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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局:吸附VOCs活性炭更换周期一般不应超过500小时或3个月

来源:环保设备网
时间:2022-06-23 16:03: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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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局:吸附VOCs活性炭更换周期一般不应超过500小时或3个月近年来,受高温高辐射不利气象条件和污染物排放、外来输入等多方面因素影响,夏季臭氧O3污染形势逐年加剧、呈现出“来得

近年来,受高温高辐射不利气象条件和污染物排放、外来输入等多方面因素影响,夏季臭氧O3污染形势逐年加剧、呈现出“来得早、去的晚、天数多、污染重”的特点,取代PM2.5成为影响我国空气质量优良率的首要污染物,尤其生成PM2.5和O3臭氧的共同前体物VOCs(挥发性有机物),已经成为降低污染物总量和浓度、改善空气质量的主要控制对象之一。

每年5至9月是臭氧污染暴发的高峰期!臭氧污染是指挥发性有机物(VOCs)和氮氧化物(NOx)等前体物在太阳辐射下发生光化学反应,造成近地面臭氧浓度超标的现象。VOCs主要产生于企业原辅材料产品和装修、建筑墙体涂刷、外立面改造等作工过程中。为主动迎接今年夏天臭氧污染攻坚战,各地首当其冲需要部署的重要任务就是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工作。

日前,温州市生态环境局以告企业书的方式向全市挥发性有机物排放企业负责人就2022年夏季臭氧污染管控明确了具体要求。

温州市生态环境局致全市挥发性有机物排放企业负责人的一封信

各相关企业负责人:

你们好!

蓝天碧水、空气清新、阳光明媚,是所有人梦寐以求的美丽家园。蓝天白云是温州市的城市名片,2021年温州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为98.9%,空气质量综合指数位居全省第三,成为全省环境空气质量的标杆城市。但近年来臭氧污染日益凸显,已成为影响我市环境空气质量的重要因素,2021年,全市超标天数4天,均为臭氧超标。今年臭氧污染更不容乐观,截至5月底,超标天数陡增至6天,其中臭氧超标3天。综合考虑夏季臭氧高发的可能性,预计下半年形势将会愈加严峻。

臭氧污染可以造成咽喉肿痛、胸闷咳嗽、神经中毒、视力下降、人体免疫机能破坏等,影响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健康的主要污染物。挥发性有机物(VOCs)是臭氧生成最重要的前体物,VOCs有效防控成为解决臭氧污染的关键。为进一步加强VOCs污染防控,生态环境部于2019年5月24日颁布了《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简称《标准》),要求企业在VOCs物料储存、输送、使用、处置等环节实施全过程控制,并落实原料替代、过程控制和治理技术提升改造等要求。

为依法落实《标准》要求,持续改善全市环境空气质量,我市全面开展VOCs治理,明确了管控要求:

一、严格源头治理。企业在选用含挥发性有机物(VOCs)原辅材料时,应优先采购、使用标注符合《低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涂料产品》(GB/T38597-2020)、《建筑用墙面涂料有毒有害物质限量》(GB18582-2020)等标准的合格产品,并建立原辅材料台账并规范记录和保存。如采用自动化、智能化喷涂设备,选用粉末、水性、高固体分、辐射固化等低挥发性有机物(VOCs)含量的涂料或清洗剂、胶黏剂,从源头减少污染物产生和排放。

二、加强过程管控。在挥发性有机物(VOCs)物料储存、输送、使用、处置等环节,应实施全过程控制。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加强废气全过程密闭、收集(不能实施密闭的,也要采取有效的局部收集措施),确保“应收尽收”。采用外部排风罩的,应按规定的方法测量控制风速,控制风速不应低于0.3m/s。

三、强化末端治理。收集的废气中非甲烷总烃(NMHC)初始排放速率≥2kg/h时,应配置挥发性有机物(VOCs)处理设施,处理效率不应低于80%。采用活性炭吸附工艺处理废气的,活性炭碘吸附值不低于800mg/g或四氯化碳吸附率不低于60%,原则上活性炭更换周期一般不应超过累计运行500小时或3个月。强化设施维护管理,确保稳定高效运行,与生产设施“先启后停”。

 

四、规范台账管理。应建立管理台账,记录废气收集系统、挥发性有机物(VOCs)处理设施的主要运行和维护信息,如运行时间、废气处理量、操作温度、停留时间、吸附剂再生/更换周期和更换量、催化剂更换周期和更换量等关键运行参数。台账保存期限不少于5年。

五、强化油品储运销管控。加油站、储油库、油罐车及有机液体散货码头储运销全过程要严格落实油气回收要求,保证油气回收设施正常有效运行。加油站、储油库、油罐车等尽量避开日间高温时段汽油装卸作业。加油站要通过价格优惠、加大积分奖励等多种方式,积极引导广大车主夜间加油。

六、加大涉VOCs排放源监管。墙体粉刷、焊接、市政道路划线、栏杆喷漆、沥青铺设等作业错峰施工,确需施工的粉刷作业,应尽量错开10:00-18:00的高温时段;包装印刷、工业涂装、家具制造、制鞋等行业,要强化废气收集和末端治理设施检查,杜绝废气直排、偷排现象,有条件的避开臭氧爆发高峰期,在12:00-15:00不使用或减半使用挥发性溶剂。

同呼吸,共奋斗。衷心感谢大家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理解和支持,让我们共同努力让温州天更蓝、空气更清新!

温州市生态环境局

2022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