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生态环境厅2022年1月例行新闻发布会
来源:环保设备网
时间:2022-01-17 10:00: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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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生态环境厅2022年1月例行新闻发布会1月13日,湖南省生态环境厅举行2022年1月例行新闻发布会,发布2021年湖南生态环境保护主要工作成效及2022年重点工作安排相关情况
1月13日,湖南省生态环境厅举行2022年1月例行新闻发布会,发布2021年湖南生态环境保护主要工作成效及2022年重点工作安排相关情况。
会议指出,2021年是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第一年,是“十四五”和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起步之年。一年来,在省委、省政府坚强领导下,省生态环境厅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湖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紧紧围绕“三高四新”战略定位和使命任务,坚决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生态环境部的决策部署,保持生态环境保护战略定力,统筹常态化疫情防控、经济高质量发展、碳排放达峰行动和生态环境保护,各项工作取得了新进展、迈出了新步伐。
2021年以来,重点抓了以下主要工作:
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持续发起污染防治攻坚战“夏季攻势”,集中力量、集中精力攻坚,部署的11个方面2693项污染防治任务全部完成。打好蓝天保卫战,完成101个工业炉窑污染治理项目和15个钢铁超低改造项目,完成333个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项目和验收销号,注销报废高排放车辆5816辆,对96934台非道路移动机械实行编码登记。打好碧水保卫战,湘江保护和治理第3个“三年行动计划”圆满收官,8方面目标和36项任务基本完成。编制《洞庭湖总磷污染控制和削减攻坚行动计划》,扎实推进135个治理项目。划定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4735处,完成666个乡镇级千人以上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整治。打好净土保卫战,选定5个县市区110万亩耕地,开展重金属污染成因排查与分析试点。推进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完成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面积897.54万亩,严格管控面积60.76万亩。
推进“放管服”改革,对10大类30小类编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项目实施豁免,实行告知承诺制项目1103个,切实减轻企业负担,提高审批效率。将环评审批事项的承诺办结时限压缩至法定时限一半,压减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事项申报资料8项。深入推进“三集中三到位”改革,2021年省生态环境厅政务服务窗口共办理政务服务事项1287件,满意率为100%,获评省政务服务大厅“红旗窗口”,并积极创建湖南省“文明窗口单位”。推进绿色低碳循环发展,落实“三线一单”管控措施,严控新增高耗能、高排放项目。
对316家排污单位进行现场核查调研,完成全省12个大行业20个小行业共3866个排污许可证质量核查。推进碳达峰行动,举办亚太绿色低碳发展高峰论坛。推进园区高质量发展,召开全省压实园区企业污染防治主体责任会议,印发《关于压实园区企业污染防治主体责任的通知》,从法律法规层面对企业污染防治责任进行了全面梳理,形成园区企业污染防治责任清单。在93个国家级产业园区、有色和化工产业定位的省级园区、位于湘江流域和洞庭湖流域省级园区推行第三方治理。
制定《关于规范危险废物经营管理的若干规定》,完善危险废物管理顶层设计。开展危险废物大排查大整治和危险废物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共查办涉固体废物案件245起,查处企业246家,移送环境违法犯罪案件20起。医疗机构及设施环境监管与服务100%覆盖,医疗废物、医疗污水及时有效收集和处置100%落实,全省累计处置医疗废物5.8万吨。开展核与辐射安全隐患排查,完成湖南省第一次全国民用核设施自然灾害重点隐患调查工作,推动全省辐射监测“1+4+10”能力建设落地。
2021年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全省14个市州所在城市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为91.0%,PM2.5平均浓度为35µg/m3(微克每立方米)。全省地表水水质总体为优,147个国控断面水质优良比例97.3%,居全国前列,国考断面全部消除劣V类。永州、张家界、怀化三市地表水环境质量状况排名进入全国前30名。西洞庭湖突破性地达到III类水质。
截至2021年底,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和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共披露我省的229个问题完成整改(销号)176个,圆满完成中央环保督察及长江经济带警示片指出问题年度整改任务。长株潭“绿心”环境问题整治、下塞湖矮围治理入选中央督察办“督察整改看成效”典型案例汇编;岳阳长江岸线和码头整治问题整改在2021年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中作为整改成效典型给予充分肯定。
生态环境制度和标准体系进一步完善,出台14份规范性文件,开展《工业废水铊污染物排放标准》《农用地土壤重金属污染修复治理效果评价技术规范》等5项地方标准的制定修订工作。圆满完成“四严四基”三年行动计划,148项重点工作和21个制度创新试点任务,立起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四梁八柱”;信息化水平进一步提升,建成生态环境大数据资源中心;生态环境系统队伍能力建设进一步加强。
2022年湖南省生态环境保护重点工作安排:
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进重污染天气消除、臭氧污染防治、柴油货车污染治理等标志性战役。推进“一江一湖四水”系统联治,深入打好长江保护修复攻坚战。开展土壤污染防治先行区建设及试点示范。持续推进2022年污染防治攻坚战“夏季攻势”。
抓好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以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等交办问题为重点,统筹推进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省生态环境警示片等各类交办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加强督查督办,严格整改销号,建立健全整改长效机制。
加强生态保护修复。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工程,持续开展“绿盾”专项行动。推进国家、省级生态文明示范区创建,“两山”基地创建。
防范化解生态环境风险。制定历史欠账问题清单,持续推进整改。推进园区污染源在线、视频及电子监控建设,推进园区第三方治理。加强放射源和民用核设施监管。加强医疗机构医疗废水、垃圾处置监管。
