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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化学品污染治理势在必行 2023年年底将淘汰一批持久性有机污染物

来源:环保设备网
时间:2023-10-20 12:0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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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化学品污染治理势在必行 2023年年底将淘汰一批持久性有机污染物【讯】“PFOA几乎存在于地球上每个生物的血液中,包括99%人类。”于2019年上映的电影

“PFOA几乎存在于地球上每个生物的血液中,包括99%人类。”于2019年上映的电影《黑水》,在其片尾的字幕让人惊心。

全氟辛酸是一种人工合成的化学品,是生产高效能氟聚合物时所不可或缺的加工助剂。2017年,世界卫生组织国际癌症研究机构公布的致癌物清单初步整理参考,全氟辛酸(PFOA)在2B类致癌物清单中。

《黑水》通过影片深刻揭露了美国杜邦公司向民众隐瞒了PFOA的毒性并随意排放而导致污染的罪恶事件,这就不得不让我们反思。化学品在提高并丰富人民物质生活需要的同时,如何避免带来的环境风险、安全风险、健康风险,是摆在我们面前需要深入思考并亟待解决的重要问题。

每年全世界新出现化学品有1000多种

新化学品污染治理势在必行

根据美国化学文摘记录,全世界已有的化学品多达700万种,已作为商品上市的有10万余种,经常使用的有7万多种,每年全世界新出现化学品达1000多种。我国目前是世界上最大的化工产品生产使用国,也是最主要的化工原料供应国,在产、在用的化学物质超过5万种。

随着新化学品的大量生产和广泛使用,化学品生产、加工、储存、运输、使用、回收和废物处置等多个环节的环境风险日益加大。化学品生产事故、交通运输事故、违法排污等原因引发的突发环境事件频繁发生,化学品环境风险防控形势日趋严峻。

近年来,尽管全国化工事故总起数、死亡总人数呈下降趋势,但因化学品引起的事故仍然较多。例如,去年的兰州“6·16”污水车间爆炸事故,今年的辽宁盘锦“1·15”爆炸事故、聊城“5·1”双氧水爆炸事故等,都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巨大损失,给行业生产运营带来负面影响。

“在我国,传统污染物与新污染物治理压力并存。全行业废水、废气、工业固体废弃物和危险废物排放均居工业部门前列,高浓度有机废水、挥发性有机污染物、危险废弃物等特征污染物治理难度大。”在近日举办的中国化学品绿色可持续发展大会上,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会长李寿生告诉中国环境报记者,作为化学品生产和使用大国,我国潜在的新污染物环境与健康风险隐患大,事关生态环境安全、人民群众健康和生活质量,正逐步成为当前制约大气、水、土壤环境质量持续深入改善的新难点之一,亟待加强治理。

有毒有害化学物质是新污染物的主要来源

我国建起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防火墙”

据生态环境部固体废物与化学品司化学品处处长杜科雄指介绍:“目前,国内外广泛关注的新污染物主要包括国际公约管控的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内分泌干扰物、抗生素等。未来,可被识别出的新污染物还会持续增加。”

中国环境报记者了解到,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的生产和使用是新污染物的主要来源。但部分新污染物尚未纳入环境管理或者现有管理措施不足。

而新污染物会对人体健康产生不可估量的影响。以国际公约管控的持久性有机污染物为例,这一类的污染物质半衰期(最高浓度降低一半所需的时间)很长,难以降解,在环境中持久地存在,而且其不仅具有生物蓄积性,能在生物体内积累;也具有挥发或半挥发性,可随空气和水长距离迁移。其毒性可致癌、破坏人类的免疫系统、神经系统、生殖和发育系统。

“我们必须高度关注化学品生产使用的绿色化,主动作为、坚决落实国家方案要求,防止新污染物产生和排放。”李寿生表示。

2022年,国务院印发《新污染物治理行动方案》,主要治理任务包括完善法规制度,建立健全新污染物治理体系;开展调查监测,评估新污染物环境风险状况;严格源头管控,防范新污染物产生;强化过程控制,减少新污染物排放;深化末端治理,降低新污染物环境风险等。

据了解,目前,为实现源头管控,我国对于新化学物质,采取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制度。

“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制度是一项国际通行的化学品环境管理制度,我国自2003年实施。这一制度既管新物质,也管物质的新用途。”杜科雄介绍道,“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制度要求在新化学物质生产或者进口前,识别环境危害,评估生产、加工使用、废弃处置全生命周期的潜在环境风险,实施登记许可,防止具有不合理环境风险的新化学物质进入经济社会,为化学物质环境风险源头管理建起了‘防火墙’。”

生态环境部将继续落实《新污染物治理行动方案》

2023年底淘汰一批持久性有机污染物

从国际上看,当前化学品全生命周期过程中产生的气候、环境和健康问题已成为全球关注的焦点,化学品安全已成为国际社会的监管重点。

《关于汞的水俣公约》《关于消耗臭氧层物质的蒙特利尔议定书》及其《基加利修正案》以及塑料公约等一系列环境公约的制定与出台,体现了全球各国对化学品环境治理的高度重视。

联合国《关于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斯德哥尔摩公约》是全球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筛选、评估、淘汰、替代和排放控制的最重要刚性制度。我国已于2001年5月22日签署这项公约。

公约提出首先消除12种最危险的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并协同致力于没有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未来。

生态环境部对外合作与交流中心副主任丁丁表示:“化学品环境公约履约任务繁重,涉及氟化工、氯碱、树脂制造等多个行业,生态环境部对外合作与交流中心已详细阐述了国际化学品环境公约进程以及我国履行国际公约的相关工作和应对策略,为化工行业履约工作提供了参考。”

履行国际环境公约是解决全球环境问题、保护人类共有家园的必由之路。据了解,我国自签署《关于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斯德哥尔摩公约》以来,管控的化学物质种类不断增加,涉及行业领域不断扩展。目前,公约管控物质已从最初管控的12种类增加到34种类,对我国生效的管控物质28种类。未来,拟议列入毒死蜱、中链氯化石蜡、长链全氟羧酸及其盐类和相关物质等。除国际公约之外,其他国家的相关规定也对我国化学品管控产生影响。

今年5月,美国环境保护署发布了一项拟议规则,对《有毒物质控制法》中的新化学品法规进行了重大修订,新增了包括取消全氟烷基物质和多氟烷基物质 (PFAS) 以及其他持久性、生物累积性和有毒化学品的低容量和低释放和接触豁免资格等内容。

李寿生指出:“美国这项拟议规则最终确定后,将对我国化学品出口产生重大影响。”

化学品环境管理是我国防范环境风险、保护人民身体健康的重要任务之一,我国高度重视化学品监管和新污染物治理。

今年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也提出把应对气候变化、新污染物治理等作为国家基础研究和科技创新重点领域。

生态环境部积极贯彻落实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据生态环境部固体废物与化学品司相关负责人表示,将积极落实《新污染物治理行动方案》,加强法律法规制度建设,完善技术标准体系,健全新污染物治理管理机制,不断推进新污染物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步伐;开展化学物质环境信息调查,逐步掌握重点行业中重点化学物质生产使用的数量、用途等信息。开展新污染物环境监测试点。完成一批化学物质环境风险评估;全面落实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制度。动态发布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清单及其禁止、限制、限排等环境风险管控措施。2023年年底,将淘汰一批持久性有机污染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