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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色金融逻辑下的产业发展

来源:环保设备网
时间:2019-09-18 00:0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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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色金融逻辑下的产业发展顾名思义,绿色金融意味着通过金融业的运行,引导资金进入环境治理、生态保护、资源节约等领域,更广义些,还应包括那些促进企业转向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金融活动。在消

顾名思义,绿色金融意味着通过金融业的运行,引导资金进入环境治理、生态保护、资源节约等领域,更广义些,还应包括那些促进企业转向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金融活动。在消费领域,如果人们愿意用按揭的方式为住宅安装新能源系统,或购买新能源汽车,也应该纳入绿色金融范畴。

使金融活动有利于环境保护和资源节约,不得不提及“赤道原则”。这是2002年世界银行下属的国际金融公司和荷兰银行提出的一项企业贷款准则,要求金融机构在向一个项目投资时,要对其可能的环境和社会的影响进行综合评估,并利用金融杠杆促进该项目在环境保护和社会和谐方面发挥积极作用。仅就环境而言,其中有两层含义,一是避免投资在不利于环境保护的项目,二是通过投资使项目变得更为环境友好。

虽然定义简单,但越简单的定义涵盖的内容往往越复杂。我们可以发掘出很多这样的问题:修建污水处理设施固然是环保项目,那么,通过改善工艺消除污染是不是更为高明的环保?改造炉窑降低单位产出的能耗是节能项目,那么,通过技术改进和打造品牌提高产品的附加值是否更好的节能?绿色理念应该有如春风化雨般遍及大地,任何产业、任何经济活动都有深化应用持续改进的潜力。笔者曾见到过这样一个企业,看上去,其节能潜力在持续几十年的努力中已经被吃干榨净了,但其员工还是每周一次班组讨论,以发现进一步的潜力所在。这样的企业令人尊敬。

反过来,一些看似环保节能的措施或项目却未必是真正的绿色。淘汰落后产能是对的,但过去一些年往往是淘汰了小的,建设了大的。如大型且能效较高的水泥窑替代了小的。微观上,这有利于节能减排,但宏观上则将产能越调越高,直至严重过剩,一地鸡毛。就连太阳能和风能这样的新能源产业,也发生了产能的严重过剩,出现了相当常见的弃风弃光现象。那么,一旦如此结局,有关项目究竟是绿色的还是伪绿色?

之所以指出这些问题,是因为绿色金融应该尽可能地避免贴标签和指令经济,避免一刀切地规定哪些产业是绿色的。不然的话,要么难以推动,要么一哄而上,很容易造成严重的资源错置。更甚者,贴标签的绿色弄不好就会变成伪绿色。一片无人问津的空城鬼城,即使其建筑使用了最先进的节能技术,也是对能源的严重浪费和污染的无谓排放。

对于绿色金融来说,这意味着其涵盖的对象是动态的,是相对的和非固定的。判断一项具体的金融服务是否属于绿色金融,核心是该项服务是否有助于企业转向更为环境友好、资源节约,而不是看某项贷款是否给予了某个行业。现在有人统计绿色金融业务量占据了多少比重,甚至说中国的绿色贷款已经达到了10%云云。这种统计的指导思想很难说是合理的:10%是绿色贷款,那么其余90%的贷款是何种颜色的?难道是灰色的?不合理的?该限制的?如果只是职能部门钦点的产业,如污水处理等,才是绿色金融的服务对象。那么,服务于国民经济主体的金融业又应该是怎样的?以笔者看来,绿色金融的服务对象应该是一切产业,因为所有经济活动都有绿色化的需要。

绿色金融的利益之惑

资本的本性逐利,对利润的追逐如同草原狼追逐猎物一样坚持不懈。而金融资本更是狼中之王。但是,如果观察贴标签的绿色金融项目,则会发现,当前倡导的绿色金融常常显著低于行业利润,甚至是难以盈利的。由此引出的问题是,吃素的狼还是狼吗?当然,主张狼们吃素的学者或官员会提出理由,如绿色金融的服务对象具有环境保护价值,具有公益性,或者具有公共物品属性等。但不得不指出,这种打着绿色正义旗帜而无视市场规律的现象,正是当下绿色金融叫好不叫座的原因。

具有公益性或公共物品属性的项目,原则上应该由政府承担责任。这是人民需要政府的基本理由。我们晚上出门需要路灯,但不可能每户人家因此去安装自己的路灯。当然,政府承担责任不等于政府自己生产,也可以“政府掌舵,社会划桨”,通过合理的政策引入社会资本。当此类具有公益性的项目需要商业融资时,政府不应该板着脸对着商业金融机构发号施令,要求其提高觉悟而让利,而是以合理的制度和政策设计,在不损害商业金融机构的正当利益的情况下引导资本的进入。