加强生态环境监管执法。强化部门联动和两法衔接,严厉打击生态环境违法行为,压实企业污染防治主体责任。开展排污许可提质增效行动,加强排污许可质量审核,实行排污许可动态管理。推进实施生态环境监测能力三年行动计划。相关资料下载:
会议指出,2021年是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第一年,是“十四五”和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起步之年。一年来,在省委、省政府坚强领导下,省生态环境厅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湖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紧紧围绕“三高四新”战略定位和使命任务,坚决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生态环境部的决策部署,保持生态环境保护战略定力,统筹常态化疫情防控、经济高质量发展、碳排放达峰行动和生态环境保护,各项工作取得了新进展、迈出了新步伐。
2021年以来,重点抓了以下主要工作:
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持续发起污染防治攻坚战“夏季攻势”,集中力量、集中精力攻坚,部署的11个方面2693项污染防治任务全部完成。打好蓝天保卫战,完成101个工业炉窑污染治理项目和15个钢铁超低改造项目,完成333个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项目和验收销号,注销报废高排放车辆5816辆,对96934台非道路移动机械实行编码登记。打好碧水保卫战,湘江保护和治理第3个“三年行动计划”圆满收官,8方面目标和36项任务基本完成。编制《洞庭湖总磷污染控制和削减攻坚行动计划》,扎实推进135个治理项目。划定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4735处,完成666个乡镇级千人以上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整治。打好净土保卫战,选定5个县市区110万亩耕地,开展重金属污染成因排查与分析试点。推进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完成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面积897.54万亩,严格管控面积60.76万亩。
推进“放管服”改革,对10大类30小类编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项目实施豁免,实行告知承诺制项目1103个,切实减轻企业负担,提高审批效率。将环评审批事项的承诺办结时限压缩至法定时限一半,压减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事项申报资料8项。深入推进“三集中三到位”改革,2021年省生态环境厅政务服务窗口共办理政务服务事项1287件,满意率为100%,获评省政务服务大厅“红旗窗口”,并积极创建湖南省“文明窗口单位”。推进绿色低碳循环发展,落实“三线一单”管控措施,严控新增高耗能、高排放项目。
对316家排污单位进行现场核查调研,完成全省12个大行业20个小行业共3866个排污许可证质量核查。推进碳达峰行动,举办亚太绿色低碳发展高峰论坛。推进园区高质量发展,召开全省压实园区企业污染防治主体责任会议,印发《关于压实园区企业污染防治主体责任的通知》,从法律法规层面对企业污染防治责任进行了全面梳理,形成园区企业污染防治责任清单。在93个国家级产业园区、有色和化工产业定位的省级园区、位于湘江流域和洞庭湖流域省级园区推行第三方治理。
制定《关于规范危险废物经营管理的若干规定》,完善危险废物管理顶层设计。开展危险废物大排查大整治和危险废物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共查办涉固体废物案件245起,查处企业246家,移送环境违法犯罪案件20起。医疗机构及设施环境监管与服务100%覆盖,医疗废物、医疗污水及时有效收集和处置100%落实,全省累计处置医疗废物5.8万吨。开展核与辐射安全隐患排查,完成湖南省第一次全国民用核设施自然灾害重点隐患调查工作,推动全省辐射监测“1+4+10”能力建设落地。
2021年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全省14个市州所在城市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为91.0%,PM2.5平均浓度为35µg/m3(微克每立方米)。全省地表水水质总体为优,147个国控断面水质优良比例97.3%,居全国前列,国考断面全部消除劣V类。永州、张家界、怀化三市地表水环境质量状况排名进入全国前30名。西洞庭湖突破性地达到III类水质。
截至2021年底,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和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共披露我省的229个问题完成整改(销号)176个,圆满完成中央环保督察及长江经济带警示片指出问题年度整改任务。长株潭“绿心”环境问题整治、下塞湖矮围治理入选中央督察办“督察整改看成效”典型案例汇编;岳阳长江岸线和码头整治问题整改在2021年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中作为整改成效典型给予充分肯定。
生态环境制度和标准体系进一步完善,出台14份规范性文件,开展《工业废水铊污染物排放标准》《农用地土壤重金属污染修复治理效果评价技术规范》等5项地方标准的制定修订工作。圆满完成“四严四基”三年行动计划,148项重点工作和21个制度创新试点任务,立起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四梁八柱”;信息化水平进一步提升,建成生态环境大数据资源中心;生态环境系统队伍能力建设进一步加强。
2022年湖南省生态环境保护重点工作安排:
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进重污染天气消除、臭氧污染防治、柴油货车污染治理等标志性战役。推进“一江一湖四水”系统联治,深入打好长江保护修复攻坚战。开展土壤污染防治先行区建设及试点示范。持续推进2022年污染防治攻坚战“夏季攻势”。
抓好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以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等交办问题为重点,统筹推进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省生态环境警示片等各类交办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加强督查督办,严格整改销号,建立健全整改长效机制。
加强生态保护修复。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工程,持续开展“绿盾”专项行动。推进国家、省级生态文明示范区创建,“两山”基地创建。
防范化解生态环境风险。制定历史欠账问题清单,持续推进整改。推进园区污染源在线、视频及电子监控建设,推进园区第三方治理。加强放射源和民用核设施监管。加强医疗机构医疗废水、垃圾处置监管。
加强生态环境监管执法。强化部门联动和两法衔接,严厉打击生态环境违法行为,压实企业污染防治主体责任。开展排污许可提质增效行动,加强排污许可质量审核,实行排污许可动态管理。推进实施生态环境监测能力三年行动计划。相关资料下载:
新闻发布会实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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