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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治工作“最后一米”打折扣 徐州市扬尘污染问题突出

来源:环保设备网
时间:2023-04-23 14:0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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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治工作“最后一米”打折扣 徐州市扬尘污染问题突出【讯】江苏省生态环境厅通报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徐州市,徐州市扬尘污染问题突出:2023年3月,省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徐

江苏省生态环境厅通报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徐州市,徐州市扬尘污染问题突出:

2023年3月,省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徐州市。督察发现,徐州市扬尘防治“最后一米”打折扣,企业主体责任不落实,第三方监理履职不到位,职能部门监管不力,扬尘污染问题突出。

一、基本情况

徐州市可吸入颗粒物(PM10)年均浓度连续三年全省唯一不达标,2022年改善幅度全省最低,平均降尘量为3.6吨/月·平方公里,全省最差。市区在建工地635个,省环境监测中心卫星遥感监测显示,工地、裸地扬尘源防控到位率全省最低;省污染防治攻坚平台涉徐州市扬尘污染交办、投诉等问题1520条,全省最多,市政府先后开展了“扬尘污染六项专项整治”“城乡结合部扬尘污染防治”等多项行动,但工作落地落实存在明显短板。

二、存在问题

(一)企业主体责任不落实

督察组进驻前后抽查扬尘点位136个,66个存在污染防治“六个百分百”落实不到位问题。督察发现,九里湖生态治理工程项目负责人对工地扬尘管理“六个百分百”要求不清楚;安全环保周例会未部署扬尘管理工作,岗前、工前教育培训无扬尘管控内容,违反徐州市工地扬尘防治岗前工前培训规定;施工计划未按《徐州市工地污染管理规范》要求编制,雾炮喷淋等抑尘设施配备不足;工地现场围挡不全,土方作业无抑尘措施,部分施工道路未硬化,积尘严重。暗访发现淮塔东路东延一期工程等工地也存在类似主体责任不落实问题,现场监测PM10浓度高达597.4微克/立方米,超出《江苏省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32/ 4437-2022)限值的6.5倍。

九里湖生态治理工程土方作业无抑尘措施

(二)第三方监理履职不到位

省住建厅《2022年江苏省建设工地扬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要求监理单位承担建筑工地扬尘污染防治的监理责任,对扬尘防控措施落实不到位的建筑工地应及时下达整改通知书并督促整改到位。督察发现,五山公园一期A线道路工程监理单位针对该工地围挡破损、雾炮未正常使用等扬尘管控问题,一年多来仅书面交办5次,现场检查时,上述问题仍未整改到位。监理单位对施工方《施工现场扬尘治理方案》审核把关不严,道路施工扬尘管控措施套用房屋建筑工地管控措施;监理单位自身的扬尘监理实施细则编制敷衍、内容抄袭,扬尘控制应急措施中甚至出现严格落实“宁波市”的相关规定。进一步随机抽查4个工地,均存在对施工单位扬尘污染防治监理责任落实不到位现象。

监理单位、施工单位扬尘治理方案内容抄袭

(三)职能部门监管不力

督察发现,2022年以来,徐州市政府召开扬尘污染防治相关会议六次,但承担建筑工地扬尘污染监管职责的主要职能部门未召开一次党委会或局长办公会进行研究部署,市住建执法监察支队多年来也未实施一起工地扬尘行政处罚。五山公园一期A线道路工程项目开工一年多以来,区有关部门多次上报该项目扬尘污染问题,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仅责令改正一次,且责令改正通知中未明确整改时限、无具体整改要求;市住建局作为建筑施工监理行业的主管部门,未将扬尘污染防治监理工作纳入监理企业综合考核评价,扬尘类行政处罚未按照省住建厅文件要求纳入建筑市场信用管理体系。更有甚者,徐州淮海国际港务区规划建设部作为九里湖生态治理工程监管部门,临时编造9份《工程扬尘抽查整改通知书》,应付检查。

责令改正通知书未明确整改时限、无具体整改要求

督察还发现,徐州市多个产业项目建设工地、拆迁工地、宕口修复工地、港口码头,以及渣土运输中,都普遍存在扬尘管控不到位问题。

大黄山村拆迁工地污染防治措施不到位,扬尘污染严重

三、原因分析

徐州市相关部门对扬尘污染防治工作重视不够,落实上级部署和工作要求打折扣,管理机制不健全,执法不严,监管不力,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未压紧压实。

督察组将进一步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并按要求做好后续督察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