一种制度是政府的贴息。德国在过去几十年中环境保护出类拔萃,其环保节能项目的贴息制度起到了很大作用。根据项目的环境绩效或正外部性的大小,贴息的幅度也是可变的。这项制度的优点是政府以较少的资金引导很大的社会资本进入,同时没有损害商业性金融机构的利益。因此,金融机构对参与其中是有积极性的。

另一种制度是政策银行。世界银行是全球最大的政策银行。此类银行的基本责任,乃是向那些盈利能力不足甚至非营利的基础设施、环境保护、反贫困、妇女发展项目提供低息乃至无息的,可能还是长期的融资。换句话说,政策银行承担的是商业银行不愿意介入的服务。我们应该视之为一种分工:“正常”的或商业性的融资活动由商业性金融机构承担,它们承担不了而社会又必需的金融服务,则由政策性银行承担。这种分工是不应该混淆的,否则会造成市场秩序的混乱。现实中,如果既有政策银行不足以承担环境保护使命,也可以考虑成立以环保节能为主业的政策银行。此类银行可以提供更为专业的服务。

绿色金融可能遭遇的另一个问题是风险问题。典型的案例就是那些小型的能源服务企业。有些此类企业近乎皮包公司,几乎没有技术力量和固定资产,往往拿到了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后,再从高校或研究机构招募“雇佣军”。如果这样的企业拿着合同找到银行,要求以后续合同规定的回报为抵押获得贷款,这样的业务银行敢接吗?可以说,这样的问题怎样回答都有毛病。正确的出路应该是制度建设。例如,适当建立行业准入门槛;行业协会获得授权,对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和企业进行监管,并在此基础上建立担保基金;鼓励电力和能源行业的大型集团建立合同能源管理企业,允许母公司为之担保等。

金融的绿色化

以上方式构成了目前绿色金融的主流。某种意义上,也可以将排污权市场和碳交易市场视为绿色金融的一部分。但不难发现,如果仅限于此,绿色金融可以承载的责任也就相当有限。笔者倾向于认为,其发展不能按照以往那种非此即彼的路子走,不能说一部分金融是“绿色的”,余下的绝大部分是“灰色的”。绿色金融更值得期待的发展方向,是让那些普通的金融活动同时也具有环境友好资源节约的促进作用。

商业银行追求利润是正当的,但这并不妨碍同时兼顾环境保护。也只有兼顾两者的绿色金融,才能够真正助力于可持续发展。广义地说,绿色金融意味着金融部门把环境保护作为基本立场,在投融资决策中要充分考虑环境风险、环境成本与环境收益。这种思路应该也能够贯彻于金融机构的日常业务,而不是依据某种标签向某种类型的项目倾斜。

那么,究竟怎样才能让绿色理念贯彻于日常金融活动,并致力于获取经济与环境的双重收益?其实,国民经济和企业运行的现实一直在为我们上课。不难发现,产能过剩固然对经济不利,其实对环境也极为不利,企业会因此弱化污染治理的动机,也会弱化通过技术进步减少污染的能力。同样的,资产泡沫不仅会带来金融风险,也造成无谓的资源消耗和污染排放。一般而言,技术落后、管理落后、决策失误的企业,在造成经营风险的同时,其环境绩效不可能好到哪里去。任何暴发户做派、奢侈和浪费,几乎必然会造成环境的损害。反过来,那些令人尊敬的企业,由于管理完善、尊重员工、注重研发和打造品牌,从而业绩良好生气勃勃的企业,通常也会具有很强的环境友好性。以技术进步为例,虽然绝大多数技术不是为治理污染而开发的,但只要是真正的技术进步,几乎都会导致能效的提高和物耗的下降,多数情况下,新技术的出现也会导致单位能耗物耗创造更高的附加值。所有这些,都对环境保护是有利的。

这就意味着,企业的经营业绩与环境表现之间有着很大的交集,在多数情况下,一般金融活动可以兼顾到绿色。银行甚至并不需要掌握很多的环境知识,也能够使自己变得较为绿色。基本的要求只是,请将贷款给那些更为优秀、更具有创新能力、更具有竞争力的企业。同样,我们的股市和债市等,也应该更好地为这样的企业服务。

总之,在笔者看来,绿色金融分狭义的和广义的,前者的主要形式是环保节能领域的政府贴息贷款和政策银行。后者则要求银行将绿色理念融入日常业务,并以此引导经济的绿色化。目前,我国狭义的绿色金融主要服务于环境保护领域的基础设施建设,如城市截污纳管工程和污水处理厂等,由此需要警惕其中的风险。绿色金融虽然有广义狭义之分,但两者都可以对环境保护发挥重大作用。笔者认为,令人期待的绿色金融应该更为多元化,尤其是一般金融活动的绿色化。绿色应该是色彩丰富的,如同深山之中的森林一般郁郁葱葱,层叠斑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