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1案件”危险废物应急处置成交结果公告
“301案件”危险废物应急处置成交结果公告【讯】获悉,蚌埠市公共资源局发布“301案件”危险废物应急处置成交公告,蚌埠市康城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有限公司中标该项
【讯】获悉,蚌埠市公共资源局发布“301案件”危险废物应急处置成交公告,蚌埠市康城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有限公司中标该项目,中标单价为1280元/吨,详情如下:
一、项目编号:BB2022ZFCGC3821-重1
二、项目名称:“301案件”危险废物应急处置
三、成交信息
1.供应商名称:蚌埠市康城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有限公司
2.供应商地址:安徽省蚌埠市李楼乡贾庵村
3.成交金额:单价:1280元/吨(项目完成后按照现场实际发生量乘以成交单价,据实结算)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服务范围:清理暂存的305.23吨危险废物应急处置。
服务要求:清理暂存的危险废物所在地蚌埠市境内,每次转运需经国家计量部门检定的计量器具称重,并填写危险废物转移联单。
服务标准:在转运及处置危险废物过程中, 应当遵守国家相关法律和所在地相关行政部门的相关规定,服从采购人的管理,按照国家有关环保标准对此次危险废物进行无害化处置 ,并确保不产生对环境的二次污染。
五、评审专家名单:李炎(组长)、黄海、张宇(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参照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本次代理费收费金额:2930元
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质疑要求
若供应商对公告结果有质疑,可在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蚌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异议质疑受理操作指南》、《关于进一步规范异议质疑答复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通过蚌埠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交质疑。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蚌埠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在线向蚌埠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①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②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③被质疑人名称;
④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⑤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⑥必要的法律依据;
⑦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①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②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③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④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⑤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蚌埠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地址:蚌埠市胜利东路1166号
联系方式:0552-311957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蚌埠市招标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蚌埠市南湖路1000号
联系方式:0552-205326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宇(采购人)、任福军(项目负责人)
电 话:0552-3119578、0552-20532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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