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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上半年大气环境质量全面改善

来源:环保设备网
时间:2021-07-28 10:03: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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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上半年大气环境质量全面改善强化机动车污染防治,河北省常态化开展路查路检工作。图为唐山市环境执法人员对大货车尾气排放情况开展检查检测。温玉萍供图 ◆本报记者 周迎久 张铭贤记者从

强化机动车污染防治,河北省常态化开展路查路检工作。图为唐山市环境执法人员对大货车尾气排放情况开展检查检测。
温玉萍供图
 
◆本报记者 周迎久 张铭贤

记者从7月22日河北省政府新闻办召开的“河北省上半年大气环境质量状况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今年以来,河北省坚持方向不变、力度不减,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深入打好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全省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1月-6月,河北省空气质量综合指数为4.85,同比下降9.7%,为2013年以来历年同期最好水平。

全省空气质量3个方面向好转变

“河北省上半年空气质量状况主要呈现3方面特征,即PM2.5平均浓度大幅下降、优良天数持续增加、重点城市改善明显。”新闻发布会上,河北省生态环境厅党组成员、副厅长、新闻发言人何立涛说。

PM2.5平均浓度大幅下降。1月-6月,河北省PM2.5平均浓度44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2.0%,超年度目标9个百分点,高于全国339个地级及以上城市平均下降幅度9.1个百分点。其中,4、5、6月,全省PM2.5平均浓度分别为35微克/立方米、30微克/立方米、28微克/立方米,连续3个月达到国家空气质量二级标准。

河北省6项大气污染物浓度全面改善,除PM2.5以外,河北省PM10平均浓度84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2.3%;二氧化硫12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4.3%;二氧化氮32微克/立方米,同比持平;一氧化碳1.6毫克/立方米,同比下降27.3%;臭氧161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1.5%,下降幅度分别高出全国339个地级及以上城市平均降幅4.0、14.3、4.3、19.6、9.4个百分点。

优良天数持续增加。今年上半年,河北省共经历10次较大系统性沙尘天气过程。但全省上下不懈努力,扭转了不利影响,全省优良天数达到122天,同比增加4天;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平均为7天,同比减少两天,实现了优良天持续增加、重污染天持续减少。

重点城市改善明显。河北省8个传输通道城市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和PM2.5平均浓度均实现改善。在全国168个重点城市空气质量改善幅度前20名中,河北省占6个,其中为邢台市第3名、保定市第9名、邯郸市第10名、石家庄市第12名、唐山市第13名、沧州市第19名。

4个重点城市“退后十”取得积极成效,邢台、邯郸市退出全国168个重点城市空气质量综合指数排名后十位,石家庄、唐山排名位次同比提升。

坚持治本攻坚全面落实十条措施

空气质量持续全面改善的背后,正是河北省全面深化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的努力。

河北省委、省政府始终高度重视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今年初,联合制定出台《河北省深入实施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十条措施》(以下简称十条措施),明确了河北省进入新阶段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的攻坚方向、目标任务。

河北省大气办印发实施2021年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工作方案和扬尘污染防治等8个专项工作方案,指导4个重点城市制定实施“退后十”攻坚方案,进一步细化、量化目标任务,修订大气污染综合治理考核办法,严格落实月度空气质量排名通报,对空气质量反弹、问题突出的4个设区市和23个县(市、区)政府进行公开约谈,扎实推动各项治理措施落实。

坚持治本攻坚,全面落实十条措施,河北省大力压减重点行业低效和过剩产能,全省关停3家钢铁企业及其他企业高炉15座,转炉11座,燃煤机组3台,独立石灰窑19家,砖瓦窑企业51家;关停4.3米焦炉7座,退出产能210万吨,石家庄市、唐山市实现4.3米焦炉清零。

减少燃煤污染,河北省严格控制钢铁、电力、建材等重点耗煤企业煤炭消费,承德、秦皇岛市被纳入国家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试点城市,其他城市大力推进“双代”改造扫尾工程,建立重点行业炉前煤质检测监管机制。

强化机动车污染防治,河北省全面实施重型车辆国Ⅵ排放标准,达标整治国Ⅳ及以上重型柴油货车7234辆。

加强工业企业深度治理,河北省完成钢铁企业深度治理项目368个,提标改造砖瓦、石灰、耐火材料行业炉窑436台。组织开展臭氧污染“夏病冬治”,504家企业实施低VOCs原辅材料源头替代,942家企业开展无组织排放治理,1574家企业实施末端提升改造,有效减少VOCs排放。

强化扬尘面源污染防治,河北省组织开展了扬尘污染专项攻坚行动,发现整改各类问题4900余个。对秸秆垃圾露天焚烧全域全时段严防死守,核实处置火点3228起,同比下降54.7%。

科学应对重污染天气,河北将全省6万余家涉气工业企业全部纳入减排清单,实行“一厂一策”差异化管控。

加强督导帮扶严格督察执法监管

今年以来,河北省坚持问题导向,持续加强督察执法监管,为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提供了保障。

严格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河北省积极推进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向唐山、沧州、张家口、秦皇岛市反馈督察意见,指导督促制定整改方案,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的685个问题已完成整改623个。同时,组织谋划对部分省直部门、省属企业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和对石家庄、唐山、邢台、邯郸市开展“退后十”专项督察。

深入开展专项执法检查,河北省先后组织开展2020-2021年秋冬季第五轮大气环境执法、扬尘污染、涉VOCs企业帮扶执法等专项执法检查行动。严厉打击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测数据造假行为,对3755家重点排污单位在线设备运行情况进行重点核查,发现并督促整改各类在线监测问题3700余个。

实施差异化管控,河北省坚持“多排多限、少排少限、不排不限”原则,精准实施绩效分级,对47个行业3.6万家绩效分级企业在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采取差异化管控措施。深化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制度,将国家和省重点项目、民生工程等行业的4955家企业纳入监督执法正面清单管理,保障正常施工和生产,严禁环保“一刀切”。

着力强化帮扶指导,河北省深入开展“万名环保干部进万企、助力提升环境治理水平”主题实践活动,全省生态环境系统干部与1.27万余家企业结成帮扶包联对象,有效解决了一大批制约企业发展的环境问题。成立14个督导帮扶组,驻市开展常态化督导帮扶,指导各地全面落实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十条措施。

下一步,河北省将紧盯重点城市“退后十”目标,强化督导帮扶,加大攻坚力度。扎实开展夏季臭氧污染防治会战,全面加强挥发性有机物和氮氧化物协同管控,有力有效推动各项措施落实落地,确保不折不扣完成全年空气质量改善目标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