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石家庄生态环境局发布《第九批环境违法典型案件的通报》。通报显示:3月3日,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2号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于2022年2月28日建成投产,投产前依法应当重新申请取得排污许可证,该公司未重新申请取得排污许可证排放污染物。依据《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第四项,参照《河北省生态环境厅环境行政处罚裁量权裁量标准》有关规定,处罚款28万元。
天眼查APP显示,河北中恒肥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08-01-17,注册资本为500万人民币,法定代表人为李永红,经营范围包括复混肥料(含复合肥料、掺混肥料 、水溶性肥料)、有机肥料、微生物肥料生产、销售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