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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及污水处理、垃圾处理费等!陕西省公布政府定价的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

来源:环保设备网
时间:2023-03-17 11:07: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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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及污水处理、垃圾处理费等!陕西省公布政府定价的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讯】获悉,为进一步规范涉企收费行为,提高涉企收费政策的透明度,强化社会监督,3月9日,陕西省发展改革委

获悉,为进一步规范涉企收费行为,提高涉企收费政策的透明度,强化社会监督,3月9日,陕西省发展改革委发布《陕西省政府定价的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涉及污水处理费、生活垃圾处理费、危险废物处置费等。

污水处理费(按经营服务性收费管理的),非居民污水处理费收费标准为:每立方米1.14元~1.57元。具体收费标准见各市、县定价文件。

生活垃圾处理费(按经营服务性收费管理的),非居民生活垃圾处理费收费标准为:机关企事业单位按在岗人数计收,每人每月1元至5元;医院、旅社、宾馆等按床位数结合床位使用率计收,每床每月1元至3元,或按面积计收,每平方米每月0.4元至1.2元;餐饮、商业门店、娱乐场所按营业面积收,每平方米每月0.1元至3元;修理厂、加工厂、洗车场等服务业按定额收取,每月10元至200元;集贸市场、夜市、零散摊位按摊位计收,每摊位每月(或天)2元至50元;按垃圾产出量计收,每吨23元至50元。具体收费标准见各市县定价文件。

危险废物处置费,医疗废物处置费收费标准为:医院按实际使用床位数收费,1.5元~3元/日·床,或按床位数(或日产生医疗废物量)分类定额收取,300元~1200元/月;门诊部、诊所、卫生室等无固定床位的医疗机构按从业面积分类定额计收,20元~210元/月(或相当此标准);对产生医疗废物数量不稳定的单位,按照2元~6元/千克的标准收取,或参照此标准,由医疗废物处置单位与产生单位协商确定。具体收费标准见各市定价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