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环保设备网

“一带一路”国家垃圾焚烧发电市场有多大?

来源:环保设备网
时间:2020-02-17 22:02:27
热度:69

“一带一路”国家垃圾焚烧发电市场有多大?“带路”国家垃圾发电正处起步阶段目前,我国垃圾发电自主技术和设备已走向成熟。近几年国内垃圾发电市场快速发展,东南沿海

“带路”国家垃圾发电正处起步阶段

目前,我国垃圾发电自主技术和设备已走向成熟。近几年国内垃圾发电市场快速发展,东南沿海地区布局已较为完善,行业竞争明显向头部集中。同时,在绿色“一带一路”的支持下,我国企业纷纷将眼光投向海外垃圾发电市场。尽管目前各家企业海外布局才刚刚开始,但海外市场需求巨大、时机日益成熟、设备技术竞争优势突出,我们认为在未来几年,海外市场将成为国内垃圾发电龙头的新角逐地。

目前“带路”国家的垃圾焚烧率还很低,大多处于发展初期。根据World Bank统计的2016年各国垃圾处理情况,在一带一路的65个国家里,仅20%的国家建设了垃圾焚烧厂,且只有中东欧个别国家的垃圾焚烧率较高,其它国家焚烧率远低于中国。且近几年我国的垃圾发电产业快速发展,截至2018年底城市焚烧率已达40%,而绝大多数“带路”国家仍处于起步或初期发展阶段。

东盟:新加坡焚烧率高,印尼越南等近期才启动垃圾发电规划。东南亚地区除了新加坡外,生活垃圾主要以填埋为主,尤其是印尼、越南等中低收入水平的国家,垃圾处理水平极不完善。近几年随着城市可用地的减少,该地区国家建设垃圾发电厂的意愿越来越强,如印尼政府正全力推进全国12个城市的垃圾项目于2019-2021年投产、越南在2018年建成首座垃圾发电厂。但技术和设备上仍严重依赖进口,且地区整体垃圾发电行业融资模式不健全,贷款风险大。

南亚:未来填埋场空间有限下,平均焚烧率低于1%。南亚人口密度较高,如印度、巴基斯坦人口密度分别为455、275人c/km(2018年数据),为中国的3倍和1.9倍,垃圾产量大且填埋空间不足。各国垃圾发电产业均处于起步阶段,平均焚化比例低于1%。如印度在2013年才建成首个垃圾发电厂,斯里兰卡2017年签约首个项目。

俄罗斯:填埋场已严重饱和,国内技术邻避问题严重,依赖进口。近几年填埋场已严重饱和,填埋场土壤和水源污染问题日益严重,且当地垃圾处理企业非法焚烧现象频发,污染物排放不达标,引发邻避效应,如2018年俄罗斯计划在莫斯科建立5座焚烧发电厂,遭到民众反对。俄罗斯当地垃圾焚烧发电技术也较为落后,正在积极引进国外技术。2019年7月。俄罗斯首都莫斯科将建设四座垃圾发电厂,由瑞士清洁技术公司日立造船和俄罗斯技术公司组成。

中东欧:与欧盟发达国家差距悬殊,获欧盟专项资金支持。目前该地区多国在欧盟专项资助资金及其他各国项目投资的支持下积极发展垃圾焚烧发电,如波兰首座焚烧发电厂2017年完工;保加利亚、立陶宛等在欧盟资金的支持下于2019年开始建造垃圾焚烧发电厂;塞尔维亚在2015年也与我国企业签订了电站项目合同,目前正在建设中。但中东欧地区总体焚烧处理水平占比极低,远不及欧洲发达国家,且技术更多依赖德国等发达国家现有焚烧发电技术。

西亚:垃圾发电条件优越,多国开始尝试建设垃圾发电。西亚近十年来人口急剧增长,自2008年来,十年间地区平均人口密度增长率高,使得垃圾填埋空间及数量有限;且垃圾焚烧发电条件优越,市场发展潜力大且缺口大。当前除以色列在大力推进分类回收,各国至今依然以填埋方式为主。伊朗在2016年建成了这一地区首个垃圾焚烧发电站,迪拜预计2020年投产该区域规模最大焚烧电站。

