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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黄金、中国有色为何列入此次督察名单?

来源:环保设备网
时间:2021-08-26 10:0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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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黄金、中国有色为何列入此次督察名单?生态环境部8月25日发布消息,根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规定》,第二轮第四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将全面启动。公开信息显示,中国黄金集团有

生态环境部8月25日发布消息,根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规定》,第二轮第四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将全面启动。

公开信息显示,中国黄金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黄金)、中国有色矿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有色)两家中央企业被纳入此次督察范围。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以来,已经对中国五矿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中国铝业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建材集团有限公司等4家央企开展了督察。

此次督察为何要选择这两家央企?其生态环保工作做得如何?哪些方面值得关注?

两家企业有何共性特点?

生态环境部日前印发的《关于加强高耗能、高排放建设项目生态环境源头防控的指导意见》中显示,有色金属冶炼被纳入“两高”行业类别统计。本次督察的两家央企主业涉及有色金属冶炼。

中国黄金是集地质勘探、矿山开采、选矿冶炼、产品精炼、加工销售、科研开发、工程设计与建设于一体的大型综合性黄金产业集团。在我国及“一带一路”重要成矿区带规划了25个黄金及有色金属生产基地,同时拥有48座矿山、6座冶炼厂,主要分布在国内河南、辽宁等26个省(自治区)及海外地区。

中国有色主业为有色金属矿产资源开发、建筑工程、相关贸易及服务,业务遍布80多个国家和地区,涉及铜、镍、锌、金、钴等多个有色金属品种。在有色金属矿产资源开发方面,下属大冶有色金属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中色(宁夏)东方集团有限公司、中国有色集团抚顺红透山矿业有限公司、赤峰中色白音诺尔矿业有限公司、赤峰中色库博红烨锌业有限公司等为主要业务分布。

把中国黄金和中国有色放在一起督察,原因是两家企业共性特点不少:第一,两家央企属于生产型企业,其经营范围涉及矿山开采、矿产资源开发和冶炼, 其中尾矿治理、生态修复、重金属和地下水污染控制等问题值得重点关注。第二,两家企业业务分布范围广,全国各地子公司多,对下属企业生态环保工作的管理需要重视。

生态环保工作做得怎么样?

中国黄金和中国有色的社会责任报告中提出完善环境管理,并大篇幅描述了绿色发展。

《中国黄金2019年社会责任报告》中指出,公司一方面节能减排,推进清洁生产;另一方面促进生态恢复,建设绿色矿山。特别是旗下最大的黄金冶炼企业河南中原黄金冶炼厂,2011年启动转型升级项目,从企业内部、产业链、行业和地区3个层面,探索出了一条基于循环经济的黄金冶炼企业转型升级道路。

《中国有色矿业集团2019年可持续发展报告》中写道,2019年公司环保总投入约为6.14亿元,15个单位通过ISO14001/ISO 2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萨热克铜矿、铜山口矿等 6 家矿山单位入选全国绿色矿山名录。

但记者发现,两家央企下属企业此前也存在因环境问题被行政处罚的情况。

例如,2018年,中国有色旗下上市公司中色股份因环保违规被处罚超过百万元。2019年,中色股份控股子公司中色矿业因尾矿库内干滩面产生部分扬尘,被当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行政处罚,罚款10万元。

今年3月25日,相关监管机构披露的信息显示,中金黄金(600489.SH)控股子公司中国黄金集团石湖矿业有限公司因环境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罚款10万元。

不仅如此,两家央企下属公司都曾在第一轮中央环境保护督察中被督察组点名。

其中,督察组曾直指中国黄金旗下公司敷衍整改。2017年4月,中央环保督察进驻贵州期间,多次接到群众投诉,反映紫木凼金矿尾矿库超标超量堆放、污染地下水、超标排放污染物等问题。2018年11月,中央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通报称,贵州金兴黄金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尾矿库建设运行不规范,整改落实敷衍应对,环境隐患突出。金兴公司环境保护意识淡漠,整改敷衍应对,未切实履行企业环保主体责任;中国黄金集团科技有限公司、贵州省兴仁市黄金公司对下属企业监管不力,工作失察。

同样是第一轮中央环境保护督察中,中国有色旗下赤峰中色锌业有限公司被查出违规取用地下水。随后,赤峰市水利局公司对其处罚款5万元,并封闭两眼违法水源井。

督察央企重点是什么?

“对央企而言,督察将会更多地关注其污染防治主体责任是不是得到很好的落实,以及落实新发展理念、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情况如何。”生态环境部副部长翟青曾在2019年6月27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表示。

2019年,中央生态环保督察组首次进驻央企前夕,曾公布过针对央企重点督察的8类事项,即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指示批示件的贯彻落实情况;污染防治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推动落实污染防治攻坚战情况;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以及其他重要督查检查发现问题和中央媒体曝光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企业生态环境保护管理现状和遵守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情况;历史遗留生态环境问题处理解决情况;生态环境风险防控及处置情况,以及生态环境保护长效机制建设运行情况等。

通过分析此前督察过的4家央企,发现有不少共性问题:比如重视不够、用力不多、作为不足,生态环境管理体制不够完善,压力传导没有到位,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没有压实,生态环境问题整改进展缓慢;重扩张、轻环保,央企在重视产能和规划扩张的同时,下属企业的生态环境治理水平参差不齐,生态环境保护要求和标准被一再降低。

这些问题在新一轮对央企的督察中也将成为重点。实际上,央企作为行业标杆企业,应该在绿色发展方面起到带头作用。督察央企也是对其进行一次全面体检,帮助企业查找问题,解决问题。央企应该充分重视督察,抓住这一“体检”机会,为高质量发展打下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