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防范非法处置危险废物
安徽防范非法处置危险废物【讯】为防范危险废物非法转移、倾倒等违法行为,安徽省采取多项措施,积极查疑堵漏,加强防控。一是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持续提升固体废物处理处置能力水平。在制度建设
【讯】为防范危险废物非法转移、倾倒等违法行为,安徽省采取多项措施,积极查疑堵漏,加强防控。
一是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持续提升固体废物处理处置能力水平。在制度建设方面,修订《安徽省实施〈固废法〉办法》,出台《关于建立固体废物污染防控长效机制的意见》,制定源头管控、有奖举报等配套文件,建立省内部门和区域联防联治机制。联合长三角区域三省一市制定《推进长江三角洲区域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联防联治实施方案》,签订《长三角区域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联防联治合作协议》。发布危险废物跨省转移利用企业“白名单”,实现差别化危险废物跨省转移管理。在提升能力方面,强化数字赋能,建立覆盖省、市、县三级的固体废物管理信息系统,实现了长三角危险废物管理信息系统互联互通。健全收运体系,提升利用处置能力,推进危险废物收集、转运专业化。按照“省域内能力总体匹配”的原则,持续提升利用处置能力。
二是保持高压态势,严厉打击违法行为。持续开展打击危险废物违法处置行为专项行动,2020年以来,共查处危险废物环境违法案件432起、罚款3994.24万元,涉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移交公安机关107件。2021年9月,安徽省生态环境厅联合省公安厅向江苏省有关部门移送一批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线索。今年1月,按照安徽省委、省政府要求,组织开展打击跨省非法转移倾倒危险废物行动,会同安徽省公安厅、省检察院对其中10起案件实施省级挂牌督办。
三是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突出损害担责。制定《安徽省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实施办法(试行)》,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工作。安徽省环科院为危险废物非法倾倒事件环境损害赔偿磋商提供技术支持600余人(次)、开展鉴定和评估共25起,为危险废物非法倾倒事件环境损害赔偿公益诉讼提供技术支持200余人(次)、开展鉴定12起,有力支撑了相关案件办理。截至目前,安徽省共办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263起,其中涉固废危废案件72起。
四是加强宣传引导,营造群防群控良好氛围。制作发放专题宣传片、海报、音频等宣传材料,充分依托广播、电视、公告栏、宣传车、“生态振兴之声”广播等,普及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知识,公布有奖举报方式,形成人人参与、群防群控的良好社会氛围,防范固废危废非法转移倾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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