垃圾发电为“带路”国家主流趋势

焚烧发电为主是国际垃圾处理主流趋势。从发达国家垃圾处理发展历程看,主流为:填埋为主——焚烧发电为主——循环利用和焚烧发电并重。按照我国目前各省出台的中长期规划,2020年底将实现焚烧率50%;在垃圾分类推行下,2030年计划实现原生垃圾“零填埋”。此外,“填埋为主”主要存在于地广人稀的国家,如美国、澳大利亚、加拿大等;“循环利用为主”常见于垃圾分类体系完善的欧洲国家,如德国、瑞士等。

哪些国家适合发展垃圾焚烧发电产业?我们认为,“带路”国家中,除了政治因素外,外部条件若满足:1)人口密集、土地资源紧张,垃圾产量快速提升而填埋场逐渐饱和;2)城镇化率和经济水平提升,城市垃圾清运系统逐渐完善,居民对周边环境需求日益关注;3)垃圾可燃成分多,热值可以我国为标杆;4)电力缺口大,尤其对可再生能源电力有一定需求。

根据World Bank数据,预计未来30年,低收入和中低收入国家/地区经济和人口将大幅提升,垃圾产量提升幅度也更大,而高收入国家垃圾增速则较缓。

大部分“一带一路”国家与我国生活习惯相似,生活垃圾组成也呈现热值低、水分多、灰分高、成分杂的特点。普遍食品垃圾占比超过50%,塑料与纸制品次之,高热值的纸制品占比普遍高于我国。因此,我们认为多数“一带一路”国家在生活垃圾热值上与我国接近,能适应我国垃圾焚烧炉。

“一带一路”目前覆盖国家总人口近50亿,2015年,65国人均用电量1882千瓦时,约为世界平均水平(3104千瓦时)的60%,中国水平(4047千瓦时)的一半。

部分“带路”国家化石能源不足,可再生能源电力需求大。东南亚、南亚国家每年新增用电量、装机量缺口较大,当前仍以传统化石能源为主,但传统能源资源匮乏,仅发展水电火电难以满足未来每年新增电力需求,需可再生能源进行补充。以南亚为例,2016年固体垃圾产量3.34亿吨,若以我国平均吨垃圾发电量372 kWh/t测算,南亚潜在垃圾发电电量为0.12万亿千瓦时,约占当地2020-2030十年电力缺口总量的十分之一。

多国已出台垃圾焚烧发电支持政策。一带一路国家垃圾发电市场大致可分为两类:1)补贴政策和商业模式清晰,上网电价和垃圾处理费由政府主导,如印尼、越南等;2)政策和商业模式尚不明确,上网电价和垃圾处理费由市场机制决定,如印度等。

国内企业加速布局“带路”市场

绿色“一带一路”政策促我国环保企业加速出海,集中布局垃圾发电,民企项目多金额低。据E20统计,2017年我国有44个环保企业在全球六大洲54个国家签订了149份合同订单,超六成订单分布在“一带一路”国家。订单领域涵盖水、固、气、土、噪声五大领域,集中在垃圾发电、供水、危废、环卫。2016年环保企业出海项目数量上,民企占比超60%,但资金上国企仍为主力,占比超80%。

我国环保企业布局海外垃圾发电市场主要有三种形式:设备销售、投资建设运营、收并购当地企业/项目。E20统计显示,60%的收购发生在欧洲,93%的PPP、76%工程服务、63%设备供应发生在“带路”国家。且只有在“带路”国家,这三种形式并存,且设备销售和投资建设运营发展趋势明显。

投资成本低,建设周期短,运营经验初步形成为我国企业走出去的优势。我国的垃圾焚烧发电工艺已经较为成熟,典型千吨项目中,总投资约日本、德国的1/3,建设时间约为其1/2,经济优势明显。多家国产焚烧炉在排废要求上已达到欧盟标准,焚烧效率并不低于发达国家产品,且更适合与我国垃圾构成接近的“带路”国家。

同时海外市场更为复杂,风险并存。如外交因素,地缘政治包括政局稳定和文化差异等,政策与标准包括政策环境,法律法规的健全度和标准的差异度等,目前“带路”国家环保项目普遍面临“邻避问题”,海外PPP项目的融资来源和融资保障。此外,复杂多变的国家环境,汇率变化也可能对项目收益造成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