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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宁水环境治理获生态环境部通报表扬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2-07-21 09:03:55   浏览次数:28
核心提示:关于咸宁水环境治理获生态环境部通报表扬的最新消息:湖北日报讯 (记者汪洋、通讯员朱燕、李旦)近日,生态环境部印发《关于对2021年度生态环境领域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地方典型经验做法给予通报表扬的函》,咸宁市水环境治理经验做法获通报表扬

湖北日报讯 (记者汪洋、通讯员朱燕、李旦)近日,生态环境部印发《关于对2021年度生态环境领域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地方典型经验做法给予通报表扬的函》,咸宁市水环境治理经验做法获通报表扬。  近年来,咸宁市积极探索水污染防治新思路,坚持源头治水、系统治水、协同治水,实现了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2021年,该市省控及以上地表水水质优良率100%,长江出境断面水质稳定在地表水Ⅱ类。  根据生态环境部通报,咸宁水环境治理主要经验和做法为:全区域控磷。针对湖泊磷超标问题展开专题研究,纳入总量控制和排污许可范围。投入48亿元实施城区污水提质增效三年行动。投入15亿元实施斧头湖生态保护带等一批水环境治理和生态修复、退垸还湖工程,通过全域控磷,斧头湖水质从Ⅳ类提升为Ⅲ类。全时空管控。投入1.09亿元建设63座水质自动监测站,实现智慧监管全覆盖。全体系约束。跨县流域实施月监测、季结算、年考核的生态补偿机制。落实常态化巡查、定期质量通报、水质改善联席会议制度。实施工业园区及企业环境管理评级、生态环境监督员制度,实行分级分类管控,实现长效治水。
 
关键词: 生态环境 水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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