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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工!复产!山东、河北、天津、山西等地解除重污染天气预警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9-11-27 11:00:13   浏览次数:38
核心提示:2019年11月27日关于复工!复产!山东、河北、天津、山西等地解除重污染天气预警的最新消息:11月24日,山东、河北、天津、山西等地解除重污染天气预警,各地施工、运输逐步恢复,工厂恢复生产。山东省淄博市淄博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办公室消息,目前,淄博市空气质量已改善,根据环


11月24日,山东、河北、天津、山西等地解除重污染天气预警,各地施工、运输逐步恢复,工厂恢复生产。

山东省

淄博市

淄博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办公室消息,目前,淄博市空气质量已改善,根据环境空气质量会商结果,淄博市于11月24日8时0分解除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并终止Ⅱ级应急响应。

济宁市

济宁市生态环境局消息,按照山东省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小组办公室统一要求,根据济宁市环境空气质量研判结果,济宁市目前已达到预警解除条件,经研究决定,于2019年11月24日12时解除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终止Ⅱ级应急响应。

德州市

德州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消息,目前,该市空气质量已改善到优,根据市生态环境部门与气象部门联合会商结果,预测未来36小时AQI指数将持续低于200,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决定从11月24日10时起,终止Ⅲ级应急响应。

济南市

济南市生态环境局消息,按照《济南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有关规定,济南于年11月20日零时发布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并于11月21日零时启动II级应急响应。

滨州市

滨州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办公室消息,根据空气质量预测,滨州市空气质量指数(AQI)低于预警要求,决定自11月22日20时起,解除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并终止重污染天气Ⅲ级应急响应。

河北省

河北省大气办发布《关于解除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的通知》,从11月24日12时起,河北省11市及雄安新区解除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

经省生态环境应急与重污染天气预警中心与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省环境气象中心联合会商,河北省地面受南风持续影响,小风、高湿、逆温影响,扩散条件持续不利,污染物在河北省中南部和东部地区累积,空气质量仍维持重度污染。从11月24日起,受较强东北冷空气影响,扩散条件自北向南逐渐改善,污染过程基本结束。按照《河北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要求,区域一城市(石家庄、保定、衡水、邢台、邯郸、定州、辛集、雄安新区)、区域二城市(唐山、廊坊、沧州、秦皇岛)于11月24日12时解除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

沧州市

沧州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消息,经省环境应急与重污染天气预警中心、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省环境气象中心联合会商,预计24日起,受较强东北冷空气影响,扩散条件自北向南逐渐改善,污染过程基本结束。按照省大气办《关于解除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的通知》(冀气领办〔2019〕232号)要求,经市政府研究决定,沧州市于11月24日12时解除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11月25日起解除非营运车辆禁限行措施。

唐山市

经河北省环境应急与重污染天气预警中心与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省环境气象中心联合会商,11月24日起,受较强偏北风影响,扩散条件逐步改善,污染过程基本结束。根据省大气办《关于解除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的通知》(冀气领办〔2019〕232号),市重污染天气应对指挥部研究决定,自11月24日12时起全市解除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

廊坊市

根据廊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通知,于2019年11月24日12时解除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并终止Ⅱ级应急响应。

衡水市

根据省大气办《关于解除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的通知》的精神,经省环境应急与重污染天气预警中心与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省环境气象中心联合会商,预计11月24日起,受较强东北冷空气影响,污染逐步清除,我市本次污染过程基本结束。按上级要求,经衡水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批准,衡水市定于11月24日12时解除本次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

献县

经市气象、环境部门联合会商,预计11月24日起,受东北冷空气影响,扩散条件自北向南逐渐改善,污染过程基本结束。按照市大气办《关于解除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的通知》(沧气领办〔2019〕580号)要求,经县政府研究决定,献县于11月24日12时解除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11月25日起解除非营运车辆禁限行措施。

黄骅市

经省环境应急与重污染天气预警中心、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省环境气象中心联合会商,预计24日起,受较强东北冷空气影响,空气质量自北向南改善,污染过程基本结束。按照《沧州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解除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的通知》(沧气领办〔2019〕580号)文件要求,经市政府研究决定,黄骅市于11月24日12时解除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11月25日起解除非营运车辆禁限行措施。

天津市

根据我市空气质量预测和会商结果,预计11月24日起天津市环境空气质量将得到改善。根据《天津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津政办发〔2019〕40号)规定,经市人民政府批准,现发布重污染天气预警解除信息,自11月24日零时起终止Ⅱ级应急响应。

山西省

晋城市

晋城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消息,根据山西省环境空气质量预报及监测预警组专家委员会会商结果,晋城市自2019年11月24日起空气扩散条件逐渐好转。按照《晋城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预警解除的有关规定,经报请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总指挥批准,决定自2019年11月24日10时00分解除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II级)。

 
关键词: 污染 天气 应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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