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和失信计分并重 唐山治气狠抓VOCs治理
来源:环保设备网
时间:2021-08-05 09:0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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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和失信计分并重 唐山治气狠抓VOCs治理面对生态环境问题,唐山市近年来持续加强生态建设,坚决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 “十三五”期间,唐山大气污染综合
面对生态环境问题,唐山市近年来持续加强生态建设,坚决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
“十三五”期间,唐山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取得积极成效,环境空气质量明显改善。2020年,唐山PM2.5平均浓度49微克/立方米,优良天数同比增加28天,空气质量创有监测记录以来最好水平。
现如今,随着臭氧污染危害的凸显,其已经成为打赢蓝天保卫战的“拦路虎”,尤其是在紫外线强烈的夏季。针对这一问题,唐山市出台了《唐山市2021年臭氧污染防治攻坚方案》,提出治理管控举措,确保打好臭氧污染防控攻坚战。
从该方案中我们可以获悉:在5月~8月这一重点时段,唐山市将密切关注挥发性有机物和氮氧化物这两种关键前体物,在化工、炼焦、制药、工业涂装、包装印刷等重点行业领域,施行“把首要污染物为臭氧的轻度污染天改善为优良天”的管控目标。
在加强VOCs治理方面,此方案提出,推进低VOCs原辅材料替代、加强无组织排放控制、强化有组织末端治理、开展泄漏检测与修复、三个错时、合理安排年度生产、施工计划、强化道路保湿降温作业、强化VOCs专业执法检查这八大重点举措,切实做好臭氧污染防控工作,持续推进大气质量改善。
整体来看,该方案的提出有助于唐山市减轻臭氧污染的危害,与此同时,为进一步巩固当前大气污染防治取得的成效,落实唐山市相关政策要求,唐山市公开了《8月份空气质量攻坚方案》,并执行减排管控措施。
其中,以重点行业总量和移动源的减排为主,来看看唐山市的减排管控措施吧!
在对重点行业总量的减排上,以钢铁行业和水泥行业为例,施行管控措施。在钢铁行业领域:有19家钢铁企业需得继续落实《唐山市钢铁行业企业环境问题专项治理方案》要求,执行总量减排30%措施。其中,未按期完成年度治理任务的3家钢铁企业总量减排措施加严10%,直至完成全部治理任务。在水泥行业领域:有5家A级企业自主减排、5家B级企业停产15天等情况。
在对移动源的减排上,施行三大措施:1、错时运输。2、错时作业。3、加强疏导。
在减排管控上,唐山市立行立改,严格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措施,全面改善空气质量。
据了解,2021年3月11日,生态环境部部长到唐山市暗访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落实情况,发现有四家公司存在问题。对此,唐山市政府高度重视,依法依纪严肃处理。同时,组建工作专班,在生态环境部帮扶组的指导下,强化监管执法。目前,已对该四家企业予以处罚。
自大气污染攻坚战以来,唐山市生态环境局综合运用行政处罚、失信计分“黑名单”等手段,将环境执法压力层层传导。
例如,10月28日,市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对唐山某公司现场检查时发现:该公司有焦炉烟气无组织排放的行为。再比如,10月31日,唐山市有一公司超标排放大气污染物。这两家公司均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的相关规定,拟处10万元罚款处罚。在处罚决定作出后,市生态环境局依据《河北省企业生态环境信用管理办法(试行)》中的有关标准,对两家公司生态环境信用评价分值作出减扣10分的处理。
唐山市严格执法监管,推动企业常态化减排,有效促进企业环境问题整改,利于进一步改善全市空气质量,推动城市绿色发展。
“十三五”期间,唐山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取得积极成效,环境空气质量明显改善。2020年,唐山PM2.5平均浓度49微克/立方米,优良天数同比增加28天,空气质量创有监测记录以来最好水平。
现如今,随着臭氧污染危害的凸显,其已经成为打赢蓝天保卫战的“拦路虎”,尤其是在紫外线强烈的夏季。针对这一问题,唐山市出台了《唐山市2021年臭氧污染防治攻坚方案》,提出治理管控举措,确保打好臭氧污染防控攻坚战。
从该方案中我们可以获悉:在5月~8月这一重点时段,唐山市将密切关注挥发性有机物和氮氧化物这两种关键前体物,在化工、炼焦、制药、工业涂装、包装印刷等重点行业领域,施行“把首要污染物为臭氧的轻度污染天改善为优良天”的管控目标。
在加强VOCs治理方面,此方案提出,推进低VOCs原辅材料替代、加强无组织排放控制、强化有组织末端治理、开展泄漏检测与修复、三个错时、合理安排年度生产、施工计划、强化道路保湿降温作业、强化VOCs专业执法检查这八大重点举措,切实做好臭氧污染防控工作,持续推进大气质量改善。
整体来看,该方案的提出有助于唐山市减轻臭氧污染的危害,与此同时,为进一步巩固当前大气污染防治取得的成效,落实唐山市相关政策要求,唐山市公开了《8月份空气质量攻坚方案》,并执行减排管控措施。
其中,以重点行业总量和移动源的减排为主,来看看唐山市的减排管控措施吧!
在对重点行业总量的减排上,以钢铁行业和水泥行业为例,施行管控措施。在钢铁行业领域:有19家钢铁企业需得继续落实《唐山市钢铁行业企业环境问题专项治理方案》要求,执行总量减排30%措施。其中,未按期完成年度治理任务的3家钢铁企业总量减排措施加严10%,直至完成全部治理任务。在水泥行业领域:有5家A级企业自主减排、5家B级企业停产15天等情况。
在对移动源的减排上,施行三大措施:1、错时运输。2、错时作业。3、加强疏导。
在减排管控上,唐山市立行立改,严格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措施,全面改善空气质量。
据了解,2021年3月11日,生态环境部部长到唐山市暗访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落实情况,发现有四家公司存在问题。对此,唐山市政府高度重视,依法依纪严肃处理。同时,组建工作专班,在生态环境部帮扶组的指导下,强化监管执法。目前,已对该四家企业予以处罚。
自大气污染攻坚战以来,唐山市生态环境局综合运用行政处罚、失信计分“黑名单”等手段,将环境执法压力层层传导。
例如,10月28日,市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对唐山某公司现场检查时发现:该公司有焦炉烟气无组织排放的行为。再比如,10月31日,唐山市有一公司超标排放大气污染物。这两家公司均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的相关规定,拟处10万元罚款处罚。在处罚决定作出后,市生态环境局依据《河北省企业生态环境信用管理办法(试行)》中的有关标准,对两家公司生态环境信用评价分值作出减扣10分的处理。
唐山市严格执法监管,推动企业常态化减排,有效促进企业环境问题整改,利于进一步改善全市空气质量,推动城市绿色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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