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关于省以下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印发。根据《意见》,试点省份将市县两级环保部门的环境监察职能上收;试点省份内生态环境质量监测、调查评价和考核工作由省级环保部门统一负责,现有的市级环境监测机构调整为省级环保部门驻市环境监测机构,现有县级环境监测机构主要职能调整为执法监测等。
专家认为,实施垂直管理制度是为了解决地方政府对环境执法的干预及部分地区存在的执法不严、基层执法能力明显不足等问题。机构指出,作为税法执行基础的环境监测设备,“十三五”期间需求将达千亿规模,行业年均增速25%-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