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市生态环境局面向社会遴选生态环境监测专家
邯郸市生态环境局面向社会遴选生态环境监测专家近日,邯郸市生态环境局面向社会公开遴选生态环境监测专家库专家,为生态环境监测、监督管理等工作提供决策咨询和技术支持,规范监测行为、增强监
近日,邯郸市生态环境局面向社会公开遴选生态环境监测专家库专家,为生态环境监测、监督管理等工作提供决策咨询和技术支持,规范监测行为、增强监测能力,提升监测质量,促进社会化环境监测机构健康发展,确保环境监测数据准确、客观、真实,为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提供精准数据支撑。
专家入选基本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作风正派、廉洁奉公、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学术道德和较强的决策咨询能力,坚持原则,作风正派,能够认真、客观公正、廉洁地履行职责,无违法违规记录;熟悉环境监测相关领域(包括但不局限于水和废水、环境空气和废气、土壤和沉积物、固体废物、噪声和振动、油气回收、辐射等环境监测活动),熟悉环境监测仪器设备(含自动及在线监测仪器设备),熟悉环境监测管理、质量控制、综合分析等工作,能以科学严谨、认真负责的态度履行职责,为生态环境监测工作提出技术指导和政策咨询;在环境监测或环境管理方面有较深造诣,熟悉国家、省、市有关环境监测法律、法规、行业政策,掌握环境监测技术方面的规范和要求;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从事环境监测相关工作3年以上,或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从事环境监测相关工作5年以上,熟悉空气/地表水自动监测或污染源在线监测且从事相关工作3年以上的,或具有省级以上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员资格的。以上条件符合其中一项者,即可申请入库;身体健康,能够保证正常参与培训授课、技术指导、报告审查、现场检查及现场踏勘工作等相关活动,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5周岁(如身体条件允许,年龄可适当放宽);善于沟通,具有良好的语言表达和交流能力。
环境应急专家的主要工作职责
为邯郸市生态环境监测工作提供决策咨询;为邯郸市生态环境监测监督管理等工作提供技术支持;为邯郸市生态环境局组织开展技术交流、技术评审等活动提供技术支持;参与邯郸市生态环境局组织开展的各类监测技术培训、监督检查、指导帮扶等活动,并提供技术指导;参与邯郸市生态环境局安排的其它专业性工作,及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坚持科学严谨、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态度,提供真实、可靠的个人书面审查意见,个人审查意见必须有个人明确意见,意见应依据充分,具有针对性、合理性、可行性。专家对出具的审查意见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邯郸市生态环境局对专家库实行动态管理,对不符合要求的专家将不再聘用,对存在弄虚作假或有失职行为的专家将取消其资格。专家入库期限一般为3年,专家入库期限届满后自动延期,每次延期为3年。全市范围内各类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企事业单位和政府部门的人才,均可参加遴选。
活动截止时间:2022年12月10日
联系人:华夏
电 话: 3010813 17713006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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