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公开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方案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公开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方案 2020年8月31日至9月30日,中央第七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开展督察,2021年2月1日
2020年8月31日至9月30日,中央第七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开展督察,2021年2月1日正式反馈督察意见。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党组对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高度重视,党组书记、局长关志鸥对整改工作作出部署,要求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林草工作的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切实提高政治站位,从严从速推进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确保整改工作得到群众认可、经得起历史和实践的检验。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成立由局主要领导任组长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及时研究制定了《国家林业和草原局贯彻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方案》(以下简称《整改方案》),全面组织开展整改落实工作。目前,《整改方案》已经党中央、国务院审核同意,全文向社会公开。
《整改方案》明确要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新发展理念,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林草工作的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把抓好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作为推进林草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推动林草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以全面推行林长制为抓手,加快林业草原国家公园“三位一体”融合发展,聚焦重点、合力攻坚,埋头苦干、奋发有为,为构筑生态安全屏障、建设美丽中国作出新贡献。
《整改方案》坚持把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整改意见与促进林业草原国家公园核心职能履行、健全林草生态保护修复制度体系相结合,提出三个方面的整改工作目标:
一是督察反馈问题全面整改到位。分类推进三大类48个问题整改落实,属于立行立改的,立即整改,马上看到结果和成效;限期整改的,倒排工期,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整改任务;持续整改的,建立时间表、路线图,确保取得实质性成果。加强督导检查,切实做到整改到位一个、销号办结一个、核查验收一个,确保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
二是建立健全林草生态保护监管长效机制。结合督察整改工作,加快建立以林长制为核心的林草保护监管机制和组织体系,进一步深化完善林草生态保护修复制度、国家公园保护制度、生态产品价值实现制度、科技创新制度等,努力形成保护有力、监管有效、权责清晰、损害赔偿、责任追究的林草保护监管体系,推动林草生态保护全面步入法制化、制度化轨道。
三是林草生态系统质量持续提升。到2025年,全国森林覆盖率提高到24.1%,森林蓄积量提高到190亿立方米,草原综合植被盖度提高到57%,综合治理沙化土地1亿亩。全面加强野生动物、湿地、自然保护地等问题比较突出领域的保护,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种数保护率提高到75%,湿地保护率提高到55%,国家公园等自然保护地面积占陆域国土面积比例提高到18%。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明显提升,生态安全屏障更加牢固,优质生态产品供给能力不断增强。
《整改方案》坚持问题导向,细化分解48个问题,逐一明确第一责任人、责任领导、责任单位、配合单位、整改时限、整改目标,制定228项整改措施。在此基础上提出四个方面的强化措施:
一是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作为开展林草工作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结合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指出的问题,深刻认识林草改革发展在生态文明建设中的基础性作用,深入实施“1+N”行动计划,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贯穿到政策制度、法律法规、体制机制、工作举措等林草工作的全过程和各方面;建立健全工作台账,加强督查督办,实施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闭环管理,着力推动解决林草生态领域生态环境保护方面重点难点问题,确保每一项都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到位,推动高质量发展;坚持举一反三,将工作中的好做法、好经验固化为长效机制,构建形成制度化、长效化、常态化、规范化的工作格局,确保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在林草领域落地见效。
二是加快完善林草生态保护修复政策制度。强化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度顶层设计,科学制定年度立法计划,认真落实党中央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各项决策部署,系统梳理评估林草领域法律法规,加大沟通协调和推进力度,配合全国人大等立法机关加快推进《湿地保护法》《国家公园法》《自然保护地法》等一批重要法律法规的出台和《野生动物保护法》《自然保护区条例》《风景名胜区条例》等的修订,查漏补缺及时填补立法空白,促进法律法规条例的系统集成、协同高效、科学完备,确保林草生态保护有法可依、有规可循;加快新政策制度有效供给和老旧政策制度的修改完善,制定完善科学绿化、森林质量精准提升、自然保护地监管、林草生态产品价值实现途径、林草贡献碳中和、碳达峰等一系列政策,进一步完善林草政策体系,逐步形成管长远、治根本、保长效的林草政策制度体系。
三是推进林草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牢固树立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理念,改变过去造林绿化、单一生态要素治理的老套路,从顶层设计、组织实施、检查验收等环节,进一步加强森林、草原、湿地、荒漠生态系统保护修复和野生动植物保护,科学编制实施林草“十四五”规划和各专项规划,形成完善的林草规划体系,实现生态系统的整体保护、系统修复、综合治理;加快建立健全林草保护修复制度、国家公园保护制度、资源利用监管制度、科学经营制度、生态补偿制度等制度体系,推动林业草原国家公园“三位一体”融合发展,全面提升林草治理能力;建立健全以林长制为核心的责任体系,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意见》,制定实施方案,完善林长会议、部门协作、工作督查、工作考核等制度办法,强化监督考核;创新工作机制和监管方法,加强“绿卫”专项行动督办落实,防止以文件代替整改,坚决杜绝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建设林草生态网络感知系统支撑体系,加强卫星遥感、无人机、物联网等现代监测技术的应用,加快形成“天地空”一体化的监测体系。
四是有效破解林草重点领域关键问题。落实禁食野生动物决定,深入调查,加强分类指导,协助做好退养转型工作,全面加强野生动物管理,修改完善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三有”陆生野生动物、野生动物重要栖息地等保护名录,规范野生动物繁育和利用管理,加强栖息地保护,全面开展栖息地调查、监测和评估,实现科学、动态管理;加快补齐湿地基础工作短板,全面加强湿地保护管理,在湿地立法中明确湿地范围、湿地分级分类管理和湿地正负面清单内容,完善湿地保护规划标准,结合全国国土三调成果数据,摸清湿地底数,开展湿地保护空缺分析,将有重要生态价值的湿地逐步纳入有效保护范围,提升湿地公园管理水平,加大侵占湿地的查处力度,对辽河三角洲、杭州湾、长江经济带等重要区域和上海南汇东滩、内蒙古通辽市额仑草原等典型湿地加强监管;加强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和分级分类管理,建立台账制度,推进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完善监管制度体系,加强对规划编制、科研监测、建设项目等重点问题的指导、监督、考核,高质量完成国家公园体制试点任务,正式设立一批国家公园;组织实施一批林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加大长江、黄河、京津冀、雄安新区、秦岭等重点区域生态保护修复力度,贯彻自然恢复为主、适地适树、以水定绿、林草融合等科学生态节俭理念,全面提高造林绿化科学化水平。
为确保整改工作有力有序有效推进,《整改方案》建立健全整改工作联动、清单销号、定期调度和及时通报4项工作机制,并从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严格督查督办、及时公开信息等4个方面强化保障措施,切实做到思想高度统一、整改序时推进、督导强而有力、问题全面解决。
下一步,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将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林草工作的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以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为契机,以解决好林草重点领域关键问题为抓手,准确把握新发展阶段、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林业草原工作高质量发展,奋力开创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新局面,为构筑国家生态安全屏障、建设美丽中国作出新贡献。
来源: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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