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实施首日 发出书面整改259次
《宁波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实施首日 发出书面整改259次10月1日起,随着《宁波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的正式实施,宁波市生活垃圾分类从“我要分”进入了
10月1日起,随着《宁波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的正式实施,宁波市生活垃圾分类从“我要分”进入了“要我分”时代。1日当天,该市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出动了1500余人次执法人员进行执法检查,对个人发出书面整改143次,对单位发出书面整改116次。
10月1日下午2:00,宁波市政府副秘书长、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郑一平带领综合执法和环卫部门负责人,对该市《宁波市生活垃圾分类专项执法行动实施方案》实施首日的总体情况开展专项督导检查。
下午2:15分左右,在天一广场华润万家超市内,综合执法督察组联合宁波市海曙区综合执法人员,对超市的生活垃圾分类情况进行了详细检查。检查内容包括:是否接受过宣传引导?是否接受过培训?是否按规定放置收集容器?是否分类投放生活垃圾?是否及时处理大件垃圾、装修垃圾或者装修垃圾?
“华润万家超市在宁波有5家门店,基本都已实施垃圾分类。”超市负责人带领督察组走进了超市的垃圾分类场所。记者跟随发现,整体秩序较好。随后,督察组走进了位于天一广场的星巴克咖啡店,在督查垃圾分类的同时,还倾听了商家的心声。
3:00左右,督察组走进海曙区双杨中转站,了解了台风天垃圾分类基础设施的运行情况。3:30左右,督察组走进了江北区来福士广场。记者在该广场的地下垃圾分类场所发现,整个场地味道清香,各项操作非常规范。在鄞州区幸福苑小区,督察组了解了该社区的智能垃圾分类系统,重点督查了该社区是否按规定放置收集容器?是否按规定在管理责任区公示应当公示的内容?是否将已分类投放的生活垃圾混合归集、交付?是否按规定保持垃圾房、垃圾收集点、收集容器的正常使用和清洁卫生?记者跟随发现整体情况良好。
记者了解到,截止1日17:00,宁波市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共出动执法人员1500余人次,对260个社区的物业公司,48个机关事业单位,149家企业,1049家商家进行了执法检查。对个人进行劝导1209次,对单位进行劝导511次,对个人发出书面整改143次,对单位发出书面整改116次,开展宣传普及教育3000余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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