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厉打击!四川省生态环境厅通报3起环境执法典型案例
严厉打击!四川省生态环境厅通报3起环境执法典型案例6月23日,四川省生态环境厅联合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共同举办跨省区市新闻发布会,就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无废城市”共建工作情况进行通报,
6月23日,四川省生态环境厅联合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共同举办跨省区市新闻发布会,就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无废城市”共建工作情况进行通报,并公布3起生态环境执法典型案例。
截至4月底,全省共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1092份,罚款金额6372.02万元,适用环境保护法配套办法及移送司法机关五类案件34件。
案例一
凉山州西昌市巨鑫建筑材料有限责任公司违反固体废物管理规定案
2021年10月21日,凉山州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对西昌市巨鑫建筑材料有限责任公司开展现场检查时发现,该公司混凝土搅拌站废料堆场存在防渗措施不完善,废水透过墙体渗入外环境。该公司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二十条第一款“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固体废物的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采取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或者其他防止污染环境的措施,不得擅自倾倒、堆放、丢弃、遗撒固体废物”的规定。凉山州生态环境局于2022年1月14日对该公司作出罚款12.38万元的处罚决定。
案例二
攀枝花市盐边县嘉鼎和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违反建设项目竣工环保设施验收管理规定案
2021年7月4日,攀枝花市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对盐边县嘉鼎和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开展现场检查时发现,该公司建设运行的生活污水处理扩能重建项目建成投运后,未在规定的时限内完成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设施验收。该公司的行为违反了《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十九条“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建设项目,其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经验收合格,方可投入生产或者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规定。攀枝花市生态环境局于2022年1月6日对该公司作出罚款20万元的处罚决定,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作出罚款5万元的处罚决定。
案例三
自贡市自贡东方通用设备制造有限公司违反大气污染防治管理规定案
2021年12月8日,自贡市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对自贡东方通用设备制造有限公司开展现场检查时发现,该公司正在厂区内露天从事喷漆作业。该公司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五条“产生含挥发性有机物废气的生产和服务活动,应当在密闭空间或者设备中进行,并按照规定安装、使用污染防治设施;无法密闭的,应当采取措施减少废气排放”的规定。自贡市生态环境局于2022年3月11日对该公司作出罚款8.75万元的处罚决定。
-
海洋生态环境保护的“任务书”“时间表”和“路线图”逐步明晰2022-06-23
-
罚款合计215万、没收违法所得150万!广陵发布2022年上半年典型案例!2022-06-23
-
生态环境部落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2022-06-23
-
2021年度荆门市生态环境状况公报公布:全市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 %2022-06-23
-
青海西宁市生态环境局:加强臭氧管控 改善空气质量2022-06-23
-
石嘴山市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2022-06-23
-
2021年山东生态环境质量达到有监测记录以来最好水平2022-06-23
-
保护生物多样性,宜宾生态环境监测铁军在行动2022-06-23
-
宿州市砀山县强化“四大行动”持续推进生态环境治理提质增效2022-06-23
-
法宣护绿 | 《浙江省生态环境保护条例》解读——污染防治篇2022-06-23
-
京津冀生态环境联建联防联治常态化机制正式建立2022-06-23
-
宣城市宣州区生态环境分局“准、稳、快”三字诀写好节能环保产业发展文章2022-06-22
-
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2022年5月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情况的函2022-06-22
-
安徽省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宿州市转办第21批信访件2022-06-22
-
京津冀三地生态环境部门联合签署“十四五”合作框架协议2022-06-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