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令整改3601家 立案处罚1391家 中央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四川省反馈督察情况
责令整改3601家 立案处罚1391家 中央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四川省反馈督察情况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根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规定》,中央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根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规定》,中央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以下简称督察组)对四川省开展了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2021年11月19日,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督察报告。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督察组于2021年12月13日向四川省委、省政府进行反馈。督察组组长马中平通报督察报告,四川省委书记彭清华作表态发言,四川省省长黄强主持会议。督察组有关人员,四川省委、省政府有关领导、有关部门和各市州党政主要负责同志等参加会议。
督察认为,四川省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筑牢长江黄河上游生态屏障,协同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工作力度大,取得明显成效。
四川省把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作为检验“两个维护”的重要行动,全面开展赤水河流域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整治,坚决彻底整改金川县八一电站生态破坏问题,持续推进锦江流域生态环境综合治理,长江、黄河干流四川段水质保持优良及以上水平,成都再现“窗含西岭千秋雪”往日盛景,生态环境质量达到“十三五”以来最好水平。
努力筑牢长江黄河上游生态屏障。制定四川省长江经济带发展实施规划、四川省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规划,编制长江经济带战略环评“三线一单”。扎实推进长江保护修复攻坚行动。联合黔滇两省制定《赤水河流域保护条例》。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总面积14.8万平方公里,开展大规模绿化全川行动。
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全面完成“十三五”生态环境9项约束性指标。把成都平原、川南、川东北地区大气环境质量改善作为全省环境保护“一号工程”。编制实施10条主要河流水污染防治规划,促进重点流域水体保护和水质改善。统筹推进农业农村污染治理。
大力推进绿色发展。深入实施“一干多支、五区协同”发展战略,建设省、市、县三级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体系。指导成都加快建设公园城市示范区,加快推进川西北生态示范区建设。推进清洁能源建设和能源消费结构调整,2020年全省清洁能源消费占比提高至53.3%。
四川省高度重视此次督察工作,推动督察整改,解决一大批群众身边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截至2021年11月底,督察组交办的6532件群众举报问题均已办结或阶段办结,其中责令整改3601家;立案处罚1391家,罚款2144万元;立案侦查22件,拘留12人,约谈286人,问责323人。
督察指出,与四川省特殊重要的生态地位和担负的重要使命相比,与党中央要求和人民群众期盼相比,四川省工作仍有差距。
一是一些地方和部门贯彻落实生态优先绿色发展还有差距。
大局观念和上游意识不够牢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定力不够、动力不足。2018年4月以来,眉山市违规在黑龙滩饮用水水源准保护区内开发房地产项目,仅长岛未来城、天府生态城2个片区在建和已建成项目就多达1097栋,占地面积约3222亩。眉山市人大法工委在无法律解释权情况下,违背立法本意进行立法解释,为该区域房地产开发“开绿灯”;省林草局违规为上述项目办理林地使用手续,准保护区342.56亩林地被侵占。
“两高”项目管控不力。2020年以来,乐山市对“两高”项目建设监管不力,在未通过节能审查情况下,默许夹江县华兴陶瓷有限公司高端墙地砖陶瓷生产线技改扩建等16个高耗能项目未批先建。四川珠峰瓷业有限公司等陶瓷企业先后未批先建15条大板、岩板生产线,其单位产品能耗准入值远高于陶瓷砖的4.5千克标准煤/平方米,导致2021年上半年夹江县规模以上陶瓷企业能源消耗量同比增长22.4%。截至2021年7月,已规划的32个重点用能工业项目新增能耗892.2万吨标准煤,其中已开工和建成的20个项目新增能耗670.9万吨标准煤,远超该市“十四五”能源消费增量381万吨标准煤的预计控制目标。
部门履职尽责不力。省经信厅指导化解钢铁过剩产能不到位,达州市渠江铸管有限公司落后产能未按要求淘汰问题、成都市320万吨钢铁产能置换问题,至督察进驻时未完成整改却已验收销号。省水利厅推进小水电整改标准不高、要求不严,部分已上报销号的水电站实际未整改到位。省林草局对地质公园监督管理缺位,全省多数地质公园长期批而未建、建而不管。
工作作风不严不实。广安市邻水县对群众举报问题调查处理敷衍应对,将违法问题认定为不属实,企图蒙混过关。内江市四川宏远化工有限公司整改不到位,企业碱液槽遗留大量碱液,环境风险较大。德阳市郪江流域污染治理严重滞后,中江县以应急治理代替常规治理,在水质断面上游“撒药治污”,弄虚作假干扰水质监测。
二是长江保护修复仍有短板。
沿江一些工业园区违规上马化工项目。宜宾市江安县工业园区在纳入国家公告目录的合规园区范围之外,相继开工建设年产5万吨氯化法钛白粉扩建工程等5个化工项目,部分项目突破长江干流1公里红线。园区污水处理厂2011年建成以来一直无法正常运行,应新增的1.2万立方米事故池尚未开工,外排废水不能稳定达标。
