制完成我省《江河、湖泊新建、改建或者扩大排污口办事指南》(暂行)并印发实施。
  02 为企业做好服务,认真研究并办理完成省水利厅移交至我厅18个已通过省水利厅技术审查项目的审批工作。
  03 通过“查(摸清入河排污口底数)、测(开展入河排污口监测)、溯(进行入河排污口污水溯源)、治(整治入河排污口问题)”四项措施任务摸清赤水河、金沙江干流及主要支流入河排污口底数,形成权责清晰、监控到位、管理规范的入河排污口监管体系。
  目前,金沙江流域所在7个州、市排查金沙江干流及主要支流入河排污口578个,赤水河所在昭通排查发现赤水河疑似入河排污口148个。已基本完成专项行动第一阶段排查工作任务。
  五、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全省医疗污水处置平稳有序
  一是加强定点医疗机构等相关单位医疗污水环境管理,强化消毒灭菌。
  二是重点对医疗污水消毒接触池排口开展水质监测,确保污水达标排放。严禁未经消毒处理或处理未达标的医疗污水排放,严禁向农田灌溉渠道排放医疗污水。
  三是全面建立肺炎疫情期医疗污水(含关联城镇污水)环境监管工作“日调度”工作机制,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整改。
  截至目前,全省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污水处置平稳有序,均严格落实消毒措施。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的收官之年,是污染防治攻坚战取得阶段性成效的决战之年。省生态环境厅将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切实做好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聚焦碧水保卫战各项任务目标,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中的涉水标志性战役。
  新闻发布会上,普利锋副厅长,厅水生态环境处高红英处长就云南省碧水保卫战重点工作相关问题回答了媒体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