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印发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工作要点 大力拓展非现场监管手段
天津印发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工作要点 大力拓展非现场监管手段近日,天津市生态环境局制定印发《2021年天津市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工作要点》(以下简称《要点》),明确今年将从强化专项行动、优
近日,天津市生态环境局制定印发《2021年天津市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工作要点》(以下简称《要点》),明确今年将从强化专项行动、优化执法方式、深化基础建设等三方面统筹发力,突出能力提升、制度建设、队伍保障、实效检验,锻造召必来、来必战、战必胜的生态环境保护“铁军”。
《要点》开篇明义,指明今年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主基调是坚持“五个精准”,即问题精准、时间精准、区位精准、对象精准和措施精准。2021年,天津将持续深入开展蓝天保卫战季节性专项执法行动、水污染防治攻坚战专项执法行动、净土保卫战专项执法检查、渤海综合治理专项执法行动、固体废物相关领域执法行动、自然保护区及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专项执法行动、移动源专项执法行动、排污许可证专项执法行动、生活垃圾焚烧专项执法行动、核与辐射安全专项执法行动等十类专项行动,切实提高治污成效。
《要点》指出,天津将坚持严的主基调,从完善制度体系建设、加强“三项制度”落实、实行现场检查预计划、优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推进跨区域执法协作、深化“两法”衔接机制、拓展非现场监管手段、加强企业普法宣传、做好建设项目“三同时”及自主验收监督执法等九个方面,全面深化生态环境执法各项工作。
《要点》明确要求,将非现场监管作为现场检查的重要补充监管方式,大力拓展非现场监管的手段及应用。推行以污染源自动监控为非现场监管的主要手段,对正面清单内的部分重点排污单位试点安装视频监控设备,进一步探索视频监控、环保用电用能监控等物联网监管手段。积极利用无人机、无人船、走航车以及卫星遥感等科技手段,科学建立大数据采集分析、违法风险监测预警等工作模式。启动非现场监管与现场检查的衔接机制,推进落实法规和标准,强化污染源自动监测数据用于行政处罚。
《要点》首次提出,建立专案查办制度,进一步细化完善案情研判分析、执法力量投入、案件查办过程等重点环节。落实市、区两级执法机构互派干部交流学习制度,实现“走出去”与“引进来”并驾齐驱,进一步夯实基础能力,推进规范化建设。全面实现执法队伍统一着装,年底前市、区两级全面实现统一着装,严肃着装纪律,树立庄重威严执法形象。
此外,《要点》还提出,深化基础建设,全面推行环境移动执法系统应用,强化实操培训,突出信息化练兵,实现执法全过程记录,增强全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伍软实力。探索环境移动执法系统在线稽查功能的应用,形成通报制度,提高环境移动执法系统的使用率。坚持“全年、全员、全过程”练兵理念,扎实开展案件评查、业务培训、实战比武、队列演练等执法大练兵活动,以练促干,提升执法规范化、专业化水平。落实好《天津市生态环境违法行为有奖举报办法》,对群众投诉举报问题线索高度重视,坚决依法查处、整改到位,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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