“三磷”治理任务依然艰巨。达州市瓮福达州化工有限公司磷石膏消纳能力严重不足,总堆存量已增至1200万吨,环境污染隐患突出。乐山市马边彝族自治县暴风坪区域磷矿开采企业行业性生态环境问题突出,有的违规在河道中设置弃渣场,有的露天堆放磷矿石。眉山市广益磷化工有限公司磷石膏堆场污染问题未整治到位。
尾矿库环境问题整治不力。攀枝花市监管不到位,虹亦仓储服务、米易元通铁钛等公司相继在长江重要支流1公里范围内违规扩建尾矿库。攀枝花钢铁公司擅自将洗选尾矿排入不具备接纳条件的牛场坪尾矿库。绵阳市平武县易家沟尾矿库、平驿铅锌矿尾矿库存在较大环境风险隐患。
流域违法问题禁而不止。南充市未落实禁渔期和禁渔区相关规定,违规采砂行为有禁不止,应取缔的嘉陵区河西砂石码头边整改边扩张,生态破坏致使嘉陵江南充段部分断面水质下降。宜宾市海丝特纤维有限公司违规在长江上游珍稀特有鱼类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核心区内设置入河排污口。自贡市久大盐业长期违法向金鱼河排放含盐高温废水。
三是生态保护存在突出问题。
四川省风景名胜区保护无规可依的问题较为突出,15个国家级、78个省级风景名胜区中,分别有5个和25个总体规划未获批,违规建设问题频发。甘孜州违规在贡嘎山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内开发建设,侵占林地20.68公顷、耕地42.75公顷。绵阳市梓潼县擅自将四川翠云廊古柏省级自然保护区部分面积纳入经济开发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成都市崇州市九龙沟风景名胜区龙祉山庄违建问题整改不力,巴中市南江县光雾和谷国际森林康养小镇项目规划也存在侵占林地现象。
生态破坏时有发生。2017年以来,雅安市宝兴县锅巴岩矿区县二轻公司大理石矿等6处矿山超范围开采,白玉沟大理石矿侵占蜂桶寨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核心区26.27亩。该矿区部分矿山生态修复治理做表面文章,甚至有大量矿山渣土下泄,影响宝兴河珍稀鱼类市级自然保护区的鱼类生境。
草原退化形势依然严峻,全省退化草原面积占到可利用草原面积的一半。阿坝州草原治理任务滞后,甘孜州石渠县草原重度退化面积占56%。草原过度放牧问题也较为突出。
一些自然保护地为开发建设让路。广元市九龙山省级自然保护区将违规批复项目调出保护区范围,核心区和缓冲区面积调减比例高达40%。凉山州四川美姑大风顶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核心区内达子电站退出滞后。全省316个违规矿业权停而不退,生态修复严重滞后。
四是其他一些重点问题需要关注。
全省设市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为47.1%,低于全国平均水平。达州市开江县城区每天约1.5万吨生活污水直排新宁河,导致下游大石堡平桥省控断面水质严重恶化。成都市东部新区污水收集处理设施规划建设滞后,郫都区合作污水处理厂下雨即溢流现象突出。广安市邻水县工业园区、巴中市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清水进清水出”。
大气污染治理存在薄弱环节,全省有7个城市PM2.5浓度不达标,德阳市2020年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较2015年不升反降。成都市交通结构转型缓慢,国Ⅲ及以下车辆达52万辆,运渣车非法改装、抛撒滴漏等现象普遍。宜宾市2018年至2020年连续三年未完成省环境空气质量目标任务。
污泥无害化处置项目推进滞后,全省采用土地利用方式处理占比达54.4%,多数处置不规范。2014年以来,遂宁市新景源生物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假借“土壤改良”名义将10.51万吨污泥直接倾倒或填埋于租用土地内,造成污染。2015年以来,周边群众先后投诉14次。2021年6月被生态环境部发现并指出该问题,仍未引起足够重视,截至督察时,还有8万多吨违法倾倒填埋的污泥尚未得到安全处置。
2021年9月,中央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在四川省成都市现场检查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情况。
部分小流域水环境质量改善不明显。自贡市釜溪河断面治理问题整治不到位。泸州市大陆溪四明水厂国控断面、古蔺河太平渡断面水质不达标,甚至不降反升。全省农业面源污染问题依然突出。资阳市经济作物超量施肥施药现象普遍,下游龙台河出境断面水质长期不达标。
督察要求,四川省要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奋力谱写美丽中国的四川篇章。要进一步树牢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着力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和资源优化配置,扎实推进长江大保护;切实加强自然保护区规范管理,加快推进若尔盖国家公园建设,持续实施生态修复和国土绿化行动;精准治理大气污染,加快补齐污水处理、污泥处置以及管网建设等环境基础设施短板。对失职失责问题,要责成有关部门进一步深入调查,厘清责任,严肃、精准、有效问责。对需要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或需要提起公益诉讼的,按有关规定办理。
督察强调,四川省委、省政府应根据督察报告,抓紧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在30个工作日内报送党中央、国务院。整改方案和整改落实情况要按照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开。
督察组还对发现的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问题进行了梳理,已按有关规定移交四川省委、省政府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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