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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发布新版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2-12-13 11:06:19   浏览次数:31
核心提示:2022年12月13日关于重庆发布新版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 的最新消息:【讯】《重庆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22年修订版)》(以下简称《应急预案》)日前印发,进一步规范市内空气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重庆市生态环境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应急预案》进一步规范


《重庆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22年修订版)》(以下简称《应急预案》)日前印发,进一步规范市内空气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

重庆市生态环境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应急预案》进一步规范了重庆空气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为实现成渝地区按照统一的启动标准,开展重污染天气污染联防联控,提高预测预警和应急处置能力,推动重庆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全面消除重污染天气,确保环境安全和公众健康提供支撑。

《应急预案》将原预警范围从重庆中心城区及其他主城都市区影响区域扩展到重庆市范围,包括各区县(自治县),两江新区、西部科学城重庆高新区、万盛经开区。根据重污染天气特征分布、区域自然地理条件差异等因素,将重庆市划分为主城都市区、渝东北三峡库区城镇群、渝东南武陵山区城镇群3个区域,分区分级、精细化开展重污染预警及应急响应。

按照国家对预警和应急响应分级设置的新要求,《应急预案》将原来的四级预警调整为三级预警,明确重污染天气预警分级由低到高顺序依次分为黄色预警、橙色预警、红色预警三个等级,将原有的蓝色预警调整为发布健康提示。

此外,《应急预案》还对应急响应措施进行完善,明确强制性应急措施的减排比例。首要污染物为臭氧的应急响应期间,氮氧化物和挥发性有机物在Ⅲ级、Ⅱ级、Ⅰ级应急响应下,减排比例分别达到全社会总排放量的10%、20%和30%以上;首要污染物为细颗粒物的应急响应期间,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细颗粒物和挥发性有机物在Ⅲ级、Ⅱ级、Ⅰ级应急响应下,减排比例分别达到全社会总排放量的10%、20%和30%以上。各区县可根据本地实际调整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减排比例,但两者比例之和不得低于上述要求。

《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规划纲要》要求,成渝地区要建立重污染天气共同应对机制,推进应急响应一体联动。为更好地适应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重污染天气联合应对的要求,《应急预案》增加川渝毗邻地区重污染天气联合应对相关内容,强化川渝两地联合会商、信息共享、区域协同应对,为实现川渝两地重污染天气污染联防联控提供支撑。

 
关键词: 天气 应急预案